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余双正品球鞋遭调包退回假货 滥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涉诈骗

发布时间:2026-08-24 15:26  浏览量:1

网购中的 “七天无理由退货” 原本是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设立的便民政策,却被一些人当成投机取巧、非法牟利的手段。近日,山东青岛一名男子吴某因精心实施 “买真退假” 骗局,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5 年 12 月,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在处理线上退货时,工作人员震惊地发现:

“公司收到大批量的退货申请,寄回来的货品全是高仿鞋!”

这些退回商品经检测均为假冒产品,但部分订单已完成退款,导致品牌方遭受明显经济损失。工作人员通过后台订单核查发现,所有异常退货的收货地址均集中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随即从上海前往青岛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在此期间,吴某因被商家客服告知退回商品并非本店正品,意识到骗局败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对 “买真退假”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吴某为实施诈骗提前进行了周密准备。他先以低价在网上购入同款高仿运动鞋,确认高仿品与正品外观高度相似、有利可图后,开始批量操作。为规避平台监管,他使用本人及亲友共十余个购物账号,在多个电商平台的品牌官方旗舰店大量购买正品运动鞋。

收到真鞋后,吴某将假鞋换上真鞋的吊牌与防尘包装进行伪装,再利用 “七天无理由退货” 规则把假鞋退回商家骗取退款,正品鞋则被他在二手交易平台转卖获利。

办案检察官通过比对品牌方售货明细、吴某手机购物及转账记录等证据,最终查实:吴某先后购买正品鞋 100 余双,全部提交退货申请,其中大部分已成功退款,剩余数十双因商家及时查验发现问题而未得逞。

案发后,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吴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悔罪。其家属也积极向受害品牌公司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2026 年 4 月 29 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6 月 12 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检察机关已将涉案高仿鞋的上游售卖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追查假冒商品产业链,实现全链条打击。

不少人误以为 “退假货” 只是违规或不道德行为,实际上已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调包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商家产生错误认识并完成退款,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且涉案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此案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必须坚守诚信底线,依法行使权利,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