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追忆:当年离开陕北时二妮送我一双布鞋,至今我还想念她
发布时间:2025-03-12 10:05 浏览量:10
布鞋情思
那年离开榆林的时候,天上飘着毛毛雨,路上的黄土都被浸湿了,踩上去软绵绵的,像是舍不得我们这些知青离开似的。
西北的风呼呼地刮着,裹着沙粒打在脸上,生疼生疼的。
那是1975年的初春,国家刚下文件,说知青可以返城了,我们这些从上海下来的娃娃们,有的欢天喜地,有的却是百感交集。
说实话,下乡这七年,可不是好熬的。
头一年下来的时候,我整夜整夜地做梦,梦见上海的弄堂,梦见家里的红烧肉,梦见父母担忧的眼神。
谁知道啊,慢慢地,这黄土高原倒是把我这个城里的娃娃给驯服了。
七年时光,我学会了用镢头挖地,学会了赶着毛驴下地,学会了和乡亲们一块儿喝那烧喉咙的高粱酒,也学会了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找到活着的意义。
临走那天,村里人都来送我。
老支书拍着我的肩膀说:"小马啊,回城里别忘了咱们这帮老乡,有空来看看。"
我点点头,心里堵得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晚上收拾东西的时候,窑洞里的煤油灯忽明忽暗,影子在土墙上摇晃,像极了我这几年飘忽不定的心情。
忽然,门外响起了轻轻的脚步声,接着是细微的敲门声,轻得像是怕惊扰了什么。
"谁啊?"我放下手里的活计,走过去拉开了那扇用木板钉的简易门。
门外站着的是二妮,村里有名的养蜂姑娘。
她个子不高,但是结实,一双手因为常年干活显得特别粗糙,但是她养的蜜蜂,产的蜂蜜,那可是方圆十里有名的好。
"二妮?这么晚了有事吗?"我有些诧异。
二妮向来不爱说话,平时见了面也只是点点头,今儿个怎么单独来找我了?
二妮低着头,手里捧着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听说,听说你们明儿个一早就走了?"
我点点头:"嗯,一早就走,怎么了?"
二妮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我:"给你做了双布鞋,你带上,兴许用得着。"
我愣了一下,接过那个沉甸甸的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双青布做的千层底布鞋,针脚细密,一看就是费了不少工夫。
"这......"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二妮的脸一下子红了:"不值啥钱,就是怕你回城里穿皮鞋脚痛,穿穿这个,软和。"
我换上那双布鞋,在窑洞里走了几步,果然舒服极了。
"真好穿,谢谢你,二妮。"我由衷地说。
二妮摆摆手:"没啥,反正晚上也是闲着,顺便做做。"
我知道她这是客气话,这样一双好鞋,少说也得做上七八个晚上。
"我会好好保存的。"我说。
二妮终于抬起头,扯了扯嘴角,像是想笑又不好意思:"那就好,你回城里别忘了写信回来,告诉我们你过得咋样。"
"一定,一定写信。"我重重地点头。
二妮转身要走,我突然想起什么,叫住她:"等等,我这里有本书,你拿去看看吧。"
我翻出一本《红岩》,递给她。
二妮接过书,像是接过什么宝贝似的,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谢谢,我会好好看的,认不得的字我就问村里的民办老师。"
"明天我一早就走,估计见不着你了,就在这里说声再见吧。"我说。
"再见。"二妮点点头,转身融入了夜色。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心里莫名地一阵难受,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就要这么丢失了。
第二天一早,我背上行囊,和其他几个知青一道,踏上了返城的路,那双布鞋被我小心地放在行李最里层,生怕压坏了。
回到上海,一切都变得陌生起来。
弄堂里的吵闹,马路上的人流,刺耳的汽车喇叭声,都让我感到不适应。
家里人看我黑瘦了一圈,又心疼又喜悦,母亲连着做了好几天的红烧肉和狮子头,说是要把我喂回原来的样子。
"你这孩子,咋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看着比你爸还老!"母亲一边给我夹菜,一边数落着。
我嘿嘿笑着:"农村苦点,但锻炼人,我现在一天能干十几个小时活不喊累呢!"
