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夏季频发,荆州已有人被罚!
发布时间:2026-07-31 15:35 浏览量:1
夏季高温
部分驾驶员为图凉爽穿拖鞋驾车
殊不知此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近日
荆州市公安局高警江北大队
在夜间专项整治中
查获一起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驾驶人张某被依法处罚
当晚8时40分,在沪渝高速汊河收费站,一辆鄂A号牌小型客车驶出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拦检。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双脚穿着拖鞋,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面对询问,张某坦言因夜间天气炎热,觉得穿拖鞋更凉快,且自认车速不快,不会出事,并未意识到危险。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告知穿拖鞋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拖鞋卡踏板、脚底打滑、制动失灵等真实事故案例,讲解其严重危害。
经警示教育,张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依据相关法规,民警对其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现场督促其更换合规鞋子,确认安全后才准予放行。
交警部门提醒,高温天气下,穿拖鞋、赤脚、穿高跟鞋驾驶均属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数据显示,穿拖鞋驾车应急反应速度会变慢0.3至0.5秒,刹车距离增加3至5米,拖鞋易滑脱、卡滞踏板,极易引发追尾、失控等事故。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规,摒弃侥幸心理,选择平底、防滑、合脚的鞋驾车,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