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我陪嫁了一双棉鞋,我用这双棉鞋,对他们全家进行了鞋前教育
发布时间:2026-02-09 08:13 浏览量:1
我猛地抬头。
对方说罢,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佩刀,「我知道。」
「三年前大雪封山,我见过真正的阿羊。」
他目光落在我眉间,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她眼里没有你这样的......野火。」
风突然大了,吹得旧衣猎猎作响。
我攥紧包袱的手指节发白:「那为何......」
「为何留你?「
他仰头,一任树影斑驳落在脸上:「或许是因为,砚墨肯乖乖念书了,砚红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
说着,喉结滚动了一下,「还有,我......」
我无法等他继续说下去。
「抱歉,我不得不走。」
「为什么?」
「父亲冤案未雪,我必须回到南方,继续为他奔走。」
「不,你做不到的。「他声音发紧:「山高路远,你一个姑娘......」
如何做不到?
「别小瞧我,周砚书。」
我冷冷道:「山不来就我,我便来就山。」
说罢,便拿起包袱。
「周大当家。」
「再会了。」
21、
从周家离开后。
我将脸涂得黢黑,裹着粗布衣裳,专挑荒僻小路走。
一路上躲过几波巡防的官兵,本以为能顺利离开北漠,却在官道拐角处撞上了节度使的仪仗。
马蹄扬起的尘土中,我被按倒在地。
「鬼鬼祟祟,必是奸细!」
还未等我辩解,便被按倒在地,押进了大帐。
「说!谁派你来的?「节度使的声音冷得像刀,他坐在高位上,阴影遮住了半张脸。
我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骨头倒是硬。」
他冷笑一声,「来人,上刑。」
看到官兵手里的鞭子,我死死攥着衣角,不让自己叫出声。
视线模糊间,却瞥见他腰间露出一角手帕——
那是张老气的银鼠色帕子,边角一个「好」字绣得歪歪扭扭。
看清的瞬间,我心下一紧。
那是我绣的。
年幼时初学女工,我哭着喊着,塞给姐姐的帕子。
心脏猛地一跳,我抬起头,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面容。
单看样貌,这位新上任的节度使并不吓人,他身量修长,肌肤苍白,睑下朱砂一点,一张玲珑雕琢的面孔,仿佛从画中走来。
但不知为何,我对上那双深静的眸子,总觉得鼻尖下萦绕着一股暴戾的血腥气。
我猛地挣动锁链,声音嘶哑得不像话。
「你把我阿姐怎么了?!」
对方闻言,突然一顿。
他皱眉走近,用剑鞘抬起我的脸:「你说什么?」
「你.......「我死死盯着他:「你腰间是我送给阿姐的帕子,她人呢?」
闻言,对方瞳孔骤然紧缩。
「打水来。」
他突然道,「把她脸擦干净。」
这之后,眼前威风凛凛的节度使大人亲自拿着帕子,仔细地擦干净了我脸上的脏污。
端详了一会我的长相,他立即解开了我的枷锁,命人取来一套干净衣裙。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对方不接茬,却轻声道:「待会儿见了人,莫提是我抓的你。」
「?」
不知为何。
对方这语气,甚至有几分讨好的意思。
换好衣裳,我便被带到了一处整洁宽敞的居所。
这里明烛鲜亮,锦帘掀起时,一个年轻女子正坐在灯下,抓耳挠腮,奋笔疾书。
三年了,我终于又见到了姐姐。
她比记忆中瘦了许多,但眼睛还是那么亮。
见到我的瞬间,手中的笔倏然落地。
「阿好?!」
22、
十六年前,父母相继在流放途中死去。
姐姐靠着一手写书的本事,勉强养活了我和三妹。
也靠着日日笔墨不缀,才攒出了姐妹三人日常的嚼用,早已习惯成自然。
只是没想到,即便身处这北部荒漠,她也依旧笔耕不缀。
我正躺在姐姐膝头撒娇,节度使忽地掀帘而入。
「这位大人是......」
我看向对方,口吻有些不善。
姐姐却抿嘴一笑:「他是我玉家赘婿,姓阎。」
又拽着我上前:「来,叫姐夫。」
令我惊讶的是,那位威风凛凛的阎大人竟低头默认了,还亲手给姐姐披上外衫。
「莫写了,仔细着凉。」
看起来,两人倒真像一对贤伉俪。
只是姐姐一向性格温吞,不知是怎么降服这杀人不见血的边疆大吏的.......
