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鞋里藏定位器,在街头连捅两刀,丈夫怒杀情夫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26-01-10 17:27  浏览量:1

最近看到一个新闻,心里挺堵的。深圳一个叫陆某的男人,觉得老婆黄某跟别人不清不楚,又没确凿证据,就偷偷在她鞋里放了个带监听功能的定位器。这东西能录音还能定位,他靠这个知道了老婆和另一个男人庄某的事。

有一天他听到了两人亲热的对话,情绪一下就崩了。他说自己当时完全控制不住,只想“教训”那个男人。他提前准备了一把剔骨刀,放在电动车尾箱,随时准备动手。

2024年6月16日那天中午,定位显示他老婆又和庄某在一起。他骑着电动车一路跟着定位走,最后在宝安区一个路段看到了两人手牵手散步的画面。据说当时是傍晚六点左右,天还没黑,街上人也不少。

他直接从车后箱拿出刀,冲上去从背后一刀扎进庄某后背。拔刀的时候庄某转身了,他又朝对方身上补了一刀。两刀都扎在胸腹部,位置很准,也很狠。庄某当场倒地,血流了一地。

捅完人之后,他没跑,反而掏出手机打了110,说自己杀人了,然后就在现场等着警察来。救护车也来了,但庄某因为左肺、胸主动脉、胃、右肾、横结肠全破了,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了。

尸检报告写得很清楚,是锐器造成多器官破裂导致的大出血死亡。这种伤,一看就是下了死手。但他本人一直坚称只是想“教训”,不是非要弄死人。

一审法院查了所有证据,认定他犯的是故意伤害罪,不是故意杀人罪。理由是他有自首情节,报警后没逃离,归案后也如实交代了过程,算有悔意。而且他老婆和庄某的婚外关系属实,庄某确实对这件事的起因有明显责任。

但问题是他用了剔骨刀这种杀伤力极大的工具,连续捅刺要害部位,就算一开始没想杀人,造成的后果也是致命的。所以法院还是判了无期徒刑。

他不服,上诉了。说被害人有过错,自己也有自首行为,希望轻判。他家属还想赔钱,想换条活路。

结果二审法院驳回了。理由是:第一,你拿刀连续捅人背部和胸部,伤害故意太明显了,不是一时冲动能解释的;第二,你提到的自首、被害人有责这些情况,一审早就考虑过了,已经做了从轻处理;第三,你想赔钱,但人家家属拒绝收,也没谅解你,这条路走不通。

法院最后说,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也没问题。上诉理由都不成立,维持原判。

这案子最让人唏嘘的是,他本来是受害者。婚姻被背叛,心理受创,换谁都不好受。但他选择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把私人恩怨变成了命案。

那个定位器,本来是为了查真相的工具,最后却成了通往犯罪的导航仪。一步步听着声音、看着定位,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有人说他可怜,为家庭付出却被戴绿帽,最后还坐牢。但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害方就原谅你杀人。再有理由,也不能动手致人死亡。

庄某当然也不无辜,插足别人婚姻,破坏家庭,道德上有严重问题。可他罪不至死,更不该被人拿刀当街捅死。

两家人全毁了。一个死了,一个坐牢。老婆估计也得背负一辈子的心理压力。孩子要是有的话,成长环境也好不了。

其实早点摊牌、离婚、分开,可能就不会走到这一步。可他选了最蠢的办法——偷听、跟踪、然后动手。每一步都在把火浇得更大。

现在判决下来了,他也只能接受。无期就是无期,不是缓刑,也不是几年就出来。这辈子基本就交代了。

听说他在法庭上说,自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出气。可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捅了两刀,想用一句“一时冲动”就脱罪?

法律讲证据,也讲后果。不管你多委屈,持刀伤人致死,就得承担责任。

这件事就这么结了。法院的判决书挂在裁判文书网上,谁都能查到。一个家庭破裂了,另一条命没了,还有一个男人要在监狱里过下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