母亲白了我一眼:"有啥好炫耀的,我的儿子,从小就是念书的料,偏偏赶上那时候,把你们都送到农村去了,白白耽误了这么多年。"
"妈,别这么说,这几年我学到了不少东西,这可比书本上的知识实在多了。"我赶紧劝她。
母亲叹了口气:"反正你能回来就好,妈就怕你在那鬼地方扎根了,再也不回来了。"
吃完饭,我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那双布鞋从行李里拿出来,放在床边,看了又看。
布鞋上还带着陕北的黄土气息,闻着它,仿佛还能看到那片黄土高原,看到在田间劳作的二妮。
人啊,真是奇怪的动物,在那里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要回城,现在回来了,却又开始想念那片曾经让我痛苦不堪的土地。
工作很快安排下来了,我被分到一家纺织厂当工人,天天两点一线的生活,机械而单调。
我认真地干活,但心里总空落落的,好像少了点什么。
有时候下班回家,我会把那双布鞋拿出来,放在灯下细细端详,抚摸着那细密的针脚,仿佛能摸到二妮的心意。
我动笔给村里写了信,主要是写给老支书的,但信里特意提到了二妮,说我很喜欢她送的布鞋,在家里好好收着呢。
信寄出去了,但一直没等到回信。
后来才知道,那时候村里识字的人少,能写信的更少,我的信怕是石沉大海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在厂里干得不错,很快当上了小组长,认识了厂办的一个姑娘,叫丽华,温柔贤惠,没过多久,我们就定了亲。
婚礼上,来了不少同事和朋友,热热闹闹的,但我心里却总想着,要是二妮能来参加我的婚礼该多好啊。
有一次,丽华整理我的衣柜,发现了那双藏在最底层的布鞋。
"这是什么?"她好奇地问。
"一双布鞋,知青时候一个朋友送的。"我回答。
"这么旧了还留着啊?"丽华有些不解。
我点点头:"留着呢,挺有纪念意义的。"
丽华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没再多问,只是把布鞋放回原处,还细心地用纸包好。
从那以后,每次大扫除,丽华都会把那双布鞋拿出来晾晾,然后再细心地包好放回去,从不多问一句。
这个女人,真的很懂我。
1980年,我们有了儿子,取名叫小东,一个圆滚滚的胖小子,整天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日子过得平淡而充实,但每当春天来临,看到窗外的柳枝抽出新芽,我的心里就会泛起一阵莫名的思绪,想起那片黄土地,想起那个叫二妮的姑娘。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十年。
1985年夏天,单位组织大家去郊外春游,我们一家三口兴高采烈地去了。
那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我们在一片树林里野餐,小东在草地上撒欢似的跑来跑去。
突然,他跑过来,手里捧着一个蜂窝,兴奋地喊着:"爸爸,爸爸,你看我发现了什么!"
我一看,是一窝野蜂的蜂巢,里面还有蜜蜂嗡嗡地飞着。
"放下,快放下!"我紧张地喊道,"蜜蜂会蛰人的!"
小东不听,还在那里晃悠着蜂巢,结果惹恼了蜜蜂,好几只一下子扑出来,叮在他的手臂上。
"哇——"小东疼得大哭起来。
丽华赶紧拉过孩子,帮他拍掉蜜蜂,找出随身带的药膏涂在被蛰的地方。
"看你调皮的,蜜蜂都生气了吧?"丽华一边涂药一边说。
我却站在原地发起了呆,看着那个蜂巢,脑海里浮现出二妮采蜜的画面——她总是动作麻利,一点都不怕被蛰,村里人都说她和蜜蜂有缘分,蜜蜂从不叮她。
"想什么呢?"丽华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没什么,"我回过神来,"就是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她就是养蜂的。"
丽华看了我一眼,若有所思地说:"那个送你布鞋的姑娘?"
我点点头,没有否认。
丽华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要不,我们去看看吧?"
