同价买拖鞋竟收到3种货?电商“AB货”看人下菜碟,江苏消保委:这是侵权!

发布时间:2026-05-07 08:16  浏览量:1

同样商品、同样价格,网购收货却质量不一、以次充好?近期,电商“AB货”乱象引发广泛关注,多地消费者遭遇商家区别发货、地域歧视。江苏省消保委明确表态:坚决遏制消费歧视,守护公平交易权!

同价不同质!

电商“看人下菜碟”太离谱

不少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吐槽,自己遭遇了商家“AB货”套路:

有消费者遇到,寄到一线城市的是新鲜饱满的凤梨、粑粑柑;而寄到县城农村的,却是青黑干瘪的水果。

还有博主反映,从同一店铺同一链接下单同款粉色拖鞋,分别邮寄到深圳、山东和湖北黄梅县,到货后发现,寄往山东和黄梅县的产品和寄往深圳的产品,从颜色到做工都存在明显差异。而下单的同款发夹更是离谱,三个地址收到了三款不同的发夹,只有深圳地址收到的货物是对版的。

根据调查,目前“AB货”乱象主要集中在生鲜、服装鞋帽、家电数码、日化美妆等多个领域。

江苏消保委:

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商家利用后台数据给消费者“画像”,根据收货地址、账号等级、消费习惯、维权意识差异化发货:对大城市、退货便捷、维权意识强的消费者发优质A货;对偏远地区、维权成本高的消费者发劣质B货。

商家这种“同价不同质、地域区别发货”的行为,本质是消费歧视,直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乱象背后,是电商行业低价恶性竞争、平台主体责任缺失、部分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多重因素叠加。按地域区别对待、给农村消费者发次品,更是对广大基层消费者的不尊重。

法律定性:

涉嫌违约与欺诈,可“退一赔三”

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表示,电商“AB货”已涉嫌违法:

消费者下单后买卖合同成立,商家发B货属于擅自变更标的物,构成违约,需承担退货、更换、赔偿损失等责任;

若存在以次充好、刻意隐瞒质量差异,一旦被认定为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

商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产品、罚款,情节严重将吊销营业执照;涉案金额达标,还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平台算法成“隐形帮凶”

监管亟待加码

当前“AB货”治理仍存在短板:平台默许纵容,算法反而成为地域歧视“帮凶”;行为隐蔽性强、跨地域监管难、处罚力度不足。

2026年4月10日,《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施行,首次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最高可罚500万元。但对于“AB货”这种"同价不同质"的地域歧视行为,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条款进行明确界定和严厉处罚。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相关部门加快出台“AB货”认定细则,明确差异化发货、减配未标注的法律责任;平台优化算法,弱化低价导向,强化品质权重,建立跨地域品质对比投诉机制;商家坚守诚信底线,保证商品品质一致。

消费提醒:

遇到“AB货”,这样维权!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1. 留存凭证:下单时截图保存商品详情页、商家承诺、聊天记录等;

2. 及时核验:收货后尽快核对商品质量、外观,与页面描述是否一致;

3. 积极维权:先向平台投诉;平台处理无果,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维权,依法主张赔偿。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董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