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不拔钥匙=请贼来偷?”固始警方连破两案给出答案!
发布时间:2025-03-14 15:50 浏览量:7
电动车钥匙未拔引贼来偷,
群众利益受损令人揪心。
近日,固始县公安局番城派出所紧盯民生”小案”,以”快侦快破、追赃挽损”为目标,连续破获电动车盗窃案2起,抓获嫌疑人4名,追回被盗车辆2辆,用破案效率传递为民温度,以行动守护群众安全感。
监控里的“棕色皮鞋”露了马脚
3月5日18时许,番城派出所接报警称,某中学东门停车场内,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被盗,车内手机同时消失!
民警连夜调取监控,发现戴口罩、穿棕色皮鞋的嫌疑人将电动车骑往某小区方向。
办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分析嫌疑人行动轨迹,另一路实地走访摸排。
3月11日20时许,民警在某小区一栋楼房间门前发现关键证据——与监控中高度吻合的棕色皮鞋!经问询物业得知住户为胡某。民警推断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近15个小时的连续蹲守,3月12号上午11时,民警将返回住处的胡某抓获。同日,民警顺利找回被盗电动车和手机。
经询问,胡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9小时打掉“顺手牵羊”三人组
3月8日21时许,一居民报警称,其停放在县城中原路与王审知大道交叉口附近的某品牌电动车因钥匙未拔被盗。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围绕案发地展开排查,通过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三名嫌疑人。
经进一步走访摸排、布控,民警于3月9日16时许在城区某台球室门口将嫌疑人梁某、刘某、孙某抓获,并在刘某出租屋内查获被盗电动车。
经询问,三名涉案嫌疑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三人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被盗电动车也已发还给受害人。
“群众眼里的小案,
就是我们心头的大案!”
办案民警表示,
将持续保持对侵财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普法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1. 停车必拔钥匙,加装U型防盗锁
2. 选择有监控的正规停车场
3. 贵重物品随身带,不留财物“诱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