思及至此,我忍不住看向门外攘攘的人头。
「姐夫,你怎会带这么多亲兵?」
姐夫倒也直白:「只为剿匪。」
「剿匪?」
「是啊。」他点点头:「此处鹿头山,匪患已久。」
我闻言一惊:「可大伙都说,鹿头山的匪劫富济贫........」
对方闻言,颇为严厉地瞥我一眼:「即便如此,终究是个祸害。」
姐姐也跟着点头:「要想北漠富饶民强,路不拾遗,鹿头山的匪不得不剿,不是么?」
闻言,我哑然了。
夜间,我和姐姐同睡一榻。
姐姐已经睡熟,月光透过帐帘的缝隙,照在她消瘦的脸上。
阎大人,不,姐夫对她确实很好,可剿匪的军令已下,明日大军就要开拔。
——周砚书会死的。
一个念头忽然像刀子一样扎进心里。
令我辗转反侧,久久难熬。
23、
翌日。
姐姐望着我一夜未睡的脸色,奇道:「阿好,你脸色怎么这么白?」
我却支支吾吾地提出,想和阎大人一同去剿匪。
姐姐向来疼我,闻言只是叹了口气,转头对他道:「我正缺些绿林素材,便跟着你一同去吧。」
姐夫莫名看了我一眼,最终点头。
只是和想象中不一样。
鹿头山上,比山脚还要荒凉。
官兵举着火把冲进山寨时,我看到的不是凶神恶煞的土匪,而是一群瑟瑟发抖的老弱妇孺。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抱着孩童缩在墙角,手里还拿着没纳完的鞋底。
「不是说剿匪吗?「我拉住一个亲兵,「这些也是匪?」
亲兵支支吾吾:「大人说...匪属同罪...」
我心下一沉,四处张望:「可曾抓到一个叫周砚书的?」
那人点点头:「人都在这了,除了一个硬骨头,今早说要脱离鹿头山,按规矩受了寨主三刀六洞。」
三刀六洞?
那人还有活路吗?
我急忙追问:「他人呢?」
「现下在柴房关着,等着阎大人发落呢。」
闻言,我拔腿就跑。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周砚书,你千万要活着!
24、
推开厢房门的瞬间,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周砚书靠在墙角,胸前的伤口还在渗血,脸色白得像纸。
听到动静,他猛地抬头,眼神从警惕变成震惊。
「你...」
我撕下衣摆,冲过去给他包扎,手抖得厉害:「傻子!三刀六洞是能随便受的吗?」
他闷哼一声,却笑了:「你不是说.......」
「当土匪和你,我只能要一个吗?」
「蠢货,糊涂!」
三处刀伤触目惊心,最深的一处几乎能看见肋骨,我一边骂,一边将布条狠狠捆在他伤口上,
周砚书却一声不吭,只有额角的冷汗大颗大颗往下掉。
「没事的,节度使是好官。」
我低声道:「你哥的冤情...该平反了。」
沾血的手指突然抓住我的手腕。
周砚书眼底烧着两簇暗火:「当真?」
「嗯。」我反握住他冰凉的手:「虽然他人已经不在了,但至少砚墨砚红他们......」
他声音哑得厉害,「能堂堂正正娶妻嫁人,也能堂堂正正考科举了.......对吧?」
我喉头一哽。
都这种时候了,他想的还是弟妹的前程。
「能。」
见我用力点头,他突然笑了。
染血的嘴角扬起一个温柔的弧度:
