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服产业供应商评价有了“统一标尺”

发布时间:2026-01-27 05:38  浏览量:3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在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由25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鞋服产业供应商质量管理分级评价准则》团体标准(T/QZAS059—2026)近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据了解,泉州市鞋服产业规模庞大、供应商群体多元,亟须建立统一的质量分级标准规范合作体系。该标准构建了科学完善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总分1000分,围绕组织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改进及质量绩效结果八大维度开展全面评价。其中,质量绩效结果进一步细化为产品质量水平、客户满意度、关键过程绩效3个二级指标,评价维度全面、重点突出。根据评价得分,优质供应商将被划分为5A、4A、3A、2A四个等级,等级结果将作为动态调整合作优先级的重要依据。标准制定过程严格遵循三大原则:兼顾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确保企业易落地、好执行;对标ISO9001等国际标准及卓越绩效评价标准,与国际接轨;推动行业协同发展,避免重复评价,降低企业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