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抄家后,我从鞋底抠出一锭银子,买了十个馒头:吃吧,吃饱了好干活

发布时间:2026-01-24 12:44  浏览量:1

朱红的大门被两道刺眼的封条交叉贴下,昔日赫赫扬扬的国公府,彻底塌了天。

全府上下,那哭声震得树梢上的积雪都扑簌簌往下落。

我的夫君裴珩,手里死死攥着一支秃了毛的狼毫笔,站在风口里长吁短叹:

“百无一用是书生,古人诚不欺我,如今这圣贤书,竟是连半个铜板都换不来了。”

婆母身上那件绸缎衣裳已经被冷风吹透了,她捧着一只缺了口的粗瓷破碗,眼泪珠子断了线似的往下掉:

“想我堂堂一品诰命夫人,平日里漱口都要用雨前龙井,如今竟沦落至此,还要用这种喂狗都不配的破碗!”

再看旁边,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子裴婉,正对着墙角一个空荡荡的花瓶发呆,仿佛那里面能变出朵花儿来充饥。

我冷眼瞧着这一家子丧得头顶冒烟的倒霉样,实在是用光了最后的耐心。

我找了个避风的角落,动作麻利地脱下绣花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两层纳得紧紧的鞋底夹层里,抠出了最后那一锭还带着体温的碎银子。

拿着这点唯一的家当,我去街头巷尾买了十个刚出笼的大白馒头。

“啪嗒”一声。

装着馒头的油纸包被我重重地扔在了他们面前积满灰尘的石阶上。

“都别嚎了,吃吧,吃饱了好有力气干活。”

婆母一听这话,原本哭得梨花带雨的脸瞬间僵住了,她瞪大了眼睛,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干活?干什么活?我们可是世袭罔替的贵族!你让我们去干下等人的活计?”

我慢条斯理地撕下一块馒头皮塞进嘴里,一本正经地回视她:

“母亲,贵族也是肉体凡胎,不吃饭照样得饿死。

我已经打听好了,镇国将军林府正想为独女聘请一位严厉的闺训老师,一节课给十两银子,这活儿非婆母您莫属。”

没等婆母反驳,我又转头看向还在发呆的小姑子:

“长公主府上最近想找人陪着作画吟诗,小妹你虽然画技平平,但胜在听话,你去。”

最后,我的目光落在了裴珩身上。

“至于夫君,你虽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但好在身强体壮,新陈代谢快。”

“太医坊那边正在招募不怕死的药人,你去。”

空气瞬间凝固了。

裴珩不可置信地指着自己的鼻子,那根修长的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药……药人?”

“夫人,你莫不是疯了?我可是圣上钦点的探花郎,是国公府名正言顺的世子,你让我去给那些庸医试药?”

我淡定地啃了一口早已冷硬的馒头,不得不说,这两文钱一个的面团子确实有些噎人,顺着喉咙下去像是吞了块石头。

“夫君,咱们得讲道理,认清现实。”

我艰难地咽下那口馒头,拍了拍手掌上沾着的面屑,语气凉薄:

“探花郎的名头能当饭吃吗?能换来这手里的白面馒头吗?”

“国公府那块金字招牌,现在连城西最黑心的当铺都不敢收。”

“太医坊那边可是放了话,新研制的强力泻药和止痒粉急缺个身子骨硬朗的试药人,一天二百文,现结不拖欠。”

我眯着眼,上上下下将裴珩打量了一番。

虽说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毕竟是锦衣玉食堆出来的,平日里燕窝人参当饭吃,底子相当不错。

最关键的是,他长了一张好皮囊。

想必去了太医坊,那些个情窦初开的小医女看着这张俊脸,下手也能轻上几分。

“二……二百文?”

婆母那双浑浊的眼睛瞬间亮了一下,那是对金钱本能的渴望。

但随即,那光芒又迅速黯淡下去,她挺直了腰杆,重新端起那副高高在上的贵妇架子:

“不行!绝对不行!”

“这事若是传扬出去,以后珩儿还怎么在士林中立足?我裴家百年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听着这话,我不怒反笑,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弧度。

“脸面?”

我猛地站起身,走到破庙漏风的墙角,指着那个空得连耗子都不愿意光顾的米缸。

上个月朝堂之上风云突变,大伯父身为御史中丞卷入了那桩震惊朝野的贪腐大案,国公府受了株连,家产尽数被抄没。

万幸父亲生前为官清廉,积攒了不少善缘,又有几位老部下拼死游说求情。

圣上念及裴家世代戍边流过血汗,特许我们免了牢狱流放之灾,只削去爵位贬为庶民,这已经是天大的恩典。

昔日雕梁画栋、仆从如云的国公府被封,我们无处栖身,只能像丧家之犬一样搬到这城郊废弃的破庙。

细软金银早就被官差搜刮一空,只余下些不值钱的旧衣杂物,连床像样的被褥都没有。

“母亲,现在家里穷得连只老鼠都养不活,您要是能把那张脸面撕下来扔进锅里煮汤喝,能填饱肚子,我沈如意绝无二话!”

婆母被我这番抢白噎得直翻白眼,那张养尊处优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半天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最后只能恨恨地一跺脚,算是应下了。

小姑子裴婉怯生生地拉了拉我的衣袖,声音细若蚊蝇:

“嫂嫂,那个长公主……真的会要我吗?我只会画些花鸟鱼虫,登不上大雅之堂……”

“怎么不要?”

