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穿高跟鞋摔骨折,商场贴个&

发布时间:2025-12-31 01:42  浏览量:1

试穿高跟鞋摔骨折,商场贴个"风险自负"就没事了?

"牌子上写着呢'试穿风险自负',你自己不小心怪谁?"

商场导购员抱着胳膊,对着疼得脸色发白的李某说。刚才李某试穿一双细跟凉鞋,刚站起来走两步,鞋跟"咔嚓"一声断了,她整个人往前扑,脚踝重重磕在试鞋凳上,当时就肿成了馒头。

去医院一拍片:踝关节骨折,得打钢板固定,医药费要1.2万。李某找商场索赔,对方指着试鞋区角落的小牌子说:"早就告诉你有风险,我们不负责。"

这话说得好像挺有道理,但法律早就看穿了这种"

甩锅套路

":商家想靠一句话就免责?门儿都没有!鞋子质量有问题摔了人,该赔还得赔!

"风险自负"?霸王条款说了不算

李某把商场告到法院,商场律师果然拿着"

风险自负"

的照片当证据:"这是格式条款,顾客试穿前就看到了,等于同意自己担责。"

法官直接把照片扔回桌上:"《

民法典

第1198

条明明白白规定,经营者不能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这牌子就是霸王条款,无效!"

这话翻译成人话就是:

- 商场卖鞋,就得保证试穿的鞋是安全的(鞋跟牢固、鞋底不滑),这是基本义务,不能用个破牌子就推掉;

- "风险自负"这种话,就像餐厅贴"吃饭噎死不管"、超市写"踩滑倒活该",法律根本不认;

- 只要能证明是鞋子质量问题(比如鞋跟没粘牢)导致摔倒,商场就必须赔钱,跟有没有牌子没关系。

李某的案子里,法院做了个简单测试:把同款高跟鞋放在台面上轻轻一掰,鞋跟就掉了——明显是胶水没粘牢,属于质量缺陷。再加上"风险自负"的牌子藏在试鞋凳后面,字比指甲盖还小,正常人根本看不见。

最后判商场赔偿1万元(医药费1.2万,法院考虑到李某试穿时没扶稳,自己担了20%)。

商场经理急了:"我们一天试几百双鞋,哪能每双都检查?"法官冷笑:"检查一双鞋用30秒,总比赔1万强吧?"

这3种"商场甩锅套路",全是纸老虎

1. "小字藏角落":故意让人看不见

最常见的就是把"风险自负"印在小票背面、试衣间门缝里,或者用浅色字写在白墙上。某服装店把"试衣摔倒自负"写在衣架标签上,顾客试穿时被松动的衣架砸伤,法院直接说"

没提醒等于没说

",判赔5000元——玩这种小聪明,法律可不惯着。

2. "啥都怪顾客":质量问题也赖人

鞋跟断了说"你太胖压坏的",衣服勾破了说"你指甲太长"。某商场一双高跟鞋鞋跟螺丝没拧紧,顾客摔了后,经理居然说"谁让你穿37码非要试36码",结果法院检测发现螺丝是次品,判商场赔了8000元——质量烂就承认,甩锅更丢人。

3. "推给厂家":卖货就得担责

商场说"鞋是厂家生产的,有问题找厂家去"。但法律规定,顾客在商场买东西、试东西,出了问题先找商场,至于商场再去找厂家算账,那是他们的事。某顾客试穿运动鞋时鞋底脱落摔伤,商场让找鞋厂,法院直接判商场先赔钱,爱找谁追偿找谁——卖你的货,就得负你的责。

试穿时受伤,这3样证据能帮你要钱

1. 当场拍"事故现场"

- 拍鞋子:把断了的鞋跟、脱落的鞋底、松动的拉链拍清楚,最好和商场的货号、标签一起拍;

- 拍环境:试鞋区的地面(是不是太滑)、试鞋凳(有没有松动)、"风险自负"牌子的位置(证明你没看见);

- 拍伤口:受伤的地方、肿起来的样子,留着和医院诊断对照。

李某当时就让同行的朋友拍了断鞋跟的特写,还拍了那个藏在角落的小牌子,后来成了关键证据。

2. 让商场写"事发经过"

- 找经理:要求商场写个书面说明,比如"今日15点,顾客李某在本商场试穿XX品牌高跟鞋时,鞋跟断裂导致摔倒",让他们签字盖章;

- 别签字:商场要是拿"自愿试穿,后果自负"的单子让你签,坚决不签,签了可能会吃亏。

某顾客试穿凉鞋摔倒后,商场逼着她签"不追究责任"的协议,她当场报警,警察来了让商场写了真实经过,最后顺利拿到赔偿。

3. 算清赔偿账,别漏了"后续费用"

试穿受伤不光是医药费,还有这些钱可以要:

医药费:12000元(手术+复查,附发票)

误工费:3000元(请假2周,按日工资算)

护理费:800元(家人请假照顾)

交通费:200元(去医院打车)

合计:16000元

李某一开始只想要医药费,律师提醒她"误工费也能要",最后多拿了3000元。

商场该做的3件事,别等出事了才后悔

1. 试穿品先"体检"

- 高跟鞋:检查鞋跟是否牢固、鞋底是否防滑;

- 衣服:看看拉链、纽扣、别针有没有松动;

- 童装:尤其注意小珠子、亮片会不会掉(怕孩子误食)。某童装店因为试穿的衣服掉了颗纽扣,被孩子吞下去,赔了2万——30秒检查能避免的事,何必花2万买教训?

2. 提示要"醒目"

真要提示风险,就用大红字写在试鞋区正前方,或者让导购口头提醒"试穿时扶一下凳子"——不是为了免责,是真的为顾客安全着想。某商场这么做后,试穿受伤事件少了一半,顾客还觉得"很贴心"。

3. 出事后别"甩锅"

- 先送医:顾客摔了别争论谁的错,先送医院;

- 主动赔:确实是商品问题,就主动协商赔偿,别等对方起诉(起诉费、律师费都是额外成本);

- 改问题:赶紧检查同款商品,该下架的下架,该加固的加固。

某商场在李某出事第二天,就给所有高跟鞋加了防滑垫、紧了鞋跟,还培训导购"试穿时必须扶顾客",反而赢得了"负责任"的名声。

(行动起来:试穿衣服鞋子时,先检查有没有松动、断裂的地方;真摔了别被"风险自负"吓住,按上面的步骤留证据、要赔偿——你试的是商品,不是"风险",商场的责任,躲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