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我暗恋高冷邻居失忆后,把我当成他老婆了
发布时间:2026-09-10 11:47 浏览量:1
我被公司新来的总监堵在楼下,捧着九十九朵红玫瑰,当着全公司人的面说喜欢我。
我正不知所措的时候,身后伸过来一只手,揽住了我的腰。
我那个高冷了三年、据说还在失忆的邻居先生,穿着家居服和拖鞋站在我身后,把我往怀里一带,对着那位总监说了句:“当着我的面追我未婚妻,不太合适吧?”
然后他低头看我,眼神又凶又委屈:“老婆,你告诉他,你是谁的人。”
01
急诊室的日光灯白得晃眼,消毒水的气味浓烈到几乎要把人的鼻腔烧穿。
我站在急诊抢救区的帘子外面,手里攥着病历本,指尖冰凉。身上的白大褂还没来得及换,胸牌上“实习医师 苏念”几个字被抢救时溅上的水渍洇湿了一小块。
帘子里面躺着的人,是我的邻居。
准确地说,是我暗恋了三年的邻居。沈砚辞,住在我对门的那扇深灰色防盗门后面。三年来我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二十句,其中十五句是我说“你好”,他说“嗯”。
他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
这我知道。因为上个月物业贴通知,他在电梯里看见我,犹豫了一下,问:“你是……几楼的?”
我攥着病历本的手指又收紧了几分。
半小时前,我在急诊科轮转,突然听见分诊台喊:“车祸伤者,男性,二十八岁,头部外伤伴短暂意识丧失。”我跑过去的时候看见他被担架推进来,额头上缠着临时绷带,殷红的血从纱布下面洇出来,把他那件深灰色衬衫的领口染得触目惊心。
他的同事跟在旁边,急得语无伦次:“他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车刮倒了,后脑勺磕在马路牙子上,昏了大概两分钟……”
我站在抢救区门口,腿软得像踩在棉花上。
带教老师拉心电图、查瞳孔、开CT单,我机械地递东西、记数据,手一直在抖。直到CT结果出来,老师说了句“颅内没有明显出血,先观察”,我才觉得肺里那口气终于顺了过来。
然后他就醒了。
沈砚辞睁开眼的那一瞬间,我在帘子旁边站着,手里刚拿了他的病历本准备往上补记录。
他的视线很涣散,像蒙了一层雾,缓慢地从天花板移到输液架,再移到带教老师的脸上,最后——落在了我身上。
然后他笑了。
那是一个无比自然的笑容,像是看见了最熟悉的人,眉眼里全是温柔。他额头上还缠着绷带,脸上还有干涸的血迹,可他就那样笑着,用那双我偷偷看了三年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开了口。
声音很轻,有点哑,却准得像一颗子弹。
“老婆。”
“我头好疼。”
我手里的病历本啪地掉在地上。
急诊室里至少安静了三秒。正在调输液速度的护士停住了手,带教老师缓缓转过头来看我,连旁边床位上呻吟的患者都安静了一瞬。
我的脸在那一秒钟之内烧成了一块烙铁。
“沈先生,我……”我张了张嘴,声音发飘,“我不是你……”
“你怎么站那么远?”他微微皱起眉,语气里带着一点委屈,“过来让我看看你。”
护士的目光在我和他之间来回扫了两遍,表情写满了“什么情况”。带教老师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面不改色地拿起瞳孔笔又照了他一次,转头问我:“苏念,你认识这个患者?”
我说认识,我们是邻居。
又说不认识,我根本不是他女朋友。
这两种互相矛盾的表述从我嘴里一起冒出来,乱得像一团被猫抓过的毛线。
沈砚辞却像是完全没听见我的话,目光一直黏在我身上,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亲昵。他抬起没有输液的那只手,朝我伸过来,掌心向上,是一个等待的姿态。
“手给我。”他说,“我撞到头了,你不心疼吗?”
