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鞋印锁定盗窃案真凶
发布时间:2026-03-03 09:10 浏览量:1
湖北赤壁:细致审查现场勘验材料破解“零口供”
刘怡廷孙方圆
两名曾因盗窃多次获刑的惯犯流窜至湖北省赤壁市,通过技术开锁入户行窃,到案后始终拒不认罪,企图以“零口供”逃避制裁。然而,一枚遗留在现场的鞋印,连同其他证据串联,最终构筑起无可辩驳的证据链条。经赤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5年3月10日,赤壁市新店镇居民熊某发现,家中卧室床底铁盒内的5000元现金及四件黄金首饰不翼而飞,熊某怀疑被盗,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姚某、黄某。其中,姚某曾有7次盗窃罪前科。数月后,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归案。然而,到案后的姚某、黄某均矢口否认盗窃行为,且被盗财物已被处置。
在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主要为间接性的监控线索,直接证据不足。为打破“零口供”困局,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多名证人证实,姚某曾无意中透露其“在新店镇一栋六层楼的四楼,用技术开锁偷了5000元现金和黄金”,该细节与被害人陈述高度吻合,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
2025年7月30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办案检察官着力构建更完整、牢固的证据体系,通过调取并细致审查现场勘验材料,一枚遗留在客厅地面的左脚鞋印进入视线。检察官比对案发时段监控视频,发现姚某当日所穿白色球鞋与抓获时所穿为同一双。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识图比对同款鞋底花纹,发现其与现场鞋印特征高度吻合。检察机关随即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扣押该鞋并送检鉴定。司法鉴定意见确认,现场鞋印正是姚某所穿运动鞋所留。
至此,证人证言、现场足迹鉴定意见、监控视频与被害人陈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在确凿证据面前,姚某、黄某虽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却试图压低犯罪数额。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二人供述反复,与在案其他证据存在矛盾,可信度低。综合被害人及时、稳定的陈述及提供的首饰购买凭证,结合证人证言、足迹鉴定等客观证据,检察官依法认定二人盗窃财物总价值为13517元。
2025年8月30日,赤壁市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同年10月23日,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姚某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