看着这个虽然软弱但还算听话的小姑子,我换上了一副温和的笑脸。

“长公主那个人最爱附庸风雅,但这京城里谁不知道,她那笔墨丹青实在是不敢恭维。”

“你去,不是教她作画,是去当她的代笔,顺便把她捧上天,让她觉得自己是当代画圣转世。只要把她哄开心了,指缝里漏出来的赏钱都够咱们吃半个月。”

裴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眼神里多了一丝懵懂的希望。

安排好了这两个女眷,我又转头看向裴珩。

他正捂着胸口,一副斯文扫地、痛心疾首的模样,仿佛遭受了奇耻大辱。

“不去也行。”

我没跟他废话,直接从宽大的袖口里掏出一张早已写好的和离书,拍在他面前:

“那就签了这个。”

“我是商户女出身,当初带着十万两白银的嫁妆嫁进你们国公府,图的就是个安稳荣华,夫贵妻荣。”

“现在荣华富贵成了过眼云烟,我的钱也贴补光了,我可没兴趣陪着你们一家子喝西北风。

签了字,咱们桥归桥,路归路,我回娘家继续当我的沈家大小姐,你们一家三口就在这破庙里守着你们的金字招牌过日子吧。”

见我这副决绝冷酷的模样,裴珩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他虽然清高自诩,但他不是傻子。

要是没了我,也没了我那个虽然市侩但确实富得流油的娘家接济,就凭他们三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娇气样,不出三天就得饿死在京城的街头。

“如意……”

他立刻软了声调,试图用那双曾经在京城迷倒万千少女的桃花眼来感化我,声音里带着几分哀求: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只要咱们夫妻同心,其利一定能断金,何至于此啊?”

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深情表白:

“闭嘴吧,谁要跟你夫妻同心?我现在只认钱,谁能赚来银子谁就是大爷。”

裴珩咬了咬牙,看着那张白纸黑字的和离书,又看了看旁边哭得眼睛肿如核桃的老娘和妹妹。

最终,他悲壮地闭上了眼,仿佛即将奔赴刑场的烈士。

“我去!”

第二天一早,天色还是青灰的,透着一股子清冷的寒意。

巷子里的野狗都还没睡醒,我就把全家都从稻草堆里踹了起来。

婆母一边整理那身虽然发白但依旧浆洗得整洁的素衣,一边还在碎碎念:

“我这可是去教导林将军之女,那是将门虎女,若是失了礼数,岂不是让人笑话……”

“母亲,”

我递给她一个硬得能砸死人的咸菜窝窝头,打断了她的幻想:

“林将军的女儿那就是个混世魔王,京城里的西席先生被她气走了十个。您去了,要把您当年在宫里学的那套严苛规矩全拿出来,越严越好,越凶越好。”

“林将军就是想找个能镇得住他那个无法无天闺女的恶……严师。”

婆母一听这话,腰板瞬间挺得更直了,眼中闪过一丝厉色:

“哼,论规矩,这京城里还没人能越过我去。”

小姑子裴婉紧紧抱着画具,瑟瑟发抖,像极了一只即将被送进狼窝的小白兔。

我给她整理了一下衣领,低声叮嘱道:

“记住,到了长公主那儿,多夸她画得有神韵,别管像不像,哪怕画个圈你也说那是圆满,夸就对了。”

送走了这两个女眷,我领着裴珩去了太医坊。

这一路上,裴珩的脚步沉重得像是灌了铅。

太医坊的王管事是个典型的势利眼,手里捏着两个油光锃亮的核桃转得飞快,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

他斜着眼看了看一脸苦相的裴珩,本来还想压价,但我直接指着裴珩那张脸说道:

“王管事,这可是前国公府世子,正儿八经的探花郎,这身子骨金贵着呢!”

“二百文买个探花郎给您试药,这买卖您亏吗?”

王管事看着裴珩那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当即一拍大腿:

“成!二百文就二百文!”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今儿试的是新配的大力金刚丸的副方,药性猛烈,可能会有点拉肚子。”

裴珩一听这话,脸都被吓绿了。

他被小药童领进去的时候,一步三回头地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里,三分幽怨,三分绝望,还有四分“沈如意你没有心”的悲愤控诉。

我挥挥手,转身就走,脚步轻快得像是要去赴宴。

心痛?那是万万不存在的。

我也没有闲着,国公府虽然被抄了,家产没了,但我脑子里那本生意经,官府可是抄不走的。

我揣着怀里仅剩的一点碎银子——那是我之前偷偷藏在肚兜夹层里保命用的——径直去了城西的锦绣坊。

这里是京城最大的成衣铺子,老板娘王掌柜以前是我家铺子的常客,也是个精明人。

见我穿着一身素衣进来,她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味。

“呦,这不是世子夫人吗?”

“今儿个怎么有空来我这小庙?莫不是来变卖首饰的?”王掌柜手里摇着把团扇,语气里带着刺。

“王掌柜,咱们明人不说暗话。”

我没理会她的阴阳怪气,径直走到柜台前,从怀里掏出一叠图纸,“啪”地一声拍在桌上。

“这是我昨晚连夜设计的衣服新花样,你看看……”

“如今国公府倒台,外头那些贵女虽然嘴上嘲笑,但心里都好奇得紧,想看看昔日京城第一贵女落魄后是个什么模样。”

“咱们就推这个风格,名曰‘落难千金风’。主打素雅、凄美,衣服料子不用太好,要的就是那种风吹就倒、我见犹怜的破碎感。”

王掌柜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图纸,原本懒散的眼睛瞬间直了。

图纸上,女子的衣衫虽然形制简单,但剪裁极为大胆独特。

腰身收得极细,能掐出杨柳之姿,袖口却宽大飘逸,配上几朵看似随意绣上去的残梅,确实有一种惊心动魄、让人忍不住想要呵护的美感。

“这……”

王掌柜有些迟疑,眉头微蹙,“这也太素净了,跟丧服似的,能卖得出去?”

“现在京城流行什么?奢华富贵早就看腻了。”

我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发出笃定的声响:

“男人都有保护欲,女人都有攀比心。穿上这身衣服,既能显得自己清高不俗,又能激起男人的怜惜之心。”

“王掌柜,你是生意场上的老手,这其中的门道,你比我更清楚。”

王掌柜盯着图纸看了半晌,眼珠子转了几圈,终于把团扇一合,咬牙道:

“行,咱们试试!但这利润怎么分?”

