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孤枕难眠

发布时间:2026-03-31 08:49  浏览量:1

俗话说得好:人睡三觉,命比纸薄。可俗话又说: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这话两头堵,叫老百姓怎么活?横竖都是个输。

冯有福偏偏不信这个邪。他在南城水碓子那片儿住了四十年,开了一间修鞋配钥匙的小铺子,铺面不大,夹在“老刘烧烤”和“山东呛面馒头”中间,像个被两个壮汉挤扁了的瘦子。招牌也简陋,白底红字写着“冯记修理”,风吹日晒久了,“修”字右边的三撇不知飘到哪去,远远看去成了“冯记攸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算卦的。

此刻是凌晨三点十七分。冯有福又醒了。

这已经是连续第二十三天。他睁着眼睛躺在铺子后面那间六平米的隔间里,头顶一盏声控灯被楼上住户起夜冲水的声音震亮,昏黄地照见天花板上一条蜿蜒的裂缝。那裂缝他盯了二十三天,从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如今简直像在脸上长着——他知道裂缝往东走三寸分了个叉,往北拐了两寸半又分了个叉,活像一棵倒着长的枯树。他有时想,要是人也长成这样,两条腿走着走着忽然分出个叉来,这世界得乱成什么样。

胡思乱想是失眠人的职业病。脑子闲不住,像一台关不掉的收音机,滋滋啦啦地响,什么台都串,什么都听不真。

冯有福翻了个身。铺子里的铁架床比他年纪还大,弹簧早就没了弹性,人躺上去像躺在一张弓上,腰眼那儿悬着,空落落的。他试着把腿蜷起来,又把腿伸出去,反复了三回,最后侧过身,面朝斑驳的砖墙。墙上贴着一张九十年代的美女挂历,纸页脆得能当火绒,画上的人嘴唇红得像刚吃过小孩,眼睛永远笑眯眯地看着他。二十三年来,这双眼睛头一回让他觉得不自在——不是那种被注视的不自在,而是被看穿的不自在。好像那画上的人在说:行了行了,别装了,我知道你睡不着。

他确实睡不着。

隔壁“老刘烧烤”的收摊动静透过薄墙传过来,铁皮灶台咣当一声,接着是水管子冲地的哗哗声,老刘媳妇尖着嗓子喊“那个签子你数了没有”,老刘闷声闷气地应了一句什么,听不清,但语气里的疲惫像一盆温水,隔着墙都能浇过来。冯有福跟老刘做了十五年邻居,两个人熟了到了一种境界——老刘打喷嚏他能听出是受了凉还是油烟呛的,老刘媳妇骂人能听出是真生气还是撒娇。这附近的人都是这样,彼此的生活像翻开的书,谁家今天吃饺子、谁家来了亲戚、谁家两口子动了手,用不着特意打听,墙和窗户替你听着看着。

冯有福摸出枕头底下的手机,屏幕亮光刺得他眯起眼。三点二十。他把手机翻过去扣在床上,屏幕朝下,像是能把时间也扣住似的。手机壳背面印着一行字,是儿子冯子轩上小学时学校发的,“平安校园”,字迹磨得只剩“平”字还完整,“安”字只剩半个宝盖头,像个戴歪了帽子的小人儿。冯子轩现在在深圳,据说是做“供应链优化”,冯有福一直没弄明白这词儿什么意思,但每个月儿子往他卡里转两千块钱,比闹钟还准。他不缺这两千块,修鞋配钥匙虽然赚不了大钱,但够他一个人吃吃喝喝。他收下,是因为不收儿子心里不踏实。这世道,孝顺变成了数字,按月到账,跟交水电费似的。

睡不着的时候,冯有福会想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他这辈子到底睡过多少张床?他掰着指头算:小时候在河北老家,跟爷爷睡一条土炕,炕席是高粱秆编的,硬邦邦,但爷爷身上的旱烟味闻着就踏实。后来到北京投奔姑姑,睡在客厅的折叠床上,白天收起来当桌子,晚上拉开当床,折叠床的合页夹过他三次大腿内侧的肉,疼得他龇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再后来进了街道的修理厂,住集体宿舍,上下铺,他睡上铺,头顶就是天花板,夜里听着下铺的老周打呼噜,一晚上能打出七八种花样来,像在开个人演奏会。再再后来,娶了媳妇,有了正经的床——一米五宽的双人床,席梦思床垫,两个人睡中间凹下去一个坑,睡着睡着就往一块儿滚。那时候他媳妇常说:“你过去点,挤死了。”他就往边上挪挪,过一会儿又滚回来。后来媳妇走了,床就大了,大到一个人躺在上面像躺在操场上,翻来翻去都碰不着边。

再后来,他把大床卖了,搬进这间六平米的隔间,睡这张铁架床。床窄,反而踏实,像把自己塞进一个模子里,动弹不得,也就用不着翻身了。

可他还是翻身。翻来翻去,跟烙饼似的。

冯有福坐起来,脚踩在冰凉的瓷砖地上,激灵了一下。声控灯又亮了,这次亮得久一些,大概是感应到了活人气。他趿拉上那双灰色的棉拖鞋——左脚的鞋面破了个洞,大脚趾从里头探出来,像只好奇的乌龟——摸黑走到外间的铺子里。

铺子里一股皮革味、金属味、胶水味,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潮味,混在一起,闻久了竟然觉得好闻,像有些人喜欢闻汽油味一样,属于私密的、不可告人的癖好。工作台上摊着白天没修完的一双鞋——对门单元三楼周老太太的足力健老人鞋,鞋底磨穿了,要换一块橡胶底。周老太太八十二了,走路碎步碎步的,一双鞋能穿五年,磨到鞋底比纸还薄,还舍不得扔。她每次来都说:“冯师傅,你给凑合凑合,我这把老骨头走不了几步路,不用太好。”冯有福每次都答应着,但每次都给换最好的底。他想,八十二了,走一步少一步,鞋底可不能凑合。

他坐在工作台前,拧亮台灯。台灯是那种老式的铁壳台灯,墨绿色的灯罩像一顶小帽子,开关是个圆圆的旋钮,拧的时候咔哒咔哒响。这盏灯比他儿子年纪还大,灯泡换了不知多少个,但灯身从来没坏过。现在的电器哪有这事?电视机三年一换,手机两年一换,连电饭煲都用不了五年。东西不坏了,人也不修了,坏了就扔,扔了再买,他的生意就越来越差。以前一天能修七八双鞋,现在一天能有两三双就不错。配钥匙的活儿倒是多些,但配一把钥匙五块钱,得配多少把才够交房租?

