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护】数据赋能,三案息争
发布时间:2026-07-23 04:14 浏览量:1
近日,晋江法院执行局终本团队通过“数据赋能关联旧案找突破口”的方式,顺利促成三起终本执行旧案当场和解,一次性执结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胜诉权益从“纸面”落到“口袋”。
债权不能抵销债务
2021年,晋江某鞋材公司(简称甲公司)与晋江某丰鞋材公司(简称乙公司)、泉州某模具公司(简称丙公司)因生意往来产生债务纠纷,经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需偿还乙公司4.7万元、丙公司10万元,因甲公司到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乙公司、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查甲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查无其他财产线索,乙公司、丙公司两起执行案件进入终本程序。近期,经乙公司、丙公司再次申请,我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甲公司法人代表陈某。
“我被欠的钱还没要回来,凭什么我欠别人,我就要还?”被拘之后陈某十分不服。
“一债归一债,你反映的情况,我们会了解,这两起案件你还是要积极配合还款。”执行法官一边向陈某释法说理,一边启动系统关联案件。
数据赋能关联研判
经了解,2018年申请执行人甲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案件经审理判决后,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长期消极规避执行,在查无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后,案件也进入终本程序。
“当年就是因为张某欠我13万不还,导致我资金链断了,现在我申请拘留张某,只要他还钱,我也还。”陈某生气地辩解。
执行法官敏锐捕捉到三起案件的突破口,当即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并严肃告知其拒不执行的后果,张某听后明白拖延、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当其得知陈某因拒不履行已被依法拘留后,彻底打消逃避执行的侥幸念头。遂同意与陈某、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协商和解方案。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处下,以张某代陈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陈某本人支付8000元,共计10.8万元支付给乙公司、丙公司,三方各自达成和解,其余诉讼费、执行费等由案件被执行人自行承担。至此,三起历经数年的执行积案圆满执结。
近期,晋江法院高度重视小额陈年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常态化推进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工作,建立“小标善执”机制,依托智慧执行平台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类案串并研判,精准挖掘财产与当事人线索,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形成震慑,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化解矛盾,持续推动一批沉睡多年民生小案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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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执行局 文稿:陈 融 编辑:杨 蕾
一审:林建新 二审:尤燕玲 三审:王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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