“五五分!”

“但我有个条件,这衣服得对外宣称是你独家设计的,绝不能提我的名字。”

王掌柜乐了,眉开眼笑:“成,沈娘子就是爽快!”

拿到预支的十两银子定金,我揣在怀里,那沉甸甸的分量让我心里终于踏实了一些。

晚上,一家人在破庙集合,气氛比早上还要沉重,仿佛头顶压着一片乌云。

婆母的发髻乱了,几缕银丝垂在耳边,那身素衣上甚至多了几个清晰的脚印,整个人看起来憋屈又可怜。

“那个林家丫头!”

婆母气得手都在抖,端着茶杯的水都洒出来半杯:

“简直就是个泼猴转世!我让她顶碗练仪态,她把碗摔了不说,还放恶犬咬我。若不是我跑得快,这把老骨头都要交代在那儿了!”

我赶紧给她续了杯水,顺便给她拍背顺气:“那林将军怎么说?”

婆母喝了口水,顺了顺气,这才缓过劲来:

“林将军……倒是给了钱。”

她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脸上表情复杂:

“他说我跑得比他家养的猎犬还快,身手矫健,虽然规矩没教成,但这逃命的本事值得一赏。”

我:“……”

行吧,虽然过程曲折离奇,但好歹真金白银到手了。

小姑子裴婉也回来了,小脸红扑扑的,眼睛里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兴奋光芒。

“嫂嫂,长公主真的要我了!”

她激动地拉着我的手,像个考了满分的孩子:

“今天长公主画了一只鸭子……哦不,是鸳鸯。我按照你教的,硬着头皮说这鸳鸯憨态可掬,返璞归真,有古拙之意。”

“长公主听了高兴坏了,不仅赏了我一碟子点心,还让我明天再去!”

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那包被压得有些变形的桂花糕,虽然碎了,但那股甜腻的香气依然扑鼻而来。

“嫂嫂,母亲,哥哥,大家吃。”

我摸了摸她的头,心中暗叹:这孩子,终于上道了。

最后回来的是裴珩,他是被人用板车拉回来的。

脸色惨白如纸,双眼无神,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如意……”

他一见我,哇的一声就哭了,那是真伤心啊:

“那泻药劲儿太大了……我今天跑了二十趟茅房,腿都软得站不起来了。”

我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紧紧攥着的两吊铜钱。

数了数,二百文,一文不少,上面还沾着他的汗水。

“乖。”

我难得温柔地拿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

“你受苦了,你是全家的功臣,今晚给你加个蛋。”

裴珩一边抽噎一边说:

“明日……明日说什么也不去了,哪怕你休了我,我也不去了……这是要我的命啊……”

看着他这副惨状,我知道药人这活儿确实不能再干了。

这可是我的摇钱树,要是真折腾废了,以后还得花钱给他看病买药,那是得不偿失。

“行,明天不去太医坊了。”我当机立断拍板道。

裴珩眼睛一亮,刚想说什么感激的话,我又补了一句:

“明天咱们去天桥底下。”

裴珩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嘴角抽搐:

“去天桥干什么?要饭吗?我堂堂探花郎……”

“要饭?”

我冷笑一声,打断了他的矫情:

“你那张脸虽然值钱,但要饭也得有技术,咱们没那个悲惨故事。咱们是去卖艺。”

“卖艺?”

裴珩惊恐地捂住胸口,往后缩了缩:

“我会什么艺?胸口碎大石吗?我不行!我真的不行!”

“你会写字。”

我指了指破庙角落里那几个烂笔头,语气坚定:

“你那一手簪花小楷,当年可是连皇上都夸过的。”

“咱们去代写家书、情书、休书。十文一封,童叟无欺。”

天桥底下,三教九流,人来人往,喧嚣震天。

我支了个摇摇晃晃的破桌子,铺上最便宜的宣纸,旁边竖了个显眼的牌子:

“探花郎亲笔,代写一切,字字珠玑,包君满意,十文起步。”

裴珩坐在桌后,用宽大的袖子死死遮着脸,恨不得把头埋进胸口里,生怕被人认出来。

“把头抬起来!”

我在桌子底下狠狠踢了他一脚:

“你是探花郎,要有气势!拿出你以前那副高不可攀的死样子来!”

裴珩被迫抬起头,耳根通红,目光闪躲,根本不敢看路人。

生意一开始并不好,路过的人指指点点,大多是看热闹的闲汉。

“呦,这不是那个裴世子吗?怎么沦落到这儿来了?”

“啧啧,以前看他骑马游街多风光,现在跟个傻子似的在这摆摊。”

裴珩握笔的手在剧烈颤抖,脸色涨红,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

就在他快要崩溃的时候,一个满脸横肉、腰间别着杀猪刀的屠夫走了过来。

“那书生,你会写情书不?”

屠夫把一把油腻腻的杀猪刀“哐”地往桌上一拍,震得墨汁都跳了起来,溅了裴珩一脸。

裴珩吓得一哆嗦,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

“会……会一点。”

“俺看上了隔壁卖豆腐的翠花。”

屠夫粗声粗气地说道,唾沫星子乱飞:

“你给俺写得肉麻一点,俺嘴笨,说不出来。你要是能把翠花哄得开心,俺送你两斤猪肉!”

裴珩的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像是开了染坊。

“这……这有辱斯文……圣贤书读来岂是为了……”

“两斤猪肉。”

我在他耳边低语,声音充满了蛊惑:

“全是肥膘,能熬一大罐油,那油渣拌饭香得很,够全家吃半个月的炒菜了。”

裴珩深吸一口气,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闭上眼,仿佛在与过去那个清高的自己做最后的告别。

再睁开眼时,那双桃花眼里只剩下了对生活的冷漠与妥协。他提笔,挥毫泼墨。

一开始他还想写“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被屠夫一瞪眼:“听不懂!写俺听得懂的!”