他拿起周老太太的鞋,翻过来看磨穿的鞋底,洞口圆圆的,边缘磨得光滑,像被舌头反复舔过的一个地方。他想,人的脚底板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走了一辈子的路,最后把鞋底磨穿了,脚皮却越长越厚。周老太太的脚底板他见过一次——有一回她脚上长了鸡眼,走不了路,他帮她用刀片修了修。那双脚啊,脚趾头都变了形,挤在一起像一把攥紧的干枣,脚后跟裂了口子,深的地方能看见红肉。可就是这双脚,每天早晨六点准时下楼,在小区花园里走三圈,雷打不动。下雪天也走,撑着拐杖走,走得很慢,但不停。

冯有福把鞋放下,拿起那把用了二十年的橡胶锤子,在手里掂了掂。锤柄是枣木的,被手汗浸得油亮油亮,握在手里像握着一块温热的玉。这把锤子跟了他二十年,比他前妻跟他过日子还长了五年。人和物件的关系有时候比人和人的关系还长久,这话他跟谁都没说过,说出来显得怪,但道理是真的。

他开始剪橡胶底。剪刀咔嚓咔嚓地响,在深夜里格外清楚,像老鼠在啃什么东西。楼上住户大概又被吵醒了,天花板上传来两声跺脚,咚咚,像是心脏跳到了头顶上。冯有福放轻了动作,但剪刀的声音还是免不了。他想起小时候在老家,爷爷半夜起来编筐,柳条子唰唰唰地响,吵得他睡不着,他就把脑袋蒙进被子里,在被窝里数羊。那时候他以为爷爷是故意吵他,后来才知道,爷爷睡不着的时候手就不能闲着,一闲着就想事儿,一想事儿就心里发慌。手上有活儿,心就不慌了。

他现在也是这样。

橡胶底剪好了,比着鞋底的形状修了修边,严丝合缝。他拿起胶水,拧开盖子,一股刺鼻的气味冲上来,他习惯性地偏了偏头,等那股味儿散一散再凑近。这胶水闻多了上头,有一回他闻得猛了,眼前一黑,差点栽在工作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过来。从那以后他学乖了,拧开盖子先晾一晾,跟开红酒醒酒一个道理。

涂胶水的时候,他的手很稳。这是四十年练出来的本事。修鞋的人手不能抖,一抖胶水就涂不匀,涂不匀就粘不牢,粘不牢客人就要回来找,回来找就是砸招牌。他父亲——一个在河北农村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农民——跟他说过一句话:“干什么事,手要稳,心要定。手一抖,事儿就歪了。”他父亲不识字,但说出来的话像刻在石碑上的,一笔一划都带着分量。

胶水涂好了,他把橡胶底按上去,用锤子轻轻敲实,咚咚,咚咚,节奏均匀,像心跳。敲完了,翻过来看看,又翻过去看看,满意地点点头。周老太太明天来取鞋的时候,应该会笑着说一句“冯师傅手艺就是好”。就为这一句话,他觉得这二十三天来的失眠都值了。

不,不对。不是二十三天。他算错了。应该是——

他停下来,想了想。从那天晚上算起,到今天,是三十一天,不是二十三天。他记错了。那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月亮圆得像一面铜锣挂在对面楼的楼顶上。他一个人坐在铺子门口吃月饼,五仁的,嚼着嚼着忽然觉得嘴里没味儿,吐出来一看,嚼了半天还是完整的一口,跟没嚼一样。他就把那口月饼吐在手心里,看了看,扔进了垃圾桶。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失眠。

所以是三十一天。他把日子记少了八天。失眠的人连天数都记不清,脑子像一块用旧了的抹布,拧不干,擦不净,到处是水渍。

冯有福把修好的鞋放在柜台上,用一张旧报纸盖好,免得落灰。然后他又坐回凳子上,没有回里屋睡觉的意思。他知道回去了也睡不着,与其在床上翻来翻去地烙饼,不如在这儿坐着。铺子里没有窗户,只有一扇卷帘门,拉下来之后密不透风,像个铁罐头。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这铁罐头里的一条沙丁鱼,被时间的盐水泡着,越泡越咸,越泡越皱。

他点了一根烟。中南海,点八的,抽了二十年没换过牌子。不是因为这个烟有多好抽,是因为习惯了。人的口味是最顽固的东西,一旦定型就改不了,像他喝不惯咖啡、吃不惯西餐、看不惯年轻人把好好的牛仔裤剪几个洞穿在腿上。他不是觉得不好,他是觉得没必要。这世上很多事情都不是不好,是没必要。没必要换新牌子烟,没必要买智能手机,没必要再找一个老伴儿——

烟头在黑暗里一亮一暗,像某种信号,不知道发给谁看的。

他想起白天的一件事。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一个年轻女人来配钥匙,穿着一件驼色的大衣,头发披着,脸上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好看,又大又亮,但眼白上布着红血丝,像是熬了好几个通宵。她把钥匙递给他,说:“配两把,这把钥匙不好用,插进去老是转不动。”

他接过钥匙看了看,是那种最普通的AB锁钥匙,齿槽磨损得厉害,边缘都圆了。他说:“这把钥匙老了,齿都磨平了,配出来也不好用,要不换个锁芯?”

女人摇摇头,说:“不用换,你就配吧,能用就行。”

他没再说什么,找了一个空白钥匙坯子,夹在配钥匙机的夹钳里,开动机器。配钥匙机嗡嗡地响,砂轮飞转,火花溅出来,像一簇一簇的小烟花。女人站在旁边等,低着头看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口罩上方的那一小片脸上,皮肤白得有些过分,白里透着一层青,像冬天的月光。

钥匙配好了,他拿锉刀把毛边锉了锉,递给她:“试试。”

女人接过钥匙,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然后从包里掏出一把锁——就是那种最常见的挂锁,黄铜色的,巴掌大小。她把新配的钥匙插进去,拧了一下,锁开了。又拧了一下,锁上了。再拧,又开了。她点了点头,把钥匙拔出来,问:“多少钱?”

“十块。”

她扫了柜台上贴的收款码,手机响了一声,然后转身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下来,回过头,说了一句话:“师傅,你这铺子开了多少年了?”

他说:“四十年。”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四十年啊。”那语气不像是在感叹时间漫长,倒像是在羡慕什么。然后她推门走了,驼色大衣的一角被门夹了一下,她又回身扯出来,动作不急不慢,好像被门夹住是常有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

她走了以后,冯有福坐在凳子上想了很久。她在羡慕什么呢?羡慕一间修鞋铺子开了四十年?羡慕他从二十一岁干到六十一岁,一辈子窝在这六平米的地方?羡慕他连个帮手都请不起、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连觉都睡不着?

他不明白。但她的那句“四十年啊”一直在耳朵里转,像一把配好了的钥匙,插进他脑子里某个锁眼里,咔哒一声,打开了什么。

他想起自己二十一岁那年从河北老家来北京,姑姑在车站接他,他扛着一个蛇皮袋,里面装着一床被子和几件换洗衣服。从永定门火车站出来,北京的太阳白花花地照在水泥地上,晃得他睁不开眼。他站在广场上,四面八方都是人,都走得很快,像被风吹着跑。他姑姑拉了他一把,说:“别愣着,走。”

他就跟着走了。这一走,就是四十年。

四十年。他在这条街上修了多少双鞋、配了多少把钥匙,数不清了。但他能记住一些人的脚——不是那种刻意的记住,是手记住了。那些脚,胖的瘦的,宽的窄的,脚趾头齐整的、变形的,脚底板光滑的、长满老茧的,有脚气的、没脚气的。他的手摸过上千双脚,有些脚隔几个月来一次,有些脚来过一次就再也不来了。不来了,要么是鞋不穿了,要么是人走了。人走了有很多种走法:搬家了,出国了,进养老院了,或者——就是走了。

他记得一个老头儿,姓孙,住在水碓子北里,跟他差不多年纪,但身体差得多,走路一瘸一拐的,左脚比右脚短了差不多两公分,鞋底要专门加厚。冯有福给他做了双特制的鞋,左脚鞋底加了橡胶层,像踩着一块蛋糕。孙老头每半年来一次,换一次鞋底,每次来都要跟他聊半天,聊的无非是些家长里短——菜市场的鸡蛋又涨价了,社区医院的大夫态度不好,儿子三个月没打电话了。孙老头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比划,手指头又粗又短,指甲缝里永远有黑泥,洗不干净。冯有福一边干活一边听,偶尔应一两句。孙老头不在乎他应不应,他就是想说,说完了心里就松快些。

