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称不违规,协会称不能卖,莆田泡水鞋监管为何“没牙齿”?

发布时间:2026-09-09 21:57  浏览量:1

相关部门和协会的态度可以概括为:

市监局说"不违规但不提倡",协会说"百分之百不能卖"。

但两者都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9月9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明确回应:现行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在二手平台销售"泡水鞋",只要销售方手续齐全合规、且未涉及虚假宣传,就不算违规。

泡水鞋被归为类似瑕疵品或残次品,不按正常合格商品监管,定价低于正常商品是典型特征。但该工作人员同时强调,泡水鞋存在明确的质量与健康风险,市场监管部门不提倡、也不建议消费者购买,后续将针对该品类发布正式消费预警。

莆田鞋业协会的态度则更坚决。协会副会长单位负责人余国民给出了一个硬杠杠:

被洪水浸泡的鞋子,百分之百不允许上市销售

他的判断标准是看鞋子是"受潮"还是"浸泡"——仅因高湿度受潮、不影响穿着的,可以明确告知消费者后低价流通;但被洪水浸泡过的鞋,淤泥和杂质裹挟着细菌附着在鞋面,菌落超标,泡水还会导致制鞋胶水老化,穿几天必然开胶、开裂。

通常浸泡超过24小时的产品,已完全不具备上市条件。

协会副秘书长林文琛还指出了另一个关键点:莆田鞋厂以代工为主,品牌方拥有浸水、泡水产品的唯一处置权,本地代工厂无权私自售卖。也就是说,即便真有泡水鞋,代工厂也没资格卖。

但问题在于,这两方的表态都不附带强制措施。

市监局说的是"不提倡""不建议",属于行政监管类消费提示,不是禁止性行政命令,也没有附带处罚措施。这也是为什么闲鱼客服回应称,只要卖家标注清楚商品真实情况,就可以上架,平台没有特别规定。

协会更直接——余国民坦言,行业协会没有行政权限,相关要求只是行业自律倡议,不具有约束力。他的原话是:"不合格的产品就不应该被上市,这是莆田鞋应该要坚守的使命。"

协会工作人员在9月5日就明确表态:泡水货品严禁私自外流,网上所谓的"批量低价甩卖泡水鞋",绝大多数是自媒体拼凑的营销噱头。真正受灾的鞋企,当前核心工作是厂区清淤、消杀、抢修,根本没精力搞"清仓售卖"。

从记者的调查也能印证这一点。莆田当地一位仓库进水、140多双鞋被泡的经销商说,泡水鞋他全都送人了,决不卖,因为"鞋子被水泡过后,胶水容易老化脱落……会影响品质、售后之类的,一般本地真正的鞋厂不会把泡水鞋卖出去,影响自己的名声"。

更关键的是,记者发现二手平台上的售卖链接中,不少IP地址来自江苏常州、徐州、山东枣庄等地,根本不是莆田。多个卖家的商品配图甚至是同一张照片。

结论很清晰:市监局管不了,协会管不住,网上卖的绝大多数是借灾情营销的瑕疵品或库存尾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