裴珩手一抖,立马改了风格。

【翠花,我想你想得心肝疼,就像那锅里的红烧肉,离了火就不得劲。你的脸蛋比那最嫩的豆腐还要白,你的腰身比那河边的柳条还要软……】

屠夫听得眉开眼笑,猛地一拍大腿:

“好!就是这个味儿!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写得真他娘的带劲!”

裴珩写完,仿佛被抽干了全身的力气,瘫软在椅子上,眼神空洞。

但当那两斤晃晃悠悠、肥得流油的猪肉递到我手里时,我知道,这道坎,他算是迈过去了。

那天之后,裴珩的“红烧肉”体情书在市井间一炮而红。

找他写信的大婶大妈排成了长队,甚至还有青楼的姑娘偷偷找来,要他写那种凄凄惨惨戚戚的词,好让恩客看了心生怜惜掏钱赎身。

裴珩一开始还端着架子,后来发现写一首酸词能赚五十文,比当初的俸禄来得都快,也就彻底放飞了自我。

不到半个月,我们全家就从漏风的破庙搬进了一个还算整洁的小院子。

虽然只有两进,但在寸土寸金的京城,这已经是个奇迹。

然而,就在我以为日子终于要步入正轨,可以喘口气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上门了。

那天阳光正好,我正在院子里美滋滋地晒着王掌柜刚送来的分红银子。

“砰”的一声巨响,院门被人一脚踹开。

进来的女人一身绫罗绸缎,满头珠翠晃得人眼花,身后跟着四个身强力壮的家丁,气势汹汹。

正是京城最大的丝绸商崔家的千金,崔燕。

这女人以前就跟我不对付。

同样是商户女,我家虽然有钱,但比起崔家这种挂着“皇商”名头的还是差了一截。

她一直想嫁给裴珩,结果裴珩为了我那十万两嫁妆娶了我,这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

“哟,这不是世子夫人吗?”

崔燕用帕子掩着鼻子,一脸嫌弃地打量着这个小院子,仿佛这里充满了瘟疫:

“怎么住这种狗窝啊?连我家下人的房都不如,真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我慢条斯理地收起银子,站起身,拍了拍裙角:

“崔小姐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若是来叙旧的,恕不招待,茶水太贵。若是来送钱的,欢迎之至。”

崔燕冷笑一声,眼神如刀:

“沈如意,你少跟我装蒜!我问你,那个‘落难千金风’是不是你搞出来的?”

落难千金风?

那应该就是我给王掌柜的那一套凄惨素衣吧,看来是火了。

我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是又如何?”

“是就好!”

崔燕眼神一厉,声音尖锐:

“你那破衣服抢了我家绸缎庄的生意!如今满京城的贵女都穿那种破破烂烂的衣服,谁还买我家的锦缎?”

她一挥手,身后的家丁立刻围了上来,一个个凶神恶煞。

“今儿个本小姐就是来教教你规矩的!商场如战场,既然你挡了我的路,就别怪我不客气!”

“给我砸!今儿个就把你这破院子给平了!”

气氛瞬间剑拔弩张,婆母和小姑子吓得躲在屋里不敢出来,只能隔着门缝发抖。

就在这时,裴珩刚从天桥收摊回来,手里提着一篮子刚买的鸡蛋。

见到这一幕,他愣住了。

“崔小姐?”

他认出了崔燕,下意识地想要讲道理,书生气十足: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你这是做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

崔燕看到裴珩,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变得更加怨毒:

“裴珩,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穿着粗布麻衣,提着鸡蛋,跟个市井无赖有什么区别?”

“当初你要是娶了我,现在还能做你的富贵闲人,何至于落魄至此!这一切都是拜这个女人所赐!”

裴珩脸色一白,羞愧地低下了头,手中的篮子捏得咯吱作响。

崔燕见状更加得意,指着我的鼻子骂道:

“沈如意,识相的就把落难千金风的图纸交出来,以后别再做这门生意,本小姐或许还能赏你口饭吃。否则……我看这京城你是待不下去了!”

我看着她这副嚣张跋扈的样子,突然笑了。

“砸院子?赶我走?”

我走到裴珩身边,从他手里一把接过那一篮子鸡蛋。

“崔燕,你大概不知道,我现在最不怕的就是有人闹事。”

我手里掂着一颗鸡蛋,眼神骤然变冷,透着一股狠劲: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我现在一无所有,连命都不值钱。你要是敢动我一下,我就敢去顺天府击鼓鸣冤!告你崔家仗势欺人,欺压良民,强抢民宅!”

“如今皇上正要整顿皇商,杀鸡儆猴。你猜,这事儿要是闹大了,传到圣上耳朵里,你爹那皇商的帽子还戴得稳吗?你们崔家还能有几天好日子过?”

崔燕脸色剧变,她没想到我会这么硬气,更没想到我会拿皇商的事来威胁她。

“你……你敢!”

她厉声喝道,但底气明显不足,声音都有些发颤。

“你看我敢不敢!”

话音未落,我猛地将手里的鸡蛋狠狠砸向为首的那个家丁。

“啪!”

蛋液在他脸上炸开,糊住了他的眼睛,那家丁惨叫一声。

“裴珩,抄家伙!”我大喝一声,声震屋瓦。

裴珩一激灵,虽然腿还在像筛糠一样抖个不停,但身体比脑子快。

他顺手抄起旁边的大扫帚,闭着眼睛就冲了上去,像个视死如归的战士:

“不许欺负我娘子!”