去年冬天,孙老头没来。到了开春,还是没来。冯有福心里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但没去打听。不是不想打听,是不知道怎么开口。他站在铺子门口,往北里那边望了望,望不见什么,楼和楼之间隔着一排杨树,杨树还没发芽,光秃秃的枝丫戳在灰蒙蒙的天上,像一把把扫帚。他回到铺子里,把给孙老头准备的那双加厚鞋底收进了抽屉最里面,跟一些旧零件放在一起。

有些东西,备好了,就用不上了。

冯有福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那个烟灰缸是他自己用废轴承做的,沉甸甸的,不锈钢的,怎么摔都摔不坏。烟灰缸里堆着小山一样的烟头,有些是今天的,有些是昨天的,有些已经分不清是哪天的了。他从来不倒烟灰缸,等堆满了才倒一次,像在记录某种消耗——一个人用多少根烟才能熬过一个夜晚?答案是不确定的,因为夜晚不是按根算的,是按念头算的。一个念头一根烟,念头多了,烟就多了。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一个圆形的石英钟,是儿子在网上买的,说是“北欧简约风格”,冯有福看着就是一个白盘子上面画了几个数字,连个玻璃罩子都没有,时针分针赤裸裸地转着,像两条光着的胳膊。钟显示四点零三分。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

这两个多小时最难熬。夜深到了最深处,黑得不能再黑的时候,天光还没露头,人像被吊在半空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这种时候,什么念头都来了,好的坏的,大的小的,远的近的,像一群蝙蝠在脑子里扑棱棱地飞,抓不住,赶不走。

他想起他前妻李桂芬。

李桂芬比他小三岁,河北涿州人,经人介绍认识的。那时候他在修理厂上班,她在附近一家服装厂做缝纫工。两个人见了一面,吃了顿饭,觉得还行,就处着了。处了半年,结了婚。结婚那天,他在厂里借了一辆车,把她从涿州接到北京,一路上她没说几句话,就低着头看手里的一束塑料花。那束花是他在小商品市场买的,十块钱,红红绿绿的,假的跟真的似的。后来那束花在他们家柜顶上放了三年,落满了灰,最后搬家的时候扔了。

结婚以后的日子,怎么说呢,不算坏,也不算好。两个人都是闷葫芦,不爱说话,吃饭的时候各吃各的,看电视的时候各看各的,睡觉的时候各睡各的。一张床上,两个人,中间隔着一条银河。不是吵架了,是没什么话可说。日子像一条没放盐的鱼,能吃饱,但没滋味。

后来有了冯子轩,日子就有了个奔头。李桂芬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对他更是没什么话了。他也不在意,他本来就不是个话多的人。他每天早出晚归,在铺子里修鞋配钥匙,挣的钱全交给她,她用这些钱给儿子买奶粉、买衣服、交学费。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也没饿着。那时候他以为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像修鞋一样,哪儿坏了补哪儿,补好了接着穿,穿坏了再补。一双鞋能穿好几年,一段婚姻也该能穿好几十年。

但婚姻不是鞋。鞋坏了可以补,婚姻坏了,补了也还是坏的,而且补丁摞补丁,越补越难看。

李桂芬是在冯子轩上初中的时候提出离婚的。理由很简单:没感情了。冯有福当时正在修一双皮鞋,听了这话,手里的锥子扎进了手指头,血珠子冒出来,圆滚滚的,像一颗红宝石。他把手指头放进嘴里吮了吮,说:“行。”

就一个字。行。

他没问她是不是有别人了,没问她是不是嫌他穷,没问她是不是早就想走了。他什么都没问。因为他知道,有些问题问了,答案你也早就知道。问了,不过是把已经结了痂的伤口再撕开一次,看看里面还流不流血。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李桂芬走了以后,冯子轩跟着他过。那几年是他最忙的时候,又要看铺子又要管孩子,两头顾,两头都顾不好。冯子轩的家长会他从来没去过,不是不想去,是铺子离不开人。有一回冯子轩在学校跟人打架,被叫了家长,他关了铺子赶过去,班主任是个年轻的女老师,把他数落了一顿,说他“对孩子缺乏关心”。他站在办公室里,低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冯子轩站在他旁边,鼻青脸肿的,但嘴角挂着一丝笑,那笑容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不是得意,是某种他已经很久没在儿子脸上见到过的东西。后来他才知道,那是“有人撑腰”的表情。他去了,儿子就觉得有人撑腰了。

从那以后,他尽量抽时间陪儿子。但“尽量”这个词,在生活的词典里,往往等同于“做不到”。他还是错过了冯子轩的初中毕业典礼、高中家长会、高考前最后一次动员大会。冯子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虽然不是什么名校,但他高兴了好几天,逢人就说“我儿子考上大学了”。老刘笑话他:“又不是清华北大,瞧你乐的。”他说:“能考上就行,能考上就行。”语气里有一种卑微的满足,像一个修了一辈子鞋的人,终于修好了一双最难的鞋。

冯子轩大学毕业后去了深圳,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从最底层做起,慢慢做到了现在的“供应链优化”。这个词冯有福专门查过,查了也还是不太明白,但知道儿子干得不错,工资越来越高,寄回来的钱也越来越多。钱多了,人却越来越远了。以前逢年过节还回来,后来变成一年回来一次,再后来变成两年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是匆匆忙忙的,住两天就走,说是工作忙。冯有福理解,年轻人嘛,忙是好事。但他有时候想,忙到连回家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了吗?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他就把它按下去,像按一个弹簧,按下去又弹起来,按下去又弹起来。

去年春节,冯子轩带着女朋友回来了一趟。那女孩儿是深圳本地人,叫沈佳宜——不是电影里那个沈佳宜,同名而已。长得白净,说话软绵绵的,带着广东腔,管他叫“叔叔”,叫得客客气气,像叫一个不太熟的远房亲戚。他们在家待了三天,那三天里,冯有福使出浑身解数做饭——红烧排骨、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番茄蛋花汤。他平时一个人吃饭都是凑合,煮碗面条卧个鸡蛋就算一顿好的了,但儿子回来了,他要把攒了一年的手艺都用上。沈佳宜吃得不多,每样菜夹一筷子就放下筷子了,说“叔叔做的菜很好吃,但我胃口小”。冯子轩倒是吃了不少,但吃的时候一直在看手机,一边吃一边回消息,筷子夹菜的动作都是机械的,像被什么程序控制着。

第三天早上,他们要走。冯子轩在门口换鞋,冯有福站在旁边看着。冯子轩穿的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鞋带系得松松垮垮的,鞋面上有一道划痕,不知道在哪儿刮的。冯有福下意识地说:“鞋给我,我给你补补。”

冯子轩低头看了看鞋,说:“不用,这鞋穿旧了,回去买双新的。”

冯有福“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他站在门口,看着儿子和女朋友走进电梯,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冯子轩冲他摆了摆手,说:“爸,你回去吧,别送了。”电梯门合上了,数字从四楼跳到三楼,跳到二楼,跳到一楼,停住了。