我站在原地,整个人的CPU已经烧了。
带教老师轻咳一声,压低声音对我说:“脑外伤患者确实可能出现短暂的记忆混乱,他这种情况,有可能是逆行性遗忘,把某些记忆碎片和现实拼错了。你先安抚他,别刺激,我去联系神内的会诊。”
说完他拉上帘子走了,护士也识趣地跟着退了出去。
抢救区的小隔间里只剩下我和沈砚辞两个人。
他那只手还伸着,固执地悬在半空中,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我犹豫了几秒钟,心脏在胸腔里跳得像一面被擂响的鼓,最终还是走上前,把手放进了他的掌心。
他立刻收拢五指,把我的手握得紧紧的,温度从掌心传过来,烫得我指尖一颤。
“你今天怎么穿成这样?”他低头看了看我身上的白大褂,笑了一下,“哦,对,你是医生。”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老婆是医生,真厉害。”
我的脸已经红到耳根了,整个人站在他床边僵成了一根电线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在反复循环——
他失忆了。
他把我当成了他的女朋友。
不对,他把我当成了他老婆。
沈砚辞完全没有意识到我的内心正在经历一场八级地震加海啸,他拉着我的手,拇指在我手背上轻轻摩挲了两下,动作自然得像是做过一千次。
“你今天下班了没有?”他问。
“我……还在值班。”
“那等你不值班了,我们回家。”他说“回家”两个字的时候,语调平淡却笃定,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站在他的病床边,被他握着手,看着他额头上渗血的纱布和那双盛满了温柔的眼睛,感觉自己的理智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崩塌。
我应该说清楚的。我应该告诉他,沈先生,我不是你老婆,你认错人了,你可能因为脑震荡出现了记忆混乱,医生马上就来。
可我没有说。
因为他的拇指还在我手背上画圈,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太温柔了,因为暗恋了三年的人忽然用这种目光看着你——就算知道是假的,你也舍不得松手。
我真是太没出息了。
我深吸一口气,刚要开口,帘子外面忽然传来带教老师的声音:“苏念,神内的医生过来了。”
我像被烫到一样想抽手,沈砚辞却握得更紧了。
“去哪?”他皱眉,“你就在这。”
带教老师拉开了帘子,身后跟着神经内科的会诊医生。两个人走进来的时候,目光同时落在了我和沈砚辞交握的手上。
带教老师挑了一下眉。
我张了张嘴,试图解释,但沈砚辞先开了口,语气客气又疏离,跟对我说话时判若两人:“医生,我什么时候能出院?我想带我老婆回家。”
沈砚辞说出院就出院,谁都拦不住。
神内的会诊结果出来了——轻微脑震荡,逆行性遗忘,部分近期记忆混乱。医生建议留观二十四小时,他拒绝了,在观察室躺了六个小时就要求办手续。他的理由是“我认床,医院睡不着”,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我,好像这句话是专门说给我听的。
我站在护士站帮他填出院告知书,笔尖在纸上顿了好几次。我应该趁这个机会把话说清楚,告诉他真相,告诉他我不是他女朋友,更不是他老婆。可每次我鼓起勇气抬头看他,他就会冲我笑一下,那种笑很轻很淡,却像一根细线,把我所有的话都拽了回去。
办完手续,他同事来接他,看见我跟在他身后,愣了一下:“沈哥,这位是?”
沈砚辞伸手把我往他身边带了一下,语气平淡又自然:“我老婆。”
他同事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嘴唇翕动了半天,挤出两个字:“嫂子好。”
我站在住院部一楼的大厅里,穿着白大褂,手里还攥着没写完的病程记录,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这么荒唐过。
出了医院大门,他同事把车开过来,沈砚辞拉开后座车门,侧身让我先上。我犹豫了一秒,他低头看我,额头上还贴着方形敷料,语气带着一点疑惑:“怎么了?”
我什么都没说,弯腰坐了进去。
车子开出去十分钟,沈砚辞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呼吸平稳。我偷偷看了他一眼,路灯的光从车窗外掠进来,在他脸上明灭交错。他的睫毛很长,在眼底投下一小片阴影,鼻梁的线条利落得像用尺子量过的。
三年了,这是我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光明正大地看他。
心脏跳得又快又乱。
车开进小区地下车库,我和他住同一栋楼、同一层、门对门。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数字一格一格往上跳,我攥着白大褂的口袋,终于开口了。
“沈先生,其实我——”
“你住哪一户?”他打断我,语气很随意,像是在问今天晚饭吃什么。
“我住1202。”
“我住1201。”他说完顿了一下,转过头来看我,眉头微微拧起,“我们住对门?”
