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是打劳动纠纷的高手

发布时间:2024-12-01 20:56  浏览量:4

不管是大湾区还是江浙沪,私营经济发达,村镇经济发达,各类加工厂众多,比如温州的服装鞋类加工厂,比如佛山的小家电、家具加工厂,这些厂深耕多年,存续时间久,生产规模、用工规模大,在用工方面这些厂也有着极为显著的特征。具体如下:

1.员工工龄普遍长,工资普遍高。经济发达地区,人力成本高,工资不高就招不到人,一旦招到了,稳定的用工关系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通过高工资来稳定劳动关系也是常规操作。 员工基本上属于超长待机。

2.懂法,工厂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远远高于普通的公司,工厂的各类组织制度也比较健全,工会有的,劳动合同签的,社保公积金交的,工资对公发的,个税正常申报的。更改制度,会开职工会,辞退员工会经工会报批,该走的流程一步不差。辞退员工绝对找到理由才辞退。

3.员工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相对来说较为朴实,干活给钱就行,要求不高,即便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不计较的也是大多数,想维权的少,敢维权的少,会维权的更少。甚至很多时候这些员工都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基于以上用工特点,工厂类的劳动纠纷特点也比较显著。

1.工厂和员工发生劳动纠纷,不管是辞退,还是其他,总能把证据做到形式上,流程上的完整,形成完美证据链,以辞退为例,从规章制度的制定,履行告知,民主程序,到员工违纪的事实,违纪的具体依据,再到必备的辞退流程,一应俱全。猛地一看,这就是合理合法的辞退。员工被辞退都认为是合法辞退,对于一些律师仲裁员来说,从形式上都无法准确的挑出公司的毛病,需要慢慢的抽丝剥茧,认定是非。

2.因为懂法,所以会利用法,相比较那些做到形式上合法的工厂来说,有一小撮工厂会妄图从根本解决问题,把劳动关系赖得干干净净,合同不签,社保不交,个税不申报,工资发现金,除了工服,厂牌可能劳动者再也找不到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许多工厂员工去仲裁,证明劳动关系这一步就把自己卡死了。

3.忽悠员工签署各类协议是最常见的操作,因为文化程度较低,防忽悠意识较差,对于这种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员工对公司的任性度也很高,这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这一点,常常会忽悠员工签署一些不利于员工的协议,并且员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署过这些协议,比如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比如调岗同意书,比如自离申请书,工厂类劳动纠纷总会看到这种事情发生。

4.相比较裁员、辞退,安排员工待岗放假的纠纷更为高发,找个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就直接安排员工待岗放假了,待岗期间能不给工资的就不给,如果员工耗不起自己走了最好,不走的工厂也可以随时以旷工为由辞退,如果不辞退,那也无所谓,等生产经营需要多用工了,再让人回来继续工作,老员工总比新员工好用。这操作自由灵活,进退自如。

5.工厂喜欢用感情绑架员工,工龄长,相处时间久,时间久就容易有感情,工厂就会利用这些感情,在侵害了员工合法权益后,再利用感情让员工妥协让步,甚至放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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