他转身回屋,看见门口鞋柜上放着一双拖鞋——是沈佳宜穿过的,粉红色的,毛绒绒的,上面有个兔子耳朵。她把拖鞋整整齐齐地摆在鞋柜上,像摆在商店的货架上一样。他盯着那双拖鞋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拿起来,放进了鞋柜最里面。

那天晚上,他又失眠了。

天亮得越来越早了。五点刚过,卷帘门的缝隙里就透进来一线光,细细的,像一把刀片切开了黑暗。冯有福从凳子上站起来,腰“咔吧”响了一声,像掰断一根干树枝。他扶着工作台站了一会儿,等那股酸麻劲儿过去,然后去里屋洗了把脸。

水龙头里的水冰凉,激在脸上,人顿时清醒了。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花白了,不是那种好看的银白,是那种灰扑扑的白,像落了霜的旧瓦。脸上的皱纹比去年又多了几道,尤其是额头上的三道抬头纹,深得能夹住一根烟。眼睛倒是没怎么变,还是那双不大的、带着点倦意的眼睛,眼皮耷拉着,像永远没睡醒。嘴唇干裂了,起了一层白皮,他用舌头舔了舔,涩涩的。

镜子下面放着一个搪瓷杯,杯子上印着“劳动最光荣”,红字已经褪成了粉红色。杯子里插着一支牙刷,刷毛炸开了,像一朵菊花。牙膏是中华的,用了半支,挤得歪歪扭扭,中间粗两头细。他拿起牙刷,挤了牙膏,开始刷牙。泡沫从嘴角溢出来,顺着下巴往下滴,滴在搪瓷杯里,滴在水龙头上。他刷得很认真,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刷了整整三分钟。这是他为数不多的讲究之一——牙要刷够三分钟。因为他看过一个科普文章,说刷牙不够三分钟等于白刷。他记别的记不住,这种没用的知识记得特别牢。

刷完牙,他换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胸口的口袋上绣着“冯记”两个字,是他自己用缝纫机绣的,歪歪扭扭的,但看得清。他拉开卷帘门,“哗啦”一声响,像舞台上的大幕拉开,新的一天开始了。

外面空气冷冽,带着一股烤馒头片的香味——老刘已经开始支摊子了。老刘看见他,冲他喊:“有福!起这么早?不像你啊!”老刘是个大嗓门,说话跟吵架似的,其实没恶意,就是习惯了大嗓门。他在烧烤摊后面忙活,围着一个沾满油渍的围裙,两只手冻得通红,正在往炉子里加炭。

“睡不着。”冯有福说。

“又睡不着?”老刘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这都多久了?一个月了吧?去医院看看啊。”

“看了,没用。大夫给开了安眠药,吃了两天,第三天就不管用了。跟吃糖豆似的。”

“那换个大夫啊。”

“换了,又开了一种,吃了三天,又不管用了。”

老刘啧啧了两声,说:“你这毛病啊,不是药的事儿。你心里有事儿。”他用一根铁钎子戳了戳炭火,火星子噼里啪啦地溅起来,“我跟你说,人睡不着觉,十有八九是心里有事儿。你把那事儿解决了,觉自然就睡着了。”

冯有福笑了笑,没接话。老刘说的没错,他心里确实有事儿。但什么事儿呢?他说不清楚。不是那种具体的、能摆在桌面上说的事儿——比如欠了谁的钱、跟谁闹了矛盾、有什么未了的心愿。都不是。他心里的那种“事儿”,是一种弥漫的、无孔不入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空。像这间铺子里的空气,看不见摸不着,但你呼吸的时候能感觉到它——涩涩的,干干的,缺了点什么。

缺了点什么呢?

他走到街对面的早点摊,买了一碗豆浆、两根油条。豆浆是现磨的,热气腾腾的,上面结了一层豆皮。他用筷子把豆皮挑起来吃了,滑溜溜的,有一股豆子本身的甜味。油条炸得酥脆,咬一口“咔嚓”一声,碎渣掉了一桌子。他坐在早点摊的塑料凳上,慢慢地吃着,看着这条街从夜色里一点点醒过来。

街对面的“山东呛面馒头”也开门了,老板姓鲁,山东人,长得五大三粗,但做起馒头来心细如发。他家的馒头又大又白又暄软,一个馒头能顶一顿饭。冯有福有时候中午懒得做饭,就买两个馒头,就着一碟咸菜,喝一杯茶,就是一顿。鲁老板看见他,隔着马路喊:“冯师傅!今天有豆包,新蒸的,要不要来两个?”冯有福摆摆手,指了指自己面前的油条,意思是“已经吃上了”。

再远一点,是“水碓子社区菜市场”,铁皮棚子下面灯火通明,卖菜的、卖肉的、卖豆腐的都已经出摊了,吆喝声此起彼伏。“黄瓜两块五一斤——”“新鲜的带鱼——”“豆腐——卤水豆腐——”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嘈杂但有序,像一首写得很差但唱了很久的歌,跑调跑得理直气壮,听惯了反而觉得亲切。

冯有福吃完早饭,回到铺子里,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上午的活儿不多,修了一双鞋跟掉了的女式皮鞋,配了三把钥匙,换了一个拉链头。来修鞋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穿着件粉色的羽绒服,推着一辆婴儿车,车里坐着一个一岁多的孩子,手里攥着一块磨牙饼干,啃得满脸都是口水。女人把鞋放在柜台上,说:“师傅,这鞋跟掉了,能粘上吗?”

冯有福看了看,是一双高跟鞋,鞋跟是那种细跟的,用胶水粘的,时间长了脱胶了。他说:“能粘,但粘了以后最好少穿,这种细跟的鞋本来就容易掉,走路的时候别踩水篦子,别走石子路。”

女人笑了,说:“师傅你懂得真多。”

“修了四十年了,什么鞋什么毛病都见过。”

他拿出胶水,仔细地涂在鞋跟的接触面上,对准了按上去,用橡皮筋绑住固定,说:“放这儿吧,下午来取。”

女人说好,推着婴儿车走了。孩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嘴里含着饼干,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什么,大概是“拜拜”。冯有福冲孩子挥了挥手,孩子笑了,露出两颗小米粒一样的门牙。

下午,周老太太来取鞋了。她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挪进来,每一步都像在丈量什么。冯有福赶紧站起来,把椅子让给她坐。周老太太摆摆手:“不坐了,拿了就走。”她把鞋拿起来看了看,又摸了摸鞋底,说:“冯师傅,你这手艺,真没得说。”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绢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是一沓零钱,十块的、五块的、一块的,数了三十五块钱出来,递给他。

“三十就行。”冯有福说。

“说好的三十五就三十五。”周老太太固执地把钱塞到他手里,手指头干瘦干瘦的,骨节突出,像鸡爪子。她的手很凉,碰到他的手心时,他激灵了一下。周老太太大概是感觉到了,笑着说:“人老了,手脚冰凉,没火力了。”然后她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了。走到门口时,她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冯师傅,你一个人,晚上要是没事儿,来我家吃饭。我包饺子。”

冯有福说:“好,改天去。”

他知道自己不会去的。不是客气,是觉得不合适。周老太太一个人住,儿子在国外,女儿嫁到天津去了,也是一个人。两个独居的老人坐在一起吃饭,算什么呢?算互相取暖?算同病相怜?不管算什么,都有一种尴尬在里面,像穿了别人的鞋,尺码不对,走不了路。

下午四点多,天就暗下来了。十一月的北京,天短得像兔子的尾巴,一不留神就没了。冯有福把铺子里的灯打开,台灯的光晕不大,刚好罩住工作台。他继续修那双女式皮鞋,用砂纸打磨鞋跟的毛边,动作细致得像在做一件工艺品。

这时候,卷帘门被敲了两下,咚咚。

“进来。”他说。

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拉链拉到最高处,竖起的领子遮住了半截脖子。他的脸圆圆的,红扑扑的,像是喝了酒,又像是被风吹的。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装着几双鞋。

“师傅,这几双鞋你看看,能修不?”他把塑料袋放在柜台上,把鞋一双一双地拿出来。一共三双:一双黑色的皮鞋,鞋头磨花了;一双棕色的休闲鞋,鞋帮开线了;一双运动鞋,鞋底的纹路磨平了。

冯有福一双一双地看了看,说:“都能修。皮鞋要上色,休闲鞋要缝线,运动鞋要换底。皮鞋五十,休闲鞋三十,运动鞋八十,一共一百六。”

男人没有还价,说:“行,修吧。什么时候能好?”