"去哪儿?"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去陕北啊,去看看你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见见你的那些老朋友。"丽华认真地说。
我惊讶地看着她:"你是认真的?"
"当然,"丽华微笑着,"我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地方,造就了现在的你。而且,小东也该见识见识祖国的大好河山了。"
回家后,我们真的开始计划这趟旅行。
厂里正好给我批了两周假,丽华在百货公司上班,也请了假,小东正好放暑假,时间刚刚好。
。
火车缓缓驶过黄河,窗外的风景从繁华的城市变成了一望无际的黄土高原。
"爸爸,为什么这里的土都是黄的?"小东趴在窗边,好奇地问。
我笑了笑:"因为这里很少下雨,土地干旱,所以就是黄色的。"
"爸爸以前就住在这么干旱的地方啊?"小东瞪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是啊,爸爸在这里生活了整整七年。"
"为什么要来这里生活呢?那时候没有水喝吗?没有好吃的吗?"小东连珠炮似的问题让我哑口无言。
丽华轻轻拍了拍儿子的头:"那时候国家需要年轻人去建设偏远地区,爸爸就是那些响应国家号召的年轻人之一,很了不起的。"
我感激地看了丽华一眼,心里暗自庆幸有这样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
当火车终于到达榆林站时,已经是下午了。
我们找了个小旅店放下行李,然后租了辆自行车,带着妻儿向村里进发。
路上,我指着远处的山峁给小东介绍:"看,那就是爸爸当年劳动的地方,那片地里,爸爸种过谷子,种过高粱,也种过土豆。"
小东瞪大了眼睛,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终于,我们来到了村口。
村子变了不少,新盖了不少砖房,也通了电,甚至还有几户人家门口停着拖拉机。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坐在大槐树下乘凉,看见我们,眯着眼睛打量着。
我停下自行车,走过去:"老支书,还记得我吗?"
老人一开始有些迷茫,仔细看了看我,才恍然大悟:"是小马!真是小马回来了!"
他激动地站起来,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看你,城里日子过得不错啊,胖了不少!"
我哈哈大笑,介绍了丽华和小东给老支书认识。
老支书拉着我们去了他家,老伴儿给我们沏了茶,端出了自家烙的饼子。
"村子变化不小啊。"我感慨道。
老支书点点头:"是啊,现在国家政策好了,包产到户,家家都有余粮,日子比以前强多了。"
我们聊了很多,聊村里的变化,聊这些年发生的事情,聊村里人的喜怒哀乐。
最后,我鼓起勇气问道:"老支书,二妮她还好吗?"
老支书的表情变得有些复杂:"二妮啊,她......"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她嫁人了,嫁到了隔壁村,听说日子过得还行,就是前两年她男人得了场大病,一直没缓过劲来,家里就靠她一个人撑着。"老支书叹了口气。
我心里一沉,连忙问道:"她现在还在那个村子吗?"
老支书点点头:"在呢,就在东边那个村,不远,走路也就一个多小时。"
我决定第二天去看看她。
晚上,我们住在村里唯一的一家小旅馆里,简陋但干净。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全是二妮的影子,还有那双布鞋。
丽华转过身,轻声问:"睡不着?"
我点点头:"有点激动,明天就能见到她了。"
丽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想一个人去见她吗?"
我愣了一下,看向丽华:"你不介意?"
