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电梯内点燃泡沫板险酿火情 外卖小哥脱下一只鞋救了整栋楼
发布时间:2026-07-20 16:05 浏览量:3
近日
云南大理宾川县金牛镇
发生一起惊险火情
凌晨2时许
外卖骑手王宏琨外出配送订单
在进入一栋居民住宅楼电梯后
电梯运行过程中
突然传来“噼里啪啦”的异响
同时伴有刺鼻焦糊气味
他当即转头查看
发现电梯内的泡沫板已经起火
王宏琨沉着冷静、反应迅速
当即脱下一只鞋快速扑灭
及时阻止了火势蔓延
随后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并配合后续处置工作
该建筑
为一栋26层高层居民住宅
事发时段正值深夜
楼内多数住户已入睡
一旦电梯内火势扩大蔓延
后果不堪设想
“既然看到了就没什么好犹豫的,
外卖可以送晚一点,
优先保护居民安全嘛。”
火情处置完毕后
王宏琨方才想起配送餐食
此前匆忙放置在了电梯轿厢门外
于是立刻搭乘电梯继续配送工作
其头盔配备的运动相机恰好
记录下灭火处置全过程
经核查
此次火情起火原因系一名住户
在王宏琨进入电梯前一分钟左右
用打火机点燃电梯内泡沫板并离开
目前
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
值得警醒的是
高层建筑电梯起火极易形成烟囱效应
一旦轿厢内燃起明火
高温有毒烟气会借由电梯井、
楼梯间等竖向通道急速向上扩散
短短数分钟内便可贯通整栋楼
大幅增加逃生救援难度
对全楼居民构成致命威胁
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行径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蓝叔提醒广大市民以案为鉴
摒弃侥幸心理
严守法律法规底线
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