这一刻,那个平日里唯唯诺诺、只知道之乎者也的探花郎,竟然爆发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狠劲。

那一战,虽说赢得不算多么光彩夺目,但好歹是赢了。

崔燕那女人,最是爱惜羽毛,生怕今日这泼妇骂街的丑事传扬出去,坏了她爹那即将到手的皇商评选大计。

只见她脸色铁青,也没了往日的嚣张气焰,带着那一帮子家丁,如丧家之犬般灰溜溜地逃窜而去。

待那帮人散去,我这才转眼看向身后的男人。

裴珩此时的模样,简直比那街边的乞儿还要狼狈几分。

原本束得一丝不苟的发髻如今成了鸡窝,几缕碎发凌乱地贴在额前,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还挂着未干的血迹。

可他手里那把秃了毛的扫帚,却被他攥得死紧,指节都因用力而微微泛白,胸膛更是如拉风箱般剧烈起伏着。

似是察觉到我的目光,他猛地转过头来。

那一瞬,我竟在他眼中捕捉到了一抹从未见过的奇异光亮,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浮木,又像是等待夸奖的孩童。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声音还带着几分颤抖:

“如意……我方才,没给你丢人吧?”

看着他这副衣衫不整、满脸伤痕的惨状,我心头那层坚硬的壳,莫名其妙地软塌了一块。

虽说平日里这男人除了读几句酸诗便是百无一用,可在这生死攸关的节骨眼上,他竟真的像座山一样,死死地挡在了我身前。

“没丢人。”

我轻叹一声,缓步上前,抬手替他理了理被扯得歪七扭八的衣领,指尖擦过他嘴角的伤处,动作不由得放轻了些。

“表现尚可,虽无章法,却有胆色,今晚给你加个大鸡腿补补。”

裴珩闻言,嘴角瞬间咧到了耳根,却不想牵动了那嘴边的伤口,疼得他“嘶嘶”直抽冷气。

即便疼得龇牙咧嘴,他眼底的笑意却亮得惊人,仿佛只要我这一句夸赞,便胜过人间无数良药。

然而,我心中却并未真的放松下来。

崔燕此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今日在她手里吃了这么大的亏,她绝不会善罢甘休。

既然她敢找上门来闹这一出,后续的报复只会更加阴损毒辣。

果不其然,风平浪静不过三日,我的生意便遭了殃。

那天午后,锦绣坊的王掌柜顶着一张如丧考妣的脸,跌跌撞撞地跑进了院子。

“沈娘子!大事不好了!”

他上气不接下气,声音里带着哭腔:“外头……外头现在流言漫天飞啊!”

“不知是从哪传出来的邪风,说咱们这『落难千金』风格的衣裳,穿了是要倒大霉的!”

“那些人嚼舌根,说这衣裳上沾染了国公府抄家的晦气,谁要是穿在身上,谁家就要跟着败落,是要触霉头的啊!”

我闻言,心头猛地一沉,指尖下意识地掐进了掌心。

这一招,当真是直击七寸,毒辣至极。

京城里那些养尊处优的贵妇小姐们,平日里最是忌讳这些神神鬼鬼的说法,一旦沾上了“晦气”二字,哪怕这衣裳做得再如天仙羽衣,也没人敢往身上套了。

王掌柜急得在原地团团转,额头上的冷汗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眼下销量断崖式下跌,这还不算完,锦绣坊门口甚至堵了一群人来退货闹事,说咱们坑害人!”

“沈娘子,咱们库房里可还压着大批的布料啊,这要是卖不出去,积压在手里,咱们就真要赔得倾家荡产了!”

我并未立刻接话,只是缓缓在太师椅上坐下,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轻轻敲击着桌面。

“咄、咄、咄。”

清脆的敲击声在屋内回荡,我的脑子也在飞速运转,将这几日的局势在脑海中重新推演。

反击,必须反击。

而且绝不能是被动挨打,既然她想用舆论压死我,那我便借力打力,送她一份大礼。

“王掌柜,慌什么。”

我猛地抬起头,原本古井无波的眼中,此刻闪过一丝如刀锋般的精光。

“既然她们口口声声说这是晦气,那咱们就顺水推舟,把它变成千金难求的『福气』。”

“福气?”王掌柜一脸茫然,显然跟不上我的思路,“这……这要如何变?”

“去,立刻去市井坊间,找几个嘴皮子最利索、最能说会道的婆子,给我在各大茶楼酒肆散布消息。”

我勾了勾手指,示意王掌柜附耳过来,压低了声音,字字珠玑:

“就说……这衣裳之所以名为『落难千金』,并非主晦气,而是取『破后而立、否极泰来』之意。”

“你且看,那国公府虽然是倒了,可裴世子一家如今不仅没饿死街头,日子反而越过越红火,这就是最好的明证。”

“如今裴世子的字画在文人墨客间千金难求,裴小姐更是成了长公主府上的座上宾,这福气还不够大吗?”

“这就说明,这衣服不仅不晦气,反而能挡灾煞,能转运势!”

王掌柜听得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微张:“这……这种说法,能行吗?”

“这还不够。”

我冷笑一声,继续说道:“再找人放风出去,就说崔家大小姐之所以像疯狗一样来闹事,根本不是为了别的,纯粹是因为她嫉妒。”

“嫉妒什么?嫉妒这衣服能招桃花,能旺夫!”

“你想想看,那种楚楚可怜的破碎感,哪个男人看了能不心疼?这不就是最好的媚骨天成吗?”

“再编得有鼻子有眼些,就说听说城东那个富甲一方的王员外家的女儿,穿了这衣服才一天,第二天就定了一门极好的亲事!”

王掌柜听得一愣一愣的,待反应过来,猛地一拍大腿,脸上哪里还有半点愁容:

“高!实在是高啊!沈娘子,您这脑子简直绝了,这是把死局盘活了啊!”