丽华笑了笑:"有什么好介意的,那是你的过去,是你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况且,就算我介意也没用,那段记忆已经刻在你心里了。"
我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紧紧地握住她的手。
第二天一早,我带上了那双布鞋,独自前往隔壁村。
路上,我经过一片山坡,看见有人在采蜜。
那人背对着我,身影却莫名地熟悉——虽然已经不再纤细,但那种利落的动作,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让我一眼就认出了她。
"二妮?"我试探着叫道。
那人转过身来,我们都愣住了。
时光在她脸上刻下了岁月的痕迹——额头上多了几道皱纹,眼角也有了细纹,但那双明亮的眼睛,那抿着的嘴角,都告诉我,她就是二妮,我朝思暮想的二妮。
"老马?"二妮不敢相信地看着我,声音有些颤抖。
"是我,二妮,好久不见。"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二妮的眼圈红了,但她很快就调整过来,擦了擦手上的蜂蜜,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回来看看,看看这片土地,看看村里的人,也......"我顿了顿,"也想看看你。"
二妮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才抬起头,勉强笑了笑:"我倒是没想到,你还会回来。"
"当年答应过要回来的,虽然迟了些,但总算兑现了诺言。"我说。
二妮点点头:"我听说你回来了,村里人都在说呢,说你现在是上海的工厂干部,还带着媳妇儿子一起来的。"
"嗯,我爱人很想看看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儿子也正好放暑假,就一起来了。"我说。
"你爱人真好。"二妮由衷地说。
我笑了笑:"是啊,我很幸运。"
我们沿着山路,慢慢地走着,聊着这些年各自的经历。
她告诉我,在我离开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邻村的一个老实人,生了个儿子,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只是丈夫前几年得了肺病,一直没好利索,家里的担子就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
好在儿子争气,学习好,今年考上了县里的高中,老师说再努力点,说不定能考上大学。
"你呢?听说你在城里当了干部,还有个聪明的儿子?"二妮问我。
我点点头,告诉她我现在在纺织厂当车间主任,丽华在百货公司上班,儿子今年上小学五年级,调皮得很,但学习还不错。
"你们城里人就是不一样,孩子从小就聪明。"二妮感叹道。
我笑了笑:"哪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一样的娃吗?主要看家庭教育和孩子自己的努力。"
走到一个山坳处,二妮停下脚步:"你要不要去我家坐坐?虽然简陋,但好歹是个家。"
我有些犹豫,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二妮的家是一个小院子,几间砖瓦房,院子里种着一些蔬菜,还有几个蜂箱。
她的丈夫正躺在炕上休息,见有客人来,勉强坐起身来。
"这是我以前知青时代的朋友,老马。"二妮向丈夫介绍我。
丈夫咳嗽了几声,冲我点点头:"二妮常提起你们这些知青,说你们给村里带来了不少新鲜事物。"
我注意到墙角有个小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几本书,其中就有我当年送给二妮的《红岩》。
"你还留着这本书?"我指着书架问。
二妮点点头:"留着呢,这些年我把它看了好几遍,还教会了儿子读书认字,我那儿子啊,比我聪明多了,一教就会,现在都能自己看报纸了。"
我从包里取出那双布鞋,递给她:"这是你当年送我的,我一直保存着,今天特意带来给你看看。"
二妮接过布鞋,手微微颤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你还留着......"
"当然,它对我很重要,是我这些年最珍贵的纪念。"我说。
二妮低头看着那双已经有些发黄的布鞋,轻轻抚摸着,眼泪终于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当时就是个傻丫头,做的东西粗糙得很,你还留着,真是......"
"一点都不粗糙,"我打断她,"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之一。"
二妮的丈夫看看我,又看看二妮,咳嗽了几声,说:"二妮啊,我渴了,你去倒杯水来。"
二妮赶紧擦了擦眼泪,起身去厨房倒水。
丈夫冲我招招手,示意我凑近点。
"老马同志,"他压低声音说,"二妮这些年一直惦记着你们这些知青,特别是你。当年你们走了以后,她天天盼着你们的信,可惜,一封也没等到。后来她嫁给了我,是个好媳妇,好妻子,这些年跟着我也受了不少苦。你看得出来,她见到你很高兴,但也很痛苦,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点点头,心里五味杂陈。
丈夫继续说:"我知道你们之间有段特殊的情谊,我不介意,但我希望你能理解,有些东西,过去就让它过去吧,别再勾起她的伤心事了。"
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明白了他的用意:"谢谢你能这么理解,我今天来,就是想看看二妮过得好不好,既然她有你这样一个理解她的丈夫,我就放心了。"
丈夫咳嗽了几声,点点头:"谢谢你的理解。"
二妮端着水回来了,看见我们两个正在说话,有些疑惑:"你们在聊什么?"
