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 | 《楚天都市报》刊登——男子盗窃被撞破上演“换装秀”逃跑 民警从垃圾箱找到一双鞋锁定嫌疑人

发布时间:2025-03-21 10:13  浏览量:2

△ 2025年3月20日《楚天都市报》

第7版:综合

男子头戴面罩,深夜闯入鄂州市某小区入室盗窃时被人撞破,上演“换装秀”逃离现场,最终民警从垃圾箱里找到一双鞋,锁定嫌疑人。近日,经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月1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10月11日凌晨,鄂州市鄂城区某小区内,睡梦中的邓某被客厅异响惊醒,起身查看时与一名戴着面罩、身着深色上衣的陌生男子迎面相遇,该男子在邓某的呵斥声中仓皇逃离。邓某随即报警。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在现场仅发现一枚陌生鞋印。为查明男子身份,公安机关查看小区及周边监控,发现频繁进出小区的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且刘某是一名盗窃惯犯。

“案发当晚,我就是在小区周边闲逛。”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矢口否认入室盗窃。

民警进行初步对比,发现刘某到案后穿的鞋是一双新鞋,明显与现场鞋印不相匹配。经全城视频追踪,民警发现刘某从案发小区离开后曾进入一家服装店。

店员向民警还原了当晚的场景。据介绍,原来刘某在该店挑选了与自己上衣颜色反差明显的外套和鞋子,并让店员将旧衣、旧鞋丢进垃圾桶后离开服装店。民警立即赶往垃圾回收站,经两个小时翻找垃圾箱,发现了刘某扔的黑色上衣和鞋子。经技术比对、鉴定,刘某丢弃的鞋子与案发现场的鞋印完全吻合,这一关键证据成功锁定了刘某的犯罪行为。2024年10月18日,该案被移送至鄂城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对于案发现场留下的鞋印,刘某辩解称:“我当晚与妻子争吵后无处可去,误入邓某家中只是为了找个没人的地方睡觉,并非实施盗窃。”

即使“零口供”也难逃罪责。承办检察官介绍,刘某曾有盗窃前科,其之前作案模式与本案高度相似;而且受害人邓某家门口贴有对联、摆放着小孩玩具,明显有人居住,刘某深夜进入他人家中休息的辩解与常理不符。另外,案发现场入户门处提取的足迹与刘某丢弃的旧鞋足迹吻合。虽然刘某未盗得财物,也是犯罪未遂,已经达到逮捕条件。经仔细审查卷宗、上门查看现场,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之后刘某在庭审阶段认罪。近日,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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