这世间的舆论反转,往往比我想象的还要快上几分。

在“转运”和“招桃花”这两重巨大的诱惑下,原本被视为洪水猛兽的“落难千金”风衣服,不仅没凉,反而如烈火烹油般更火了。

甚至有不少人专门买回去挂在家里,美其名曰“镇宅挡煞”。

听说崔燕气得在家里摔了一屋子的名贵瓷器,却也只能干瞪眼,拿我无可奈何。

经此一役,我不但在商场上站稳了脚跟,在家里的地位更是如定海神针般稳固。

婆母如今看我的眼神,早已没了往日的挑剔,反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敬畏。

她现在每天回来第一件事,便是雷打不动地跟我汇报林府的情况,那模样,像极了向夫子交作业的学童。

“如意啊,那个林家丫头今天又闯祸了,顽皮得很,竟然把夫子的胡子给烧了一大截。

不过幸好我反应快,端起茶水就给浇灭了。林将军为了感谢我护师有功,特意又赏了一匹上好的绸缎。”

我看着她讨好的神色,微微颔首,语气温和了些:

“母亲辛苦了,这绸缎料子不错,您留着给自己做身新衣裳吧,眼看着马上要入冬了,若是受了寒就不好了。”

婆母一听这话,感动得眼圈瞬间就红了,连声音都有些哽咽:“好孩子,还是你想着我,没白疼你。”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寡言站在角落里的裴珩,突然磨磨蹭蹭地凑了过来。

“娘子……”

他低垂着头,神色扭捏,手伸进怀里掏了半天,才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银票。

“这是……这是我这几天攒下来的……给。”

我接过那张还带着他体温的银票一看,不由得一惊——竟是整整五十两!

“哪来的?”我惊讶地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这可不是靠代写几封情书就能赚到的数目,这傻书生莫不是去干了什么傻事?

裴珩脸腾地一下红了个透,眼神闪烁不定,不敢看我:

“那个……有个富商想附庸风雅,让我给他过世的老太爷写个墓志铭,非要那种文采斐然、能流芳百世的。我……我就接了,给他写了一篇。”

我看着他窘迫的样子,心里瞬间五味杂陈。

曾经那个自诩清高、把名声看得比命还重的探花郎,那个连墨都要用最好的裴世子。

如今为了这个家,竟然肯折断一身傲骨,低下高贵的头颅去写这种晦气的碑文。

“做得好。”

我郑重地收起银票,走近一步,认真地注视着他的眼睛:

“裴珩,你是个真正的男人了。”

听到这话,裴珩原本有些伛偻的背脊猛地挺直了,眼中闪烁着一种名为“担当”的光芒,比天上的星辰还要耀眼。

然而,这世间的事往往如此,平静的日子总是短暂得如同昙花一现。

崔燕眼见在生意场上搞不垮我,便将那 阴毒的主意,打到了人身上。

这天午后,阳光正好,却有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俗不可耐的女人扭着腰肢进了我们的小院。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姨娘,大伯哥裴瑾最为宠爱的小妾。

当初大伯父出事被下狱,裴家大厦将倾,大伯哥那个没良心的卷着家里仅剩的私产跑路,将这李姨娘如弃敝履般丢下,任她无依无靠。

前阵子她就曾来破庙找过我们,哭得梨花带雨,闹着要我们拿银子接济她,口口声声说自己一个弱女子在这世道活不下去。

可我当时冷眼瞧她,穿金戴银,面色红润,哪里有半点窘迫模样?

再者,我深知她向来水性杨花,最爱攀附权贵,当场便没给她留脸面,直接将她骂走了。

想来定是那崔燕摸清了她的底细,许了她什么天大的好处,这才让她来充当这过河的卒子,专程来离间我和裴珩。

毕竟这李姨娘素来贪慕虚荣,又早就对相貌出众的裴珩垂涎三尺。

往日在国公府里,她便仗着身份便利,总爱有意无意地凑上前去讨好,那一双媚眼恨不得粘在裴珩身上。

可她这次来,却不是来哭穷卖惨的,竟是打着“送温暖”的旗号来的。

“二爷~奴家想死您了!”

李姨娘一进门,那声音便腻得仿佛能掐出水来,不管不顾地就往裴珩身上扑,那架势,仿佛裴珩是她失散多年的亲夫一般。

裴珩正在院子里凝神练字,冷不丁被这一嗓子吓得手一抖,笔都掉在了地上,整个人连连后退,险些绊倒。

“你……你做什么!请自重!”

李姨娘却似没看见他的抗拒,媚眼如丝,手里还提着一盒包装精致的点心,扭着腰肢步步紧逼。

“二爷,奴家知道您心里苦,如今日子过得艰难。那沈氏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母老虎,不但把持着钱财不给您花,还逼着您去外面抛头露面,受那些腌臜气。”

“奴家心疼啊,真的是心如刀绞。这是奴家省吃俭用攒的一点私房钱,还有这身特意为您新做的衣服,用料都是极好的,都是给您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就要强行往裴珩怀里塞东西,那丰腴的身子还有意无意地往他身上蹭,香粉味儿呛得人直皱眉。

我在屋里透过窗缝看得清清楚楚,这李姨娘分明就是被崔燕收买了,特意来演这一出大戏,好离间我们夫妻感情。

若是裴珩一时糊涂收了她的东西,或者跟她哪怕有一丁点儿不清不楚的拉扯。

那我这个“善妒恶妇”的名声,怕是就要立刻传遍京城,彻底坐实了。

到时候家宅不宁,后院起火,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做什么生意?

我冷笑一声,捋起袖子,正准备推门出去手撕了这不知廉耻的小 蹄 子。

却见院中局势突变,裴珩猛地一挥袖子,力道之大,竟直接将贴上来的李姨娘推得一个踉跄。

“李氏,你休要在此胡言乱语,污人清听!”

裴珩脸色铁青,胸口剧烈起伏,手指直直地指向大门,声音冷冽如冰:

“我夫人那是持家有道,乃是难得的贤妻!若不是她苦苦支撑,我们全家早就饿死在破庙里了,哪里还有命站在这里听你废话!”

“至于你这身衣服,是用什么脏钱买的,你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拿着你的脏东西,立刻给我滚!”