我心里咯噔一下,以为他终于发现了不对劲,连忙点头:“对,其实我们只是——”
“我为什么让你住对门?”他的表情是真的困惑,甚至带着一点自我怀疑,“我们不是应该住一起吗?”
电梯到了。门打开,十二楼的走廊灯亮着,他走出去,站在1201和1202之间看了看,然后回头看我,做了一个决定。
“搬过来。”
我站在电梯里没动,心跳声震耳欲聋。
“现在?”我的声音有点变调。
“不然呢?”他理所当然地说,“我们是情侣,分居算怎么回事?”
他说完就拿出门卡刷开了1201的门,走进去换鞋,动作流畅得像是回到了自己家——这本来就是他自己的家。我跟在他后面,站在玄关处,看着他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崭新的女士拖鞋,拆掉标签,摆在我脚边。
那双拖鞋是米白色的,毛绒绒的,上面有两只兔耳朵。
我的目光钉在那双拖鞋上,脑子里冒出一个问题:他一个独居男人,鞋柜里为什么会有全新的女士拖鞋?
沈砚辞换好鞋,回头看见我站着不动,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那双兔耳拖鞋,顿了一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他说,语气难得有些不自然,“可能是……给你准备的。”
他说“给你”这两个字的时候,耳朵尖好像红了一下。
走廊的灯光落在他身上,他站在玄关里面,我站在玄关外面,中间隔着一双兔耳拖鞋。他额头上还贴着纱布,衬衫领口还有干涸的血迹,整个人看起来又狼狈又固执。
我弯腰换上了那双拖鞋。
他的家很大,客厅的落地窗占了整整一面墙,城市的夜景在窗外铺展开来,万家灯火像碎了一地的星星。装修是冷色调的,灰白黑为主,干净整洁得像个样板间,没什么生活气息。
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一眼,然后关上,又打开旁边的柜子,扫了一圈。
“家里什么都没有,”他说,“我叫外卖。”
“你头还伤着,不能吃太油腻的。”我说完就后悔了,这句话说得太自然了,好像我真的在管他。
他回头看我,笑了一下:“好,听你的。”
外卖点的是粥,两碗,一碗皮蛋瘦肉的,一碗红枣山药的。他把我那份推到我面前,自己低头喝粥,动作很安静。我偷偷看他,发现他用左手拿勺子,右手的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手腕,骨节分明。
吃到一半,门铃响了。
我以为是物业或者他同事,起身去开门。门一打开,外面站着一个穿蓝色工装的中年男人,胸口印着“万顺搬家”四个字,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您好,沈先生预约的搬家服务,请问是哪一间要搬?”
我愣住了。
身后传来沈砚辞的声音,不紧不慢的:“1202,全部搬过来。”
我猛地转头看他,他正靠在餐桌边喝粥,表情云淡风轻,好像他只是让搬家公司搬一箱水。
“等等——”我试图阻止,“我没答应搬过来!”
他放下勺子,抬起头看我,语气平静得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的房子只有五十平,卧室连个像样的衣柜都没有。阳台的晾衣架坏了一根杆子,你垫了两本书在下面。厨房的抽油烟机声音很大,开起来像拖拉机。”
我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他继续说:“你每周三和周五晚上八点左右下班,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一盒关东煮和一瓶酸奶。你喜欢喝草莓味的,但便利店经常断货,所以你有三分之一的概率会换成原味。你对原味不满意,喝的时候会皱眉。”
搬家公司的人在门口站着,面面相觑。
我站在玄关,穿着那双兔耳拖鞋,看着餐桌边那个头上还缠着纱布的男人,觉得自己的大脑彻底死机了。
“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沈砚辞端着粥碗的手顿了一下,表情出现了片刻的空白,像是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他皱了皱眉,低头看了看碗里的粥,又抬头看我。
“我不知道,”他说,语气里带着一点困惑,“我就是知道。”
他顿了一下,又说:“可能因为我们是情侣吧。”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的困惑是真实的,温柔也是真实的。他确实不记得这些信息是从哪来的,但他就是知道,像一个被格式化的硬盘,系统重装了,某些文件却以碎片的形式残留了下来。
我的心脏狠狠地跳了一下。
搬家公司的人咳了一声:“那个……还搬吗?”