「好!都听你的!」
两人还要再说,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
周砚书猛地将我拉到身后,却牵动伤口,疼得冷汗直流。
门开了,姐夫冷着脸站在那。
「这是怎么回事?」
他身边,还站着我一脸探究的姐姐:「以我写话本子的经验.......」
「他俩应该是爱上了。」
25、
十日后。
阎大人站在山寨校场的高台上,披甲被山风吹得猎猎作响。
「男子招安为兵,妇孺遣回乡里。」他转头看向姐姐,「夫人觉得如何?」
姐姐裹着狐裘,轻轻点头:「甚好。」
我站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周砚书被带上台,胸前伤口还渗着血,背却挺得笔直。
阎罗惜拍了拍他的肩:「你大哥的冤情,我已报予官家,官家也赞你是条汉子。」
「除了当初举报你大哥的人还在核查,其他一应官员都已收监。」
「本官欲举荐你为昭武校尉,你可愿意?」
台下顿时一片哗然。
周砚书怔了片刻,突然转头寻找我的身影。
四目相对的瞬间。
我看见了他眼底迸出的光亮。
夜色如墨,点染星河。
我与周砚书坐在山头,一坛陈年花雕摆在中间。
他仰头饮尽一碗,任酒液顺着下颌滑落,浸湿了衣襟。
我有些诧异:「怎么喝那么多?」
「看见你,我便高兴。」
可我伸手去拿酒坛,却被他一把按住。
「别喝。」
「为何。」
「酒贵。」
「........」
山风烈烈,星火点点。
我终是问出了那个问题。
「我想知道,你为何要当土匪。」
周砚书怔愣半晌,倒也不避讳:「那年大旱,大哥带头去官仓讨粮,却撞破县令私卖赈灾粮......可惜,当夜就被人告发了。」
我听得心惊:「然后呢?」
「然后,就被扣上煽动民变的罪名,被活活打死在县衙。」
说话间,寒风掠过他的眉骨,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
「我去晚一步,只来得及抢回他的尸体。」
「那年,我才十四岁。」
「原来是这样。」
夜风骤起,吹散了几分醉意。
北漠的月亮,竟然也是如此荒凉。
我望着对方泛红的眼尾,忽然想起那日,他在山寨浑身是血的模样。
「为什么那么傻?」
我轻声问,「三刀六洞......会死的。」
月光落在陡峭的眉骨上,他忽然笑了。
「我愿意。」
26、
或许,故事应该停留在这里。
就像一个话本子有了美好的结局。
很可惜。
那一夜,姐姐忽然晕倒。
翌日,我正收拾行囊,房门被轻轻叩响。
周砚书穿着一身崭新的戎装站在门外,皮带勒出精瘦的腰身,玄色军服衬得眉目如剑。
他紧张地摸着崭新的领扣,像个等待夸奖的少年郎。
我却没有转身看他。
而是继续低头,叠着衣裳。
见我不说话,周砚书上前一步。
「阿好,我........」
「周砚书,我要回南方了。」
我打断他:「姐姐受不得北地寒气,阎大人已经请调回京。」
对方的手指僵在半空。
「那,你........」
「当然,也不仅因为这个。」
我抬头,强迫自己看着对方的眼睛:「我必须尽快回京,为父亲申诉冤情......」
周砚书喉结动了动.