李姨娘彻底愣住了,她张大了嘴巴,满脸的不可置信。

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个曾经耳根子最软、性格最是温吞好拿捏的二爷,如今竟然会变得如此硬气,如此决绝。

“二爷,您……您这是怎么了?那沈氏到底给您灌了什么迷魂汤?竟让您变得如此不可理喻!”

“她没给我灌汤。”

裴珩深吸一口气,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而深邃,仿佛在一瞬间脱胎换骨:

“她只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靠自己双手挣钱养家,堂堂正正做人,比什么虚名都重要,比什么荣华富贵都踏实。”

“像你这种只想依附男人生存、如菟丝花般的藤蔓,永远也不会懂这种滋味。”

“滚!”

裴珩这一声怒吼,气势十足,吓得李姨娘浑身一哆嗦,连滚带爬地捡起东西,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在屋里看着这一幕,嘴角止不住地上扬,眼底也漫上了笑意。

这傻小子,终究是长大了,有了男人的担当。

我推门出去,裴珩正气呼呼地站在那儿,像只炸了毛的猫。

一见到我出来,他立马收敛了刚才的霸气,换了一副委屈巴巴的表情,眼神里满是求生欲:

“娘子,我没碰她,我真的没碰她!我嫌她脏!”

我走过去,替他轻轻拍了拍袖子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动作温柔。

“我知道,我都看见了。”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道:

“相公,今晚想吃什么?我亲自下厨给你做。”

裴珩眼睛瞬间一亮,咽了咽口水:

“红烧肉!要肥一点的,流油的那种!”

看着他那副馋猫样,我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日子虽然苦了些,风波也从未断过,但只要人心齐,这世上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然而,我心里也清楚,崔燕的手段绝不会止步于此。

她见这离间计不成,必然还会生出更毒的计谋。

不久后,朝廷放出了皇商终选的消息。

这是决定命运的一战。

只要拿到皇商资格,我们就有了官府的庇护,生意也能做大做强,不用再看那些地头蛇的脸色。

但这次的题目很难。

太后出的题:“不仅要东西好,还要有新意,要能体现我大周的盛世风华。”

各大商行都在绞尽脑汁。

崔家更是势在必得,听说他们准备了一副百鸟朝凤的巨型刺绣,用了上百个绣娘,耗时半年。

而我,手里只有这一家子老弱病残。

但我没有放弃。

那天晚上,裴珩因为写了一整天字,手腕酸痛,正让我给他揉着。

“如意,这次皇商选拔,咱们真的有希望吗?”

他有些担忧,“崔家势大,咱们斗得过吗?”

“拼财力肯定不行。”

我一边揉一边说,“但拼脑子,咱们未必输。”

“怎么拼?”

“太后要的是新意,是盛世风华。”

我看着窗外的月亮,“那些俗物,太后早就看腻了。咱们得给她看点不一样的。”

“什么不一样的?”

“故事。”

我转头看着裴珩,“相公,我要你写一本书。”

“书?”

“对。不是那种酸腐的文章,也不是那种市井的话本。”

我眼中闪烁着光芒,“我要你写一本《大周盛世录》。”

“咱们不写帝王将相,咱们写百姓,写市井,写这京城里的烟火气。写卖豆腐的西施,写杀猪的屠夫,写那些为了生活努力奔波的小人物。”

裴珩愣住了:“这……这能行吗?太后会看吗?”

“太后也是人,她在深宫里待了一辈子,看惯了假惺惺的恭维。她缺的,就是这种鲜活真实的人间烟火。”

我紧紧握住裴珩的手,“而且,咱们要把咱们家的婆母、妹妹包括你都巧妙地融合在故事里。”

“布料、刺绣……这些也时不时加进去,潜移默化,改变太后的思想,让她记住我们裴家。”

“让太后看到,这盛世风华,不是靠金银堆出来的,是靠每一个勤劳的大周子民织出来的,写出来的!”

裴珩被我说得热血沸腾,他反握住我的手,眼中重燃斗志。

“好,我写,我一定写出最好的故事!”

接下来的日子,全家再次进入了备战状态。

裴珩闭关写作,废寝忘食。

他去菜市场观察,去茶楼听书,把那些小人物的喜怒哀乐都揉进了笔端。

婆母负责去宫里打听太后的喜好,顺便用她的礼仪班子在宫女太监中建立人脉。

裴婉则负责画插图。

她的画技在长公主的调教下突飞猛进,画出的人物栩栩如生。

而我,负责统筹全局,并且准备一份特殊的“礼物”。

就在我们紧锣密鼓准备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裴婉出事了,她在长公主府上被指控偷了长公主最心爱的一支凤钗。

指控她的人,正是崔燕。

崔家为争皇商早早就攀附权贵,崔燕借着家里给长公主府供奉绸缎、请教刺绣为由头,日日登门凑近乎,这几日竟成了府里的常客。

“长公主,臣女亲眼看见裴婉鬼鬼祟祟地在您梳妆台前晃悠,这凤钗肯定是被她拿了!”崔燕言之凿凿。

裴婉哭得梨花带雨:“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长公主面色阴沉。

她虽然欣赏裴婉的才华,但更痛恨手脚不干净的人。

消息传回小院,婆母当场就晕了过去。裴珩红着眼要去拼命。

“冷静。”

我拦住裴珩:“这是个圈套,崔燕就是想让我们自乱阵脚,毁了我们在贵人面前的名声。”

“那婉儿怎么办?她还在公主府扣着!”裴珩急得直跺脚。

“我去。”

我整理了一下衣衫,眼神冷静得可怕,“我去把婉儿带回来。”

我带着全家所有的积蓄,五千两银票,来到了长公主府。

大厅里,裴婉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崔燕坐在一旁,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民女沈如意,叩见长公主。”

我不卑不亢地行礼。

长公主冷冷地看着我:“你是来替这丫头求情的?”