沈砚辞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一种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像是笃定,又像是期待。
“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
三小时后,我所有的东西都搬进了1201。其实也没什么,五十平的小公寓能塞下多少东西呢,几箱衣服,一箱书,一套床上用品,和一些零碎的杂物。
搬家公司的人走了,沈砚辞推开主卧的门,对里面指了指:“你睡这间。”
“这是你的卧室,”我连忙说,“我睡客房就行。”
“客房没收拾,”他说,“而且我们不是情侣吗,为什么要分房睡?”
我的脸又红了。
他看着我,沉默了两秒,然后偏过头,声音低了一些:“客房真的没收拾。你先睡主卧,我睡沙发。”
“你头上有伤——”
“那我们一起睡主卧?”
我说不出话了。
他看着我满脸通红的样子,忽然笑了,笑得很轻,像一片羽毛落下来,挠得人心尖发痒。
“逗你的,”他说,“我睡沙发,你睡主卧。等你想好了,我们再聊。”
“想好什么?”
他没有回答,只是看了我一眼,那双眼睛里的温柔像深海里的暗流,表面平静,底下汹涌澎湃。
那天晚上,我躺在他的床上,盖着他的被子,枕着他的枕头。周围全是他身上的味道,一种很淡的松木香,干净又清冽,像冬天的第一场雪。
我盯着天花板,手指攥着被角,脑子里乱成一锅粥。
他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沈砚辞了。那个三年都没记住我名字的高冷邻居,不会冲我笑,不会牵我的手,不会用那种眼神看我。
可他确确实实是沈砚辞。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吐出一口气。
客厅里传来沙发轻微响动的声音,他好像翻了个身。
隔着一扇门,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从两层防盗门变成了几米。三年来求之不得的东西,忽然之间砸在我头上,砸得我又疼又甜,不知所措。
我闭上眼睛,心想:明天,明天我一定跟他说清楚。
可明天会发生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在沈砚辞的床上醒来的第一个清晨,是被煎蛋的香气唤醒的。
睁开眼的瞬间我有些恍惚,天花板不是自己那间五十平小公寓的惨白色,而是一盏我从没见过的灰色吊灯。被子是深灰色的,枕头上有一股很淡的松木味。我盯着那盏吊灯看了五秒钟,前一晚的记忆才像潮水一样涌回来,紧接着整个人从床上弹了起来。
厨房里有动静。
我光着脚跑出卧室,看见沈砚辞站在开放式厨房的灶台前,背对着我,正在往平底锅里打鸡蛋。他换了一身浅灰色的家居服,后脑勺的头发下面露出一小块纱布的边角,右手拿着锅铲,左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姿态懒散又从容。晨光从落地窗涌进来,把他整个人笼在一层暖金色的光里,像一幅被精心构图过的电影画面。
他听见脚步声,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从我脸上滑到我光着的脚上,眉头微微拧了一下,然后放下锅铲走过来,把自己的拖鞋踢到我面前。
“地上凉。”他说完就转身回了厨房,继续煎蛋,好像刚才那个动作是肌肉记忆,不需要经过大脑。
我低头看着脚边那双深灰色的男士拖鞋,比我的脚大出整整一截。我踩进去,拖鞋里还残留着他的体温。心脏像被人攥了一把,又酸又软。
早餐摆在餐桌上,煎蛋、烤吐司、切好的水果,还有一杯热牛奶。他在我对面坐下,把牛奶往我面前推了推,自己端起黑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微微皱了一下眉,像是在忍耐什么,又喝了一口。
“你头还疼吗?”我问。
“好多了,”他说,语气平淡,“就是有些事还是想不起来。”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目光落在我脸上,语气听起来很随意,好像只是在陈述一个不痛不痒的事实,可他的眼神里有一点极其细微的紧张,像是在观察我的反应。我低头咬了一口吐司,不敢跟他对视。