“三天。”

“行。”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六十块钱,放在柜台上。冯有福正要找袋子给他装鞋,男人忽然说:“师傅,你这铺子开了很久了吧?”

“四十年了。”

“四十年。”男人重复了一遍,语气跟昨天那个年轻女人如出一辙——不是在感叹时间长,而是在羡慕什么。他看了看铺子四周,目光在墙上那张九十年代的美女挂历上停了一下,又移到工作台上那些工具上,最后落在冯有福的脸上。

“我小时候也住这附近,”男人说,“水碓子南里,八号楼。那时候老有个修鞋的在这儿,是个老头儿,驼背,戴个老花镜,是你吗?”

冯有福笑了:“不是我,那是我师傅。我二十岁来这儿跟他学徒,学了一年他就退休了,把铺子给了我。”

“对对对,就是那个老头儿!姓什么来着……”

“姓马,马师傅。”

“对对对,马师傅!”男人拍了一下大腿,“马师傅人好,我小时候踢球把鞋踢破了,不敢回家,怕挨打,就去找马师傅修。马师傅不要我钱,还给我一块糖吃。什么糖来着……大白兔?”

“对,大白兔。马师傅口袋里永远装着大白兔奶糖,见着小孩就给一块。”

男人笑了,笑着笑着,眼眶忽然红了。他别过头去,假装看墙上的钟,说:“马师傅现在……”

“走了。走了十几年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说:“时间真快啊。”他把塑料袋留在柜台上,转身走了。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了一句:“师傅,你保重。”

门关上了。冯有福坐在凳子上,手里拿着那双皮鞋,没有动。他忽然想起马师傅——那个驼着背、戴着老花镜、口袋里永远装着大白兔奶糖的老人。马师傅教他修鞋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修鞋不是修鞋,是修心。心正了,鞋就正了。鞋正了,走路的人就不歪了。”他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太大了,修个鞋而已,扯什么心不心的。现在想想,马师傅说的是对的。你修一双鞋,如果心里想着“凑合凑合得了”,那修出来的鞋就是凑合的,穿不了几天又坏了。如果你心里想着“要修好,要让人家穿着舒服”,那修出来的鞋就是好的,能穿很久。

这跟过日子是一个道理。你心里怎么想,日子就怎么过。你心里装着“凑合”,日子就凑合。你心里装着“讲究”,日子就讲究。

问题是,他心里现在装着什么呢?

冯有福把皮鞋放下,走到门口,拉开卷帘门,站在街边。天已经黑透了,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晕在冷空气中显得格外温暖。街上人不多,偶尔有一两个行人缩着脖子匆匆走过,脚步声在空旷的人行道上发出清脆的回响。对面楼里的窗户一扇一扇地亮起来,像一面面小镜子,映着人间烟火。他能看见那些窗户里面的剪影——有人在厨房里炒菜,油烟冒上来,看不清脸;有人在客厅里看电视,沙发上一坐一躺,大概是两口子;有人在阳台上收衣服,一件一件地取下来,叠好,抱进去。

这些窗户里的生活,跟他有什么关系呢?没什么关系。但他看着这些窗户,心里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是羡慕,不是孤独,是一种确认。确认这世界上还有人在这样活着,吃饭,看电视,收衣服,过日子。这些最普通不过的事情,在他失眠的夜晚里,变成了一种安慰。像一个人在黑暗中坐着,知道远处有人也醒着,虽然不认识,虽然永远不会见面,但知道彼此都在,心里就踏实一些。

他想起一个词:共振。冯子轩上高中的时候跟他解释过这个词,说是一种物理现象,两个频率相同的物体,一个振动了,另一个也会跟着振动,不需要接触,隔着距离就能发生。他当时没太听懂,但现在他觉得自己懂了——那些窗户里的生活,跟他自己的生活,隔着一条街的距离,在某种看不见的频率上共振着。他们做饭,他修鞋。他们看电视,他配钥匙。他们收衣服,他粘鞋底。都是最普通的事情,都在最普通的夜晚里发生。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卑微。

冯有福回到铺子里,关上门,继续修鞋。他今晚不打算睡了,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多干点活。他把那双皮鞋的鞋头打磨干净,调好了鞋油的颜色——黑色里加一点深棕,调出一种不纯的黑,像墨汁里滴了一滴酱油,黑得有层次。他用布蘸了鞋油,一圈一圈地擦,擦到鞋头光亮起来,能照见人影。然后他拿起那双休闲鞋,穿好针线,一针一针地缝。针脚均匀,间距一致,线拉得松紧适度,缝好了以后用手摸了摸,平整光滑,跟新的一样。

缝到最后几针的时候,他的手忽然停住了。他想起了李桂芬——不是那个跟他离婚的李桂芬,是更早以前的李桂芬,刚结婚时候的李桂芬。那时候她还在服装厂上班,每天回来手上都有针眼,十个手指头缠着胶布,像十个小矮人戴着白帽子。他心疼她,但不会说,就默默地帮她烧洗脚水。她把脚泡在热水里,嘶嘶地吸着气,说:“今天踩了一天缝纫机,脚都肿了。”他就蹲下来,帮她揉脚。她的脚不大,但脚掌宽,脚趾头短,踩缝纫机踩出了老茧,硬硬的,像小石子。他揉着揉着,她就睡着了,歪在椅子上,嘴巴微微张开,发出轻轻的鼾声。

那时候他觉得,这就是一辈子了。

后来呢?后来为什么就不是一辈子了?他没想明白。也许不是没想明白,是不愿意去想。想了又怎样呢?能改变什么吗?不能。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想不明白,想明白了也没用,有用也来不及了。

他把休闲鞋缝好了,放下针线,看了看钟。九点半。不算太晚,但他已经累了——不是身体的累,是心里的累。那种累像一层薄薄的霜,覆盖在所有东西上面,擦不掉,只能等太阳出来自己化。可太阳什么时候出来呢?他说的不是天上的太阳,是他心里的太阳。

冯有福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颈椎发出“咔咔”的响声。他走到门口,把卷帘门拉下来一半,留了一个缝透气。然后他回到里屋,没有上床,而是坐在床沿上,靠着墙,闭着眼睛。他没有睡,只是闭着。黑暗里有声音,楼上的电视机声、隔壁老刘收摊的动静、远处马路上的车流声,混在一起,像一条浑浊的河,从他耳边流过去。他在这条河里浮浮沉沉,觉得自己像一截木头,被水冲着走,不知道要漂到哪儿去。