“不。”

我站起身,直视长公主,“我是来帮长公主破案的。”

“破案?”长公主挑眉。

“凤钗是御赐之物,价值连城。我们虽然家道中落,但裴家的风骨还在,她绝不会做这种偷鸡摸狗之事。而且……”

我转头看向崔燕,“崔小姐说亲眼看见,那请问,当时你在哪里?在干什么?为什么会在长公主的内室?”

崔燕一愣,随即强辩道:“我……我是去找长公主请教刺绣的!”

“请教刺绣需要去内室吗?”

我步步紧逼,“而且据我所知,那凤钗上有机关,若是强行取下,会发出声响。崔小姐既然在场,难道没听见?”

这话并非我凭空捏造,婆母早年入宫赴宴时,曾亲眼见过太后赏赐这支凤钗给长公主。

当时内务府的人特意叮嘱过,钗头镶嵌的东珠暗藏卡扣机关,为防失窃,强行拔取便会触发机括发出清脆铃声。

这事儿宫里不少老人都知道,婆母前日回宫打听太后喜好时,还特意和旧日相熟的嬷嬷聊起过长公主这支凤钗的稀罕之处。

崔燕脸色白了:“我……我离得远……”

“够了。”

长公主突然开口。

她也是在宫斗中活下来的人,这点伎俩怎么会看不穿。

她深深地看了崔燕一眼:

“崔小姐,本宫记得,这凤钗的样式,除了本宫,就只有内务府有图纸。你前几日送给本宫的那幅绣品上,怎么会有这凤钗的图样?”

崔燕彻底慌了,噗通一声跪下:“长公主恕罪,臣女……臣女只是太喜欢这凤钗了……”

原来是贼喊捉贼。

崔燕想偷图样回去仿制,结果被裴婉撞见,便反咬一口。

长公主大怒,当场将崔燕轰了出去,并扬言以后崔家的人不得踏入公主府半步。

裴婉得救了。

她扑进我怀里,哭得浑身颤抖:“嫂嫂,我以为我完了……”

我拍着她的背,轻声安慰:“没事了,回家。”

经过这件事,崔家在贵族圈的名声臭了。

而我们裴家,虽然惊险,却因祸得福。

让长公主觉得亏欠了我们,反而更加照拂。

终于,到了皇商终选的日子。

大殿之上,摆满了各家商行的奇珍异宝。

崔家虽然名声受损,但还是拿出了那个耗时半年的百鸟朝凤绣屏。

确实精美绝伦,连皇上都忍不住点头称赞。

崔家家主一脸得意,仿佛胜券在握。

轮到我们裴家了,没有金银,没有珠宝。

只有裴珩抱着厚厚的一摞书稿,和裴婉捧着的一幅长卷。

“这是什么?”皇上好奇地问。

我上前一步,跪下回话:“回皇上,这是民女一家献给太后娘娘的寿礼——《大周万家灯火录》。”

“既是献给太后娘娘的贺寿之礼,也想借此展现我大周市井烟火、万民安乐的真盛世。”

裴珩上前,朗声读起了书稿。

他的声音清越,情感真挚。

随着他的朗读,裴婉缓缓展开长卷。

那上面画的不是名山大川,不是瑶池仙境。

而是京城的清晨,卖包子的小贩热气腾腾的蒸笼;

是正午的田间,老农擦汗的笑脸,是傍晚的巷口,孩童嬉戏的身影。

每一个画面,都对应着书里的一个故事。

每一个故事里,都有我们家的布料,或是做成了小贩的头巾,或是做成了老农的汗巾,或是做成了孩童的新衣。

不奢华,却温暖。

太后听着听着,眼眶湿润了。

她想起了自己还没进宫时,在家里做姑娘的日子。

那时候,哪怕是一块普通的布料,做成新衣也是欢喜的。

“好……好一个万家灯火。”

太后擦了擦眼角,“这才是哀家想看的大周,这才是真正的盛世。”

皇上也被感动了,他看着那幅长卷,久久不语。

“崔家的绣屏虽好,但只是死物。”

皇上最后说道,“而裴家的这份礼,有心,有情,有万民。”

“传朕旨意,封沈氏为皇商,赐号锦绣万家!”

大殿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跪在地上,早已泪流满面。

我知道,我们赢了。

不仅仅是赢了崔家,更是赢回了尊严,赢回了未来。

走出宫门的时候,阳光正好。

裴珩拉着我的手,笑得像个傻子。

“如意,我们做到了!”

婆母在家里摆好了酒席,等着我们凯旋。

裴婉抱着长公主赏赐的新画笔,爱不释手。

就连那个一直跟我们不对付的大伯哥,也托人送来了贺礼,说是想缓和关系。

我看着这一切,心里无比踏实。

晚上,裴珩喝醉了。

他趴在桌子上,拉着我的袖子不松手。

“如意,谢谢你!”

他大着舌头说,“如果没有你,我现在可能还在破庙里哭呢,是你救了裴家,也救了我……”

我摸了摸他的头:“傻瓜,说什么谢。咱们是一家人。”

“对,一家人……”

裴珩嘿嘿一笑,“如意,其实……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献宝似的递给我。

我打开一看,是一支金簪。

虽然样式有些老气,金子也不算纯,但在烛光下,却闪着耀眼的光。

“这是我用写书赚的第一笔钱买的。”

裴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知道你以前的首饰都当了,以后……我会慢慢给你买回来的……”

我看着那支金簪,眼泪突然就下来了。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值钱的礼物。

因为它不仅仅是金子,更是一个男人的成长和真心。

“好。”

我擦干眼泪,笑着说,“我等着你把金山银山都搬回来。”

“一定!”

裴珩重重地点头,然后一头栽倒在桌子上,睡着了。

我看着他熟睡的脸,心里充满了暖意。

这日子,虽然还是充满了柴米油盐的算计,虽然未来可能还会有新的崔燕、李燕出现。

但我知道,只要我们全家在一起,只要我们肯努力,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这就是我的生活。

全员打工中,累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