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洞洞鞋参训意外受伤 法官厘清体育培训安全责任边界
发布时间:2026-08-10 08:25 浏览量:1
近年来,搏击、体能等青少年课外体育培训广受青睐,参训人受伤引发的纠纷随之增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义务、家长监护责任界限在哪里?一起真实案例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
王某的父母于2024年1月,为孩子在延吉某搏击俱乐部办理年卡。同年4月,搏击馆教练在家长微信群通知,参训学员应当穿戴鞋底干净、防滑、软底运动鞋。当日训练期间,王某穿着洞洞鞋参与跑步训练,在踩踏场馆训练垫子边角时不慎摔倒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救治,诊断为右肱骨髁上粉碎性骨折、右肱骨髁部骨折,住院治疗4天。后续司法鉴定认定,伤情不构成伤残,护理期80日。本次事故产生医疗费、外购药品费、鉴定费等多项损失。事发后,搏击馆退还了王某全部学费,并先行垫付3000元医疗费。双方就剩余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父母将俱乐部诉至延吉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俱乐部作为体育培训机构,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与现场监督管理义务。虽然教练提前在微信群告知穿鞋规范,但未能及时制止王某穿着洞洞鞋参训、违规踩踏训练垫跑步的危险行为,现场管理存在漏洞,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损害发生存在主要过错。
同时,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洞洞鞋结构松散、防滑性能较差,不适合跑步等运动场景。家长明知场馆穿鞋要求,仍让孩子穿着洞洞鞋参加搏击训练,未能做好安全防护,对受伤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俱乐部承担80%赔偿责任,王某监护人自行承担20%责任,俱乐部需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法官提醒
面向未成年人的培训机构,不能仅依靠微信群文字提醒履行安全义务,应当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制止学员危险行为,从场地管理、现场管控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仅仅发布通知不等于尽到全部管理责任。
广大家长:运动类培训风险较高,务必遵守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要求,根据运动项目准备合适衣物、运动鞋,充分预见运动风险,履行监护义务。
通讯员:金玉姬
初审:宋依凝
复审:曹阳
终审: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