也不知道漂了多久,他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很轻,很细,像猫叫,又像婴儿哭。他睁开眼睛,侧耳听了听,声音没有了。他以为是幻觉,正要再闭上眼睛,声音又响起来了,这次清楚一些,是猫叫,从卷帘门外面传来的。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把卷帘门往上推了一截。冷风灌进来,他打了个哆嗦。低头一看,门槛外面蹲着一只猫——一只橘黄色的猫,瘦骨嶙峋的,毛色暗淡,蹲在水泥地上,仰着头看他。猫的眼睛是琥珀色的,在路灯的反光里亮得像两颗小灯泡。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冯有福蹲下来,看着那只猫。猫没有跑,也没有叫,就那样看着他,琥珀色的眼睛一眨不眨。他伸手摸了摸猫的头,猫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猫很瘦,脊背上的骨头硌手,一根一根的,像搓衣板。他摸了摸猫的肚子,瘪瘪的,大概是饿了。

他回屋找了一圈,没有什么猫能吃的东西。他打开冰箱,里面只有几个鸡蛋、半棵白菜、一袋榨菜。他想了想,把鸡蛋煮熟了,剥了壳,掰成小块,放在一个碟子里,端到门口。猫闻了闻,开始吃,吃得很急,噎了一下,咳嗽了两声,又接着吃。他蹲在旁边看,觉得这只猫吃东西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一个饿了好久的人,见了吃的就拼命往嘴里塞,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猫把鸡蛋吃完了,舔了舔碟子,又舔了舔嘴巴,然后抬起头看他。琥珀色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感激,不是依赖,是一种很淡的、很克制的亲近,像一个人经过你身边时,不经意地看了你一眼,那一眼里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看见了你,确认了你的存在。

冯有福把猫抱起来,猫很轻,轻得像一团棉花。他能感觉到猫的心跳,咚咚咚的,比人的快得多,像一台小马达在身体里运转。他把猫抱进屋里,在角落里放了一个纸箱子,里面铺了一件旧毛衣。猫跳进箱子里,转了两圈,蜷成一团,闭上了眼睛。

他坐在旁边,看着猫睡觉。猫的呼吸很轻,肚子一起一伏的,胡须微微颤动。他忽然觉得困了——不是那种被安眠药强行压制的困,是一种自然的、温暖的、从身体深处升起来的困意,像潮水一样漫上来,淹没了他的意识。他靠着墙,慢慢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他睡着了。

冯有福是被猫舔醒的。那只橘猫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箱子里跳出来,跳到了床上,用粗糙的舌头舔他的手指。他睁开眼睛,看见猫蹲在枕头旁边,琥珀色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熟透了的杏子。窗外天已经大亮了,阳光透过卷帘门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画出一条金色的光带。

他看了看手机,八点四十。他愣住了——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睡到这个点了。三十一天来,他每天都是四五点钟就醒,醒了就再也睡不着。今天居然一口气睡到了八点多,而且没有做梦——或者说,做了梦但不记得了。睡眠像一块干净的黑板,被擦得一丝痕迹都没有。

他坐起来,摸了摸猫的头。猫“喵”了一声,跳下床,跑到门口,回头看他。意思很明显:我饿了。

冯有福笑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笑了。那个笑容在他的脸上显得有些生疏,像一件很久没穿的衣服,皱巴巴的,但还能穿。他起来洗了脸,给猫热了一碗牛奶,掰了半个馒头泡在里面。猫闻了闻,埋头吃了起来,尾巴竖得高高的,像一根旗杆。

他看着猫吃东西,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得给猫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他看着猫的毛色,橘黄的,想起了小时候吃的一种橘子罐头,叫“糖水橘瓣”,甜甜的,黏黏的。他脱口而出:“叫橘子吧。”

猫没有反对。橘子继续吃它的早饭,耳朵转了转,算是听见了。

冯有福拉开卷帘门,阳光涌进来,铺子里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他眯起眼睛,站在门口伸了个懒腰,胳膊举过头顶,身体拉得笔直,骨节噼里啪啦地响。老刘在隔壁看见了,喊了一嗓子:“哟!有福!今天气色不错啊!睡好了?”

“睡好了。”他说。这两个字说出来的感觉真好,像一个欠了很久的债终于还清了,浑身轻松。

“我就说嘛,心里没事儿了,觉就睡着了。”老刘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是不是想通了什么?”

冯有福想了想,说:“大概是吧。”

他没跟老刘说猫的事。不是不想说,是觉得说了就显得太隆重了。一只流浪猫,一个睡不着觉的老头子,两个凑在一起,好像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似的。其实不是大事,就是——他找不到一个准确的词——就是刚好。刚好在那个时候,刚好在那个地方,刚好他睡不着,刚好它饿了。所有的刚好凑在一起,就不是刚好,是别的什么。他不识字,说不上来。

橘子吃完了早饭,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到处闻了闻,然后跳上工作台,蹲在那盏墨绿色台灯旁边,开始洗脸。它用前爪蘸了蘸口水,认真地擦着脸,从耳朵擦到下巴,从下巴擦到脖子,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擦完了脸,又开始舔身上的毛,从胸口舔到肚子,从肚子舔到尾巴,舔得一丝不苟,像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仪式。

冯有福坐在旁边看,觉得猫是一种神奇的动物——它们永远不着急,永远不焦虑,永远活在自己的节奏里。饿了就吃,困了就睡,醒了就洗脸,洗完了就蹲着看窗外,一看就是半天。它们不担心明天,不怀念昨天,只活在此时此刻。这种能力,人早就丢了。人活在过去和未来的夹缝里,被回忆和焦虑两头挤压,把“现在”挤没了。

他想,如果人能像猫一样活着,大概就不会失眠了。

这一天,橘子在铺子里待了一整天。它不吵不闹,不抓东西,不随地大小便,乖得不像一只流浪猫。它有时候蹲在工作台上看冯有福修鞋,脑袋随着他的手动来动去,像一个好奇的观众。有时候跳到地上,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转晕了就往地上一倒,四脚朝天,露出毛茸茸的肚皮。有时候趴在门口,眯着眼睛晒太阳,尾巴尖轻轻地摆动着,像一个悠闲的退休老人。

来铺子里的客人看见了橘子,都觉得新鲜。有个小姑娘蹲下来摸它,它也不躲,还主动把脑袋往人家手心里蹭。小姑娘说:“爷爷,这是你的猫吗?好可爱啊!”

冯有福说:“算是吧。”

“它叫什么名字?”

“橘子。”

“橘子!好好听的名字!”小姑娘高兴地拍了拍手,橘子“喵”了一声,像是在回应。

下午,那个配钥匙的年轻女人又来了。她今天没有戴口罩,露出一张清秀的脸,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亮,但眼白上的红血丝比上次更多了,像一张白纸上画满了红色的细线。她拿了几把钥匙来配,看见橘子,愣了一下,说:“师傅,你养猫了?”