「那,之后呢。」
「之后,便是招赘夫婿,承继家业。」我低下头:「这是我身为玉家二女的责任。」
对方哑然片刻。
最终只是哑声说:「...应该的。」
他转身,下摆扫过门槛,带起一阵凉意。
我死死攥着衣裳。
直到布料被攥出深深的褶皱。
姐姐在窗外目睹了一切,忍不住叹息:「唉.......」
「果然漠北的爱情,十有九悲。」
27、
回到京城那日。
小妹提着裙摆奔过来迎我。
她已嫁作人妇,却如孩子一样扑进我怀里。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忙着协助姐姐厘清当年父亲的冤案,陪着小妹打理她新开的私塾。
京城的春雨淅淅沥沥,渐渐冲淡了北地的风沙。
我以为我忘了在周家的一切。
直到那日陪小妹逛东市。
我的目光,却被一双红绣鞋吸引了。
那鞋尖缀着小小铃铛,鞋面绣着艳丽的红花——和周家的那双一模一样。
「呀!」
小妹突然凑过来,「这花样倒稀奇,不像南方的。」
我盯着绣鞋,耳边却响起一段耳熟的声音:「二哥,你懂不懂什么是鞋术啊........」
可转头去看,门外并没有人。
只有一段晴光,与暮春的柳絮纷纷扬扬。
「二姐?「小妹轻轻碰我,「你怎么了。」
「没什么。」
我朝老板点点头。
「包起来吧。」
28、
重申父母冤案那日。
我跟随姐姐,面见官家。
金銮殿上,我跪在冰冷的金砖地面,额头贴着交叠的手背。
新帝的龙袍下摆扫过眼前,带着沉水香的气息。
「冯平案牵连甚广。」
年轻帝王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当初东宫与冯平交好,你父亲身为西席,本当避嫌。」
我直起身,直视御座:「家父从未参与结党,不过是书生意气,抒了几句愤懑之言。」
「朕知道。」
这三个字让我浑身一颤。
新帝指尖轻叩案几上那叠泛黄的手稿——那是我十四岁时,一字不差默写下的父亲遗作。
「因此你才将你父的遗作散往东市,闯下弥天大祸。」
我跪在地上,沉默咬牙。
玉家一共三个女儿。
长女三岁成章,二女过目不忘,唯小女目不识丁。
正因如此,我从父母身死那日,便将父亲的手稿一一默过,散往坊间。
只待有一日上达天听,沉冤得雪。
这也是我犯下的,真正的死罪。
年轻的皇帝在面前来回踱步。
「过目不忘,倒是个了不起的本事。」
对方说着,忽然倾身:「朕身边正缺个掌起居注的女官,你若愿意........」
我猛然抬头。
面前,却是一叠忽然递近的手稿。
「你父亲的著述......朕便准你整理刊印。」
29、
殿外传来三声更鼓。
离开皇宫时,我捧着那叠御批的手稿,指尖还在微微发抖。
「姐姐,」我拽住她的衣袖,「官家为何......」
姐姐突然捂住我的嘴。
马车帘子落下,她才压低声音:「傻丫头,如今的官家——」
她蘸着茶水,在案几上写了个字。
我瞳孔骤缩。
这是故太子的谥号!
「明白了吗?」姐姐擦掉水痕:「官家是东宫遗孤,父亲为东宫发言,便是为他发言。」
原来如此。
我虽记性好,却没姐姐聪明,当下,也只有默默点头。
姐姐抬头看月,却是怅然叹息。
「这世间从没对错,只有立场啊。」
晚风卷着槐花香飘进来。
我正有些恍惚,她又道:「对了,.......还记得漠北那个姓周的年轻人吗?」
我的心突然漏跳一拍。
「.........记得。」
「听说,当初举报他哥的人找到了。」
姐姐看着我,颇为意味深长:「这事对官家来说,可大可小。」
「对他来说,却是又一个难关啊。」
30、
周砚书果然进京了。
因为,在京城的赏菊宴上,我见到了陈氏。
如今的她面色苍白,形容局促,根本没有在周家时温柔从容的主母模样。
「大嫂。「我端着茶盏在她身旁坐下:「今日,怎的面色如此难看?」
她猛地抬头,见是我,神情一凝:「是你......」
我的身份,想必她也明了。
得知她今日前来,是受周砚书所托,为妹妹在京中相看人家。
我轻抿一口茶,茶香在唇齿间漫开。
「大嫂,我有个疑问。」
「现在,您能回答我了吗?」
她勉强扯出个笑容。
「你问。」
「当初我刚进周家,砚红砚墨那么好的孩子,为何总变着法儿作弄我?」
「这...这我哪知道?」
「诶,大嫂此言差矣。」
我盯着她发白的脸色,缓缓道:「小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吗?」
「最怕的,便是有人接着教养的名义,暗中挑唆啊。」
陈氏手中的帕子突然落地。
嘴唇颤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还想继续阴阳几句,身后,却传来一道少女的声音。
「小嫂!」
我转身,见到了一身新衫的周砚红。
隔了大半年没见,她长高了,也出落得愈发清秀。
只是下一秒,她却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笑容变得有些生疏了。
「二哥让大嫂带我来,替我相看人家。」
「哦,是什么样的好人家?」
我故意将好字咬得极重。
若是以前,陈氏怎么也要应承一番。
如今她低着头,却是一言不发。
31、
宴后,我问起周家冤案。
周砚红却忽然红了眼眶——
「没想到,陈富贵就是那个举报人。」
她冷冷道:「当初,若不是他昧着良心,大哥怎会死得那样惨........」
怪不得,她对陈氏爱答不理的。
可即便如此,周砚书也依旧将弟弟妹妹的命运交予这个大嫂手里。
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就对她生了嫌隙。
周砚红压低的声音,并未传到陈氏耳朵里,可她依旧神情惶然,素日里梳得一丝不苟的发髻也有些松散。
不应该啊,若她的确不知此事,实在不必如此自苦。
除非.......