吃完早餐我要去医院上班,换好衣服从卧室出来的时候,他靠在玄关的墙边等我。手里拿着我的保温杯,里面已经装好了热水,杯盖拧得严严实实。他递给我的时候手指碰到了我的手背,温度从那一小片皮肤蔓延开来。
“几点下班?”他问。
“今天应该六点能走。”
“我去接你。”
“不用,你头上的伤还没好——”
“苏念。”他忽然叫了我的名字。
我整个人像被按了暂停键。
三年了,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不是“你是几楼的”,不是“你好”,不是任何含糊的、不确定的称呼,而是清清楚楚的“苏念”两个字。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带一点晨起的微哑,把我的名字念出了一种我从没听过的温柔质感。
“我去接你。”他又说了一遍,这次不是商量,是陈述。
我站在玄关,穿着那双兔耳拖鞋,手里抱着他给我装的热水,点了点头。
到了医院,一整个上午我都心不在焉。给患者换药的时候拿错过一次纱布型号,写病历的时候打错了三个字,被带教老师瞪了两眼。午休的时候我坐在值班室啃面包,手机屏幕亮了。一条微信,联系人备注是“沈砚辞”,这个备注是三年前加他的时候打上去的,聊天记录里只有寥寥几条——“电梯卡在几楼了”“楼下快递室有你的包裹”“好的谢谢”。
而现在他发过来的消息是:午饭吃了吗?别凑合。
我盯着这条消息看了三十秒,打字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只回了一个字:好。
手机很快又震了一下。
“晚上想吃什么,我去买菜。”
我差点把手机掉进面前的泡面碗里。沈砚辞买菜?那个三年来冰箱里只有矿泉水和速冻水饺的沈砚辞?我正想着怎么回复,他又发了一条过来。
“别跟我说你不用管,我头已经不疼了。”
然后是第三条。
“而且我想给你做顿饭。”
我把手机屏幕扣在桌上,趴在值班室的桌子上,把脸埋进手臂里,闷闷地笑了出来。实习同事路过看了我一眼,问你怎么了脸这么红,我说没事,泡面太烫了。
下午五点半,我提前把该做的事都做完了,跟带教老师打了招呼就往外走。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夕阳正斜斜地挂在对面的楼顶上,把整条街染成了蜂蜜色。
沈砚辞站在医院门口的花坛旁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薄款风衣,手上拎着一个超市的购物袋,里面装着几盒东西。额头的纱布换了一块新的,比之前那块小了一些。他看见我走出来,把手机收进口袋,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浅,比急诊室里那个虚弱的笑淡得多,却让我站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一步都挪不动了。
傍晚的风吹过来,把他风衣的衣摆微微掀起来。他走到台阶下面,仰头看我。
“走吧,”他说,“回家。”
回家。他说的是回家。
我攥紧了背包带子,走下台阶,走到他身边。他非常自然地接过我手里的背包,甩到自己肩上,然后把购物袋递给我,让我帮他拎。我低头看了一眼袋子里的东西——一盒排骨、两根玉米、一袋枸杞、几样蔬菜,还有一小盒草莓。
草莓。
我抬头看他,他已经往前走了两步,发现我没跟上来,回过头来。
“怎么了?”
“你买草莓了。”
“嗯,”他说,“你不是喜欢草莓味的东西吗。”
昨天他说过,他知道我喜欢草莓味的酸奶。他连这个都记得——不,他连这个都知道。知道和记得的区别在于,记得是基于真实发生过的事,而他的记忆里根本没有那些事。
可他偏偏就是知道。
我快步跟上他,走在他右边,两个人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又长又瘦,在地面上叠在一起。
晚上他真的做了饭,排骨玉米汤、清炒时蔬、葱烧豆腐。味道算不上惊艳,但绝不翻车,对于一个冰箱里只有速冻水饺的人来说,简直是超常发挥。我坐在餐桌前喝了一口汤,抬头看了他一眼,他正低头剔排骨上的骨头,动作很慢,很认真,像是在做一件精密的工作。剔好了,他把那块肉放进我碗里。
“你以前也给我做过饭吗?”他忽然问。
我筷子顿了一下:“没有。”
“那以前都是你给我做?”
