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莆田泡水鞋”在二手平台售卖,莆田市监局、莆田鞋业协会发声……
发布时间:2026-09-17 11:05 浏览量:1
受台风“沙德尔”带来的持续强降雨影响,近期,福建莆田出现内涝积水,部分企业厂房被淹,多家鞋厂的鞋子也遭到洪水浸泡。有媒体注意到,在二手平台闲鱼多个销售者正以低价销售“莆田泡水鞋”,并特别注明“不退不换”。
“泡水鞋”能否进行销售?9月9日,记者联系了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销售方只要手续齐全合规,且未涉及虚假宣传,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在二手平台销售“泡水鞋”。但该名工作人员指出,“泡水鞋”类似于瑕疵或残次品,并不是按照正常合格商品监管,“因为它的价格也是低于正常商品的”。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泡水鞋”存在一定质量和健康风险,市场监管部门不提倡也不建议消费者购买,后续,也会做出消费预警。
记者也联系了二手平台闲鱼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只要卖家在上架时标注清楚了商品的真实情况,就可以允许上架,并没有特别规定。
莆田鞋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负责人余国民表示,泡水的鞋子,存在很大的开胶风险,另一方面被洪水浸泡后还会有一些细菌附着在鞋子上,即使进行了清洗也很难保证细菌除掉,也不可能享受“三包”政策。在他看来,泡水鞋能否售卖的判断标准很简单,就是鞋子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鞋类产品有国家标准约束,符合标准的才允许上市。”就这个角度而言,泡水鞋显然不符合质量标准,也不允许上市去售卖。
余国民也坦言,由于行业协会并没有行政权限,这仅仅是行业的一种呼吁,是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出发,不具有约束力。但他认为,莆田鞋业应该在这个时候有自己的定力,“不合格的产品就不应该被上市,这是莆田鞋应该要坚守的使命”。对于二手平台出现售卖“泡水鞋”的情况,他认为,销售方应该向消费者明确传递购买这种鞋子存在很大风险的信号。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虽然“泡水鞋”售卖的详情页已经标明鞋子情况,商家不构成欺诈,但是如果是职业卖家,仍然需要售卖符合质量规定的商品,鞋子泡水后易脱胶、开裂,若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需承担退货、退款等违约责任。若是普通个人出售闲置二手产品,仅仅因为泡水产生的开胶等后果买家可以预料,但是洪水携带大量细菌、霉菌买家可能不能预料到。若因购买这类鞋子导致皮肤病等健康问题,普通卖家仍然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即使销售方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声明不退不换,并不能产生免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