我走过去,帮她把散发别到发髻上。
「大嫂,周砚书不是迁怒之人,你不必如此苛责自己。」
陈氏闻言,笑容尤为局促。
「是啊.....二弟待我极好。」
我盯着她颤抖的睫毛:「只是大嫂........面对周家人的这份信任。」
「你,真的能心安理得么?」
陈氏闻言,怔愣半晌。
突然崩溃大哭。
31、
那日菊花宴后。
陈氏便偷偷悬了梁。
幸而周砚书回府及时,生生将人从鬼门关拽了回来。
数日后,我应砚红之邀过府探望。
推开厢房门时,浓重的药味扑面而来。
陈氏躺在榻上,面色灰败如纸,脖颈间一道紫痕触目惊心。
虽说家里请了婆子,但周砚红并不假手于人,依旧贴身在旁伺候。
见我来了,她忙将我拉出门外:「那日回来,大嫂便对我们坦白了。」
「原来她一早便知道,大哥是陈家大伯举报的。」
「那你还........」
「你不知道...「她眼里闪着泪光,「那年二哥被官府通缉,是大嫂半夜背着发烧的砚墨,牵着我去山里躲了三天,绣鞋跑丢了都不知道,脚底全是血.....」
说着,她突然朝地上啐了一口。
「都是陈富贵那个黑心肝的挑唆!大嫂本性并不坏的!」
话到一半,她再也说不下去,慌忙用袖子抹脸,我轻拍她的背,目光却不自觉飘向里屋。
透过门缝,看见陈氏面上早已濡湿。
不一会,砚红唤婆子去煎药。
我坐到榻前,拿起帕子拭陈氏脸上的泪,那泪水竟像是流不完似的,刚擦干又涌出来。
她突然开口,枯瘦的手指抓住被角:「那一日,砚书送来血衣,我知道自己成了寡妇........」
「大哥连夜赶来........」
「他说寡妇门前......是非多.......「
我:「然后呢?」
「他说我能依靠的.......只有他这个娘家人.......」
「胡说八道!」我骂了一声:「你做得一手好茶,就算去当个茶工也饿不死!倒是他陈富贵一家子,好吃懒做,就连秀才名声都是行贿来的!」
「这样的人,你要如何依靠?」
闻言,陈氏眼神发直。
周砚书不知何时立在门口,官服下摆还沾着夜巡的露水。
「二........二郎........」
女人挣扎着滚下床榻,膝盖重重磕在地上。
她哆嗦着往前爬了两步:「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砚书,对不起砚红.....」
周砚书站在原地没动。
握刀的手背却暴起青筋。
我摇头:「不。」
「你最对不起的,其实是你自己。」
「是你亲手断送了,周家人对你的信任。」
也亲手断送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
陈氏呆滞的目光渐渐聚焦,却再没有旁的话说。
周砚书握着刀把,用力又放松。
最终,也只是移开目光。
「罢了。」
32、
后来,陈氏自请离开了周家。
听说她找了个炒茶的工做,偶尔存了点钱,便会偷偷塞给砚红。
还说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
可砚红却不肯要。
毕竟,当初陈富贵害死了周家大哥,又想强娶周家姑娘。
若没有陈氏推波助澜,他想吃周家的绝户,并没有这么容易。
我同样不喜欢陈氏。
毕竟,她为了陈富贵,竟做出挑拨离间之事。
只是,陈氏的错,能让背后的陈富贵隐身吗?