我沉默了两秒。以前什么都没有,以前我们是对门邻居,以前我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不到二十句,以前你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这些话在我嘴边转了一圈,又被我咽了回去。
“以前……我们很少一起吃饭。”我说。
这句话不算撒谎。我们确实很少一起吃饭,准确地说,是一次都没有。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再追问,只是又剔了一块排骨放进我碗里,说:“那以后每天都一起吃。”
饭后他收拾碗筷,我要帮忙,被他从厨房推了出来。他堵在厨房门口,一只手撑着门框,低头看我,表情认真得有些过分:“你上了一天班,去休息。洗碗是我的事。”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转身去开水龙头,水声哗哗地响起来,他挽起袖子露出小臂的线条,洗碗的动作很娴熟,不像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我忽然意识到,我对这个男人的了解其实少得可怜。我知道他叫什么、住哪一户、开什么车、做什么工作——这还是从物业和其他邻居嘴里拼凑出来的——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做饭、喜欢喝什么、为什么冰箱里总是空的、为什么总是独来独往。
我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谈过恋爱,那个“老婆”的称呼,原本应该属于谁。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一根细针扎进了心脏最柔软的地方。
我靠在沙发上,抱着一个灰色的靠枕,目光不自觉地追着他的背影。他洗完碗擦了手,走过来在沙发另一端坐下,中间隔了一个人的距离。
“看电视吗?”他问。
“随便。”
他打开电视,随便调了一个纪录片频道,讲的是深海生物。画面很暗,深蓝色的海水里漂浮着发光的生物,旁白的声线低沉平稳。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客厅里只有电视的声音和水族箱气泡一样的背景音。
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忽然开口。
“苏念。”
“嗯?”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整个人僵住了。靠枕被我攥得变了形,我盯着电视屏幕上那只发着幽蓝光芒的水母,大脑飞速运转。我是一个不擅长撒谎的人,从小到大撒谎就会结巴,一结巴就会暴露。可现在我坐在他家的沙发上,穿着他的拖鞋,刚喝完他炖的汤,我该怎么说?说我们不是情侣,说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撞坏了脑袋?
他偏过头来看我,目光安静而专注,像深海里那种不发光的、沉默的生物。
“我不能——”他顿了一下,手抬起来指了一下自己头上的纱布,表情有些懊恼,“这些我都记不起来了,是不是很过分?”
他以为他忘了。
他以为我们真的有那么一段过去,而他把它们全都弄丢了。那种自责和挫败写在脸上,不像是装的。
我的心脏被狠狠揪了一下。
“不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你……你只是暂时想不起来而已。”
“那你告诉我,”他把身体转过来一些,面对着我,眼底有一簇小小的期待,“我们怎么认识的?”
我深吸一口气,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三年前的夏天,我刚搬进这个小区,抱着一个巨大的纸箱进电梯,箱子太高挡住了视线,出电梯的时候绊了一下,整个人连人带箱子往前栽。有只手从旁边伸过来,稳稳地扶住了箱子,也扶住了我。我抬头,看见一张冷淡而好看的脸,他确认我站稳了就松了手,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恋爱故事的开头,只是他顺手扶了一个快要摔跤的邻居。
可我脱口而出的,变成了另一个版本。
“咖啡店,”我说,声音比我想象中平稳,“你排在我后面,我端着咖啡转身的时候没注意,泼了你一身。”
他的眉毛微微挑起来,嘴唇弯了一下:“我什么反应?”
“你……”我回忆着他平时的样子,冷淡、疏离、对什么都不太在意,“你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我,然后问我要了一张纸巾。”
“就这?”
“嗯。”
“那不像我,”他说,语气里带着一点若有所思,“我应该会趁机要你的电话号码。”
我愣了一下,他看着我,眼里有一点笑意:“一身的拿铁换一个电话号码,不算过分吧?”
我的耳根又开始发烫。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轻,像是在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但他的眼睛没有在开玩笑。那里面有温柔,有期待,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很深的东西。
“然后呢?”他问,“我们怎么在一起的?”
我垂下眼睛,手指无意识地揪着靠枕的边角:“这个……下次再跟你说。你今天该早睡,头上的伤还没好。”
他没有追问,只是看了我几秒钟,然后点了点头:“好,那就下次。”
他起身去关电视,我趁机逃进了主卧。关上门之后我靠在门板上,心跳快得像擂鼓。我刚才在干什么?我在编故事,我在对一个失忆的人撒谎,我在虚构一段不存在的恋爱经历。最可怕的是,我居然觉得很甜,甜得我靠在门板上捂住了脸,手指冰凉,脸颊滚烫。
手机震了一下。是他发来的微信。
“晚安。”
隔着一扇门,隔着一堵墙,我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又发了一条。
“虽然我不记得了,但能重新认识你,我很高兴。”
我把手机扣在胸口,闭上了眼睛。
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疯长,拦不住,也不想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