“捡的,昨天晚上自己跑来的。”

女人蹲下来,摸了摸橘子。橘子照例不躲,还翻了个身,把肚皮亮给她看。女人笑了,笑着笑着,眼圈忽然红了。她站起来,别过头去,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巾,在眼角按了按。

“怎么了?”冯有福问。

“没事,”女人吸了吸鼻子,“我小时候也养过一只橘猫,叫小橘子,跟这只长得一模一样。后来……后来没了。”

她没说是怎么没的。冯有福也没问。有些事,不用问也知道——死了,丢了,送人了,不管是怎么没的,都是一种失去。失去这件事,不分大小,不分轻重,一只猫和一个人,在失去的那一刻,心里的那个洞是一样的深。

女人配完钥匙走了,走的时候又摸了摸橘子的头,说:“小橘子,再见。”橘子“喵”了一声,目送她出门。

晚上,冯有福给橘子洗了个澡。橘子一开始不乐意,在水盆里扑腾了两下,但很快就安静了,大概是觉得温水泡着还挺舒服。他用洗发水——他没有猫用的沐浴露,只能用自己用的海飞丝——把橘子的毛搓出泡沫来,橘子的毛湿了以后显得更瘦了,皮包骨头,像一只脱了毛的鸡。他一边搓一边说:“你太瘦了,得好好吃,吃胖点儿。”橘子“喵”了一声,好像在说“知道了”。

洗完了用毛巾擦干,橘子变成了一团蓬松的橘色毛球,比原来大了整整一圈。它抖了抖身上的水,甩了冯有福一脸。冯有福抹了一把脸,说:“你这个没良心的。”橘子歪着头看他,琥珀色的眼睛里有一种狡黠的光,像是在说“你活该”。

那天晚上,橘子睡在他的枕头旁边,蜷成一个小小的橘色圆圈。他躺在铁架床上,听着橘子均匀的呼吸声,觉得这张床忽然不那么窄了。一个人的时候,床再窄也觉得空。多了一只猫,床没变宽,但心里觉得满了。这种“满”不是那种被填满的满,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充实,像一杯水倒到八分满,不多不少,端着不累,喝着刚好。

他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一夜无梦。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橘子成了冯有福铺子里的常驻居民,也成了水碓子一带的小明星。附近的人都知道了“冯记修理”有只橘猫,又乖又胖——胖是因为冯有福喂得好。他专门去超市买了猫粮,挑了最贵的那种,营业员说“这是进口的,天然无谷”,他也不懂什么意思,反正贵的就是好的。橘子吃了进口猫粮,毛色渐渐亮了起来,从暗淡的橘黄色变成了金灿灿的橘红色,像秋天熟透了的柿子。

它还长胖了。原来瘦得皮包骨头,现在圆滚滚的,走起路来肚子一甩一甩的,像一只移动的小南瓜。老刘开玩笑说:“有福,你这猫快赶上猪了。”冯有福说:“胖点好,胖点好看。”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橘子,眼神里有一种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

橘子不仅胖了,还懒了。它每天的生活极其规律:早晨睡到自然醒——大概九十点钟——起来吃早饭,吃完洗脸,洗完脸蹲在窗口看街上的行人,看到中午吃午饭,吃完午饭睡午觉,睡到下午三四点起来,在铺子里溜达几圈,吃点儿零食,然后继续睡,一直睡到晚上。晚上是它最精神的时候,但它不闹,就蹲在冯有福的工作台上,看他在灯下修鞋。台灯的光照在两个人——不,一个人一只猫——身上,影子投在墙上,一大一小,像一幅简笔画。

冯有福有时候跟橘子说话。不是那种“喵喵喵”的装可爱,是真的说话,用人话,像跟一个人聊天一样。

“橘子,你说这人啊,好好的鞋,穿两天就不要了,扔了买新的。我们那时候,一双鞋穿三年,鞋底磨穿了补,补了磨穿,磨穿了再补,一双鞋能穿成三双鞋的命。现在的人,什么都图快,快了就浪费,浪费了就再买,买了再浪费,循环往复,无穷尽也。”他最后那句“循环往复,无穷尽也”是学他儿子冯子轩的口气说的,冯子轩以前在家背课文的时候老念这句。

橘子“喵”了一声,表示赞同。

“还有这个钥匙,”他拿起一把刚刚配好的钥匙,对着灯光看了看齿槽,“以前的人,一把钥匙用一辈子,锁坏了换锁,钥匙还用原来的。现在的人,搬家就换锁,换锁就换钥匙,钥匙跟一次性的一样。你说这钥匙招谁惹谁了?”

橘子又“喵”了一声,这次声音长一些,像是在发表自己的看法。

冯有福笑了:“你就知道喵,你倒是说两句人话啊。”

橘子跳下工作台,走到食盆旁边,回头看了他一眼。那意思很明确:我饿了,别废话了。

他站起来,给橘子倒了猫粮。橘子埋头吃了起来,咔嚓咔嚓的,嚼得脆响。他看着橘子的吃相,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他这些年来最接近“陪伴”的东西了。不是爱情,不是亲情,是一种说不清楚的、介于人和动物之间的、纯粹而简单的陪伴。它不要求你什么,不抱怨你什么,不嫌弃你穷、不嫌弃你老、不嫌弃你睡不着觉。它只是在旁边待着,用它的存在告诉你:你还在,我也还在,我们都还在。

这就够了。

有一天晚上,冯有福又失眠了。不是那种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是睡到半夜忽然醒了,然后就再也睡不着了。他看了看手机,两点十五分。橘子蜷在他枕头旁边,睡得很沉,肚子一起一伏的,发出轻微的呼噜声。

他没有动,怕吵醒橘子。他就那样躺着,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声控灯。灯没有亮,因为没有人制造声音。黑暗里,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节奏比橘子的呼噜声慢得多。他想,人的心跟猫的心,频率是不一样的。猫的心跳一分钟一百多次,人的心跳一分钟六七十次。但奇怪的是,两种不同的频率,却能待在一个屋檐下,各跳各的,互不干扰,又彼此呼应。这不就是共振吗?冯子轩说的那种物理现象——频率不同的东西,不会共振,但可以共存。共存也是一种关系,不比共振低级。

他翻了个身,面朝橘子。橘子在黑暗中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但他能感觉到它的温度——小小的身体像一个暖水袋,散发着稳定的、持续的热量。他把手放在橘子背上,橘子的毛柔软而温暖,像一块上好的绒布。橘子大概是感觉到了,往他手心里拱了拱,呼噜声更大了。

他的手心贴着橘子的背,感受着它的心跳——咚咚咚咚咚咚,快得像一串小鼓点。两种心跳,一快一慢,在黑暗中交织在一起,像两条不同速度的河流,汇入同一片大海。

他忽然想起马师傅说的那句话:“修鞋不是修鞋,是修心。”他现在懂了——修心不是把自己修成一个完美的人,是把自己修成一个完整的人。完美是假的,完整是真的。一个人可以不完美,但必须完整。完整的意思是,你接受自己的所有——好的坏的,光鲜的丑陋的,清醒的糊涂的,睡着的失眠的。你接受自己半夜两点十五分醒来,接受自己跟一只猫说话,接受自己修了一辈子鞋还是修不明白人生。你接受这一切,然后继续修鞋,继续喂猫,继续活着。

完整,就是不跟自己较劲。

冯有福闭上眼睛。他没有强迫自己睡着,也没有焦虑“明天会不会精神不好”。他就那样闭着眼睛,手放在橘子背上,听着两种心跳声,在黑暗中安静地待着。他不知道自己后来睡着了没有——也许睡着了,也许没有,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不怕失眠了。失眠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只是身体的一种状态,像下雨一样,下就下吧,总会停的。