"没什么,"丈夫接过水,笑了笑,"就是在夸你这些年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二妮撇撇嘴:"少来这套,我还不知道你?肯定是在说我小时候的糗事。"
我们三个都笑了起来,气氛一下子轻松了不少。
临走时,二妮硬是塞给我一罐自家产的蜂蜜:"带回去给嫂子和侄子尝尝,这可是纯天然的,城里买不到的。"
我接过蜂蜜,从包里掏出一本《红高粱》:"这本书刚出版不久,很好看,送给你。"
二妮接过书,小心翼翼地放在怀里,就像当年接过《红岩》时那样。
告别时,二妮送我到村口,我们都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好好保重。"最后,我只能说出这么一句话。
"你也是,回去替我向嫂子和侄子问好。"二妮说。
我点点头,转身离去,不敢回头,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
走了几步,却听见二妮在身后喊:"老马!"
我停下脚步,回过头。
二妮站在那里,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给她增添了一层金色的光辉,那一刻,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送我布鞋的青春年华。
"那双布鞋,你留着吧,"二妮的声音有些哽咽,"就当是我们那段青春的见证。"
我点点头,鼻子一酸:"我会好好保存的,一辈子。"
二妮笑了笑,眼泪却悄悄地流了下来:"咱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挺好的。"
我的眼眶湿润了,只能用力点点头:"是啊,挺好的。"
回到村里,丽华和小东已经在旅馆等我了。
"见到你的朋友了吗?"丽华问道。
我点点头,把蜂蜜递给她:"二妮送的,给你和小东尝尝。"
丽华接过蜂蜜,看了看我的表情,轻声问:"你还好吗?"
我深吸一口气,点点头:"挺好的,就是有些感慨。"
丽华走过来,轻轻抱了抱我:"人生就是这样,总有遇见,也总有别离。重要的是,我们都能珍惜当下,活在当下。"
我看着眼前这个同样给了我无限温暖的女人,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谢谢你,丽华,谢谢你能理解我。"
丽华笑了笑:"傻瓜,有什么好谢的,我是你妻子啊。"
第二天,我们启程返回上海。
火车缓缓驶离站台,我透过车窗,看着那片逐渐远去的黄土地,心中百感交集。
想起当年离开时的迷茫,想起二妮送我布鞋时的腼腆,想起昨天在夕阳下她说的那句话:"咱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挺好的。"
是啊,虽然生活没有给予我们选择的余地,但在既定的命运中,我们都努力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这不就是最大的成功吗?
回到上海后,我把那双布鞋和二妮送的蜂蜜一起,小心地放在了书柜的最上层。
丽华看见了,但什么也没说,只是帮我找了个更好的盒子,把布鞋妥善地收了起来。
。
有人说,成长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
我失去了青春,失去了那段纯粹的岁月,也失去了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自己。
但我知道,那些看似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未真正离开,它们化作了记忆,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前几天收到一封信,是二妮的儿子写来的,说他考上了师范学院,以后要当一名乡村教师,回报家乡的父老乡亲。
信的末尾,他特意说道:"马叔叔,我妈常提起您,说您是她这辈子最敬佩的人,是您教会了她读书,让她明白了知识的重要性。她现在身体很好,养的蜜蜂越来越多,连县里的干部都来找她取经呢!"
看着这封信,我的眼眶又湿润了。
岁月流转,时光荏苒,但那双布鞋,和那个叫二妮的姑娘,永远留在了我心灵最柔软的角落。
就像那年二妮说的那句话:"咱们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是啊,这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
人生路上,我们错过了很多人,也被很多人错过,但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一两件事,会在心底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成为生命中一道独特的风景。
就像那双布鞋,朴实无华,却温暖人心,让我在漫长的岁月中,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性的信念。
谁说平凡的生活就不值得回忆?谁说普通的情感就不值得珍藏?
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能有这样一段纯净的记忆,或许就是最大的幸运。
布鞋虽旧,情思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