转眼到了腊月。北京的天冷得像刀子,风刮在脸上生疼。冯有福在铺子里生了一个小煤炉,炉子上坐着一壶水,水开了就“呜呜”地叫,蒸汽弥漫在狭小的空间里,把寒冷逼到角落里。橘子怕冷,整天蜷在炉子旁边,把自己烤得浑身发烫,毛都烤卷了。冯有福把它往旁边挪了挪,说:“别烤糊了,烤糊了就不是橘子了,是烤橘子。”橘子不满地“喵”了一声,又蹭回去。

腊月二十三,小年。冯有福买了一斤饺子皮,剁了一斤猪肉白菜馅,包了八十个饺子。他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给老刘送了二十个,给鲁老板送了二十个,剩下的四十个冻在冰箱里,留着慢慢吃。橘子不吃饺子,但他专门给橘子煮了一块鸡胸肉,撕成丝,拌在猫粮里。橘子吃得很开心,吃完以后舔着嘴,尾巴翘得老高。

他坐在铺子里吃饺子,蘸着醋和蒜泥,一口一个。饺子皮薄馅大,咬一口汤汁流出来,烫嘴,他嘶嘶地吸着气,但舍不得停。窗外有人在放鞭炮,噼里啪啦的,硝烟味顺着门缝钻进来,跟饺子醋的味道混在一起,有一种奇异的和谐。他忽然觉得,这个年,好像没那么难熬。

去年过年,他一个人坐在铺子里,看了一晚上春晚,看到十一点就关了电视,上床睡觉。睡不着,又起来坐着,坐到天亮。大年初一,老刘叫他去家里吃饭,他去了,但坐在人家家里浑身不自在,吃了半顿饭就走了。今年不一样了,他有橘子。橘子不会说话,不会包饺子,不会放鞭炮,但它会在旁边蹲着,用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他,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

腊月二十五,冯子轩打来电话,说今年不回来过年了,公司有个项目赶进度,走不开。冯有福说:“没事,工作要紧。”挂了电话,他坐在凳子上发了一会儿呆。橘子跳上来,蹲在他膝盖上,用脑袋蹭他的手。他摸了摸橘子的头,说:“没事,有你呢。”橘子“喵”了一声,声音软软的,像一团棉花糖。

年三十那天,冯有福把铺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贴了一副对联。对联是鲁老板送的,山东老家带来的,红纸黑字,写着“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他贴的时候把上下联贴反了,老刘看见了笑他:“有福,你连上下联都分不清了?”他说:“分得清,就是故意的。反着贴,福就到了。”老刘笑得更厉害了:“你这歪理,一套一套的。”

晚上,他给自己做了四个菜:红烧鱼、炖排骨、蒜蓉西兰花、凉拌黄瓜。鱼是鲤鱼,取个“年年有余”的彩头。他做鱼的手艺一般,鱼皮煎破了,卖相不好看,但味道还行。橘子闻到鱼香味,在桌子底下转来转去,喵喵地叫。他夹了一块鱼肉,挑了刺,放在橘子面前。橘子闻了闻,吃掉了,又抬头看他。他又夹了一块,挑了刺,给它。一人一猫,你一块我一块,把那条鱼吃了个精光。

吃完年夜饭,他打开电视看春晚。春晚还是老样子,热热闹闹的,花花绿绿的,但没什么意思。他看着看着就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橘子趴在他腿上,也睡着了。电视里在倒计时,“十、九、八、七……”数到“一”的时候,窗外鞭炮声震天响,他被吵醒了,橘子也被吵醒了,一人一猫同时睁开眼睛,对视了一下。

“新年好。”他对橘子说。

橘子“喵”了一声。

“你几岁了?”他问橘子。

橘子当然不会回答。他不知道橘子的年龄,不知道它是公的还是母的——他没检查过——不知道它从哪儿来,不知道它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他什么都不知道,但这不重要。重要的不是过去,是现在。现在,它在这儿,在他腿上,在新年的鞭炮声里,安安静静地蹲着。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橘子走了呢?像它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地来,悄无声息地走。不告而别,不知所踪。他会不会难过?会的。但他现在已经不怕难过了。因为他知道,难过不是坏事。难过是一个人心里还有柔软的地方,还有能被打动的东西。一个不会难过的人,才是真的完了。

他抱着橘子,走到门口,拉开卷帘门。外面是一片白——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雪了,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路灯的光照在雪上,反射出一种莹莹的蓝白色,像童话里的世界。街上没有人,没有车,只有雪,纷纷扬扬地落下来,无声无息。他抱着橘子站在门口,看着雪,看了很久。

橘子在他怀里动了动,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把脑袋埋进他的臂弯里。他能感觉到橘子的心跳——咚咚咚咚咚咚——快而有力,像一面小鼓。他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慢而沉稳,像一面大鼓。两面鼓,两种节奏,在这个雪夜里有各自敲着,谁也不影响谁,但合在一起,就是一首曲子。

他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曾经梦想过很多东西。梦想过发财,梦想过出名,梦想过住大房子、开小汽车。后来这些梦想一个都没实现,他在这间六平米的铺子里,修了四十年鞋。四十年,他没有出过国,没有坐过飞机,没有吃过西餐,没有去过酒吧。他的人生,在很多人眼里,是失败的、平庸的、不值得一过的。

但他不这么觉得。

他修了四十年鞋,让无数人的脚走得舒服。他配了无数把钥匙,让无数人回得了家。他在这条街上待了四十年,看着这条街从土路变成柏油路,从平房变成楼房,从冷清变得热闹,又从热闹变得冷清。他是这条街的一部分,这条街也是他的一部分。他的手指上有胶水的痕迹,他的衣服上有皮革的气味,他的耳朵里有配钥匙机的声音。这些东西构成了他,就像年轮构成了树。

他不需要别的了。

冯有福抱着橘子回到铺子里,关上门,关了电视,关了灯。他躺在铁架床上,橘子照例蜷在他的枕头旁边。窗外雪光映进来,屋里不是完全黑暗的,有一种朦胧的亮。他看着天花板上的那条裂缝——那条他盯了三十一天的裂缝。裂缝还在,像一棵倒着长的枯树,分着叉,拐着弯,蜿蜒着伸向远方。他不再觉得那条裂缝讨厌了。它就在那里,跟橘子一样,跟他自己一样,是这间铺子里的一部分。

他闭上眼睛。这一次,他不知道自己会睡着还是失眠。这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不再害怕夜晚。夜晚不是敌人,它只是白天的一个邻居,两个轮流值班,各司其职。白天他修鞋,晚上他躺着——睡着也好,醒着也好,都是他的时间,都是他的人生。

橘子发出轻轻的呼噜声。这声音像一首催眠曲,又像一台发动机,推着他往前走。他不知道要往哪儿走,但没关系,走着就行。

雪还在下。整条街都白了,白得像一张没有写字的纸。明天早晨,会有人在这张纸上踩出第一行脚印。也许是周老太太,去花园里走那三圈。也许是老刘,去烧烤摊前生火。也许是那个年轻女人,推着婴儿车来取修好的鞋。也许是鲁老板,隔着马路喊“冯师傅,今天有豆包”。

也许是他自己。

冯有福在橘子的呼噜声里,慢慢地沉了下去。不是沉入睡眠,是沉入一种更深的、更广的东西里。那东西没有名字,没有形状,没有颜色,但它在那里,一直在那里,像水在水里,像空气在空气中。他不需要抓住它,不需要理解它,只需要——在。

他在了。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