我将陈氏的事说与姐姐听。
她却吁叹连连:「天下女子同一命。」
「她呀,不过是被只能依靠别人的谎言骗了。」
说话间,竟不自觉地流露对陈氏的同情:「古往今来,所有人都在说,要给女儿生个娘家人。」
「可恰恰是那个娘家人,让她没有娘家可以回,不是吗?」
彼时,我正在晾晒新抄的书卷。
那是父亲平反后,朝廷准许刊印的遗作。
「所以,我才不愿离开玉家........」
我摩挲着书卷那崭新的封面,忍不住庆幸:「我们姐妹在一处,永远做玉家的女儿。」
互相扶持,永志于心。
闻言,姐姐突然笑了,笑容促狭:「那你准备何时招赘?」
「什么?」
「若决定了留在家中,那便早日招赘夫婿吧。」
她意有所指:「毕竟女子也要成家立业,那周校尉与你往来,总得有个名分不是?」
我手一抖,墨水洒在了裙裾上。
33、
暮春,雨下了整夜。
窗外的玉兰开了又谢,不知不觉,又是花开一年。
我将书房的门轻轻掩上,专心整理父亲生前的手稿。
「二姐,你尝尝这个——」
小妹挺着肚子进来,手里捧着一碟酸梅糕,身后跟着亦步亦趋的妹夫。
妹夫也是玉家赘婿,与小妹成婚数载,如今反比从前更勤勉,只瞧他日日亲自照料,连老管家都夸他心细。
我道了声谢,双眼却依旧凝驻在书卷上。
「阿姐的婚事,打算何时商定?」小妹笑着替我斟茶。
「夫君在朝中认识许多才俊,想要赘入玉家的也不少!」
妹夫闻言,连连点头。
两人话还没说完,院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
砚红清脆的嗓音老远就飘了进来:「玉家姐姐!我们来下聘啦!」
我手一抖,不慎将墨迹晕开了一大片。
推门出去,只见周砚书一袭青衣,长身玉立,脚边摆着整整齐齐十二抬聘礼。
砚墨在一旁憋着笑,而砚红已经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挽住我的胳膊。
「我不嫁人。」我听见自己说。
「我知道。」
周砚书从怀中掏出一卷文书,「这是我的户籍,昨日刚从北边迁来。」
他顿了顿,耳尖微红。
「是我自己,愿入玉家为赘。」
我闻言,心下一紧。
「你可想好了?」
对方点点头:「想好了。」
「山不来就我,我便来就山。」
他竟将我那日的话,原原本本还了回来!
在他身后,砚墨洋洋得意:「不急,周家还有我这个香火呢!」
「怎么?「砚红立即炸毛:「我就不算周家香火了?」
「日后我也要像玉家姐姐一样,赘夫进门!」
见她气鼓鼓叉腰瞪眼,众人顿时哄笑出声。
春风卷着桃瓣穿过回廊,周砚书握着我的手,粗糙却温暖。
「对了,之前那双绣鞋,你喜欢吗?」他突然道。
「哪个?」
说着,我若有所悟,低头看向自己的脚——
那是之前和小妹在东市买的红绣鞋,鞋尖缀着银铃,鞋面还绣着粗犷的印花。
砚红偷偷嘲笑:「二哥拼命学了三个月,扎得满手都是血洞洞.......」
话未说完,就被砚墨捂住嘴拖走。
周砚书低头:「以后,要教我一辈子鞋术。」
「好啊。」我当即举脚。
「不学会就不许走。」
所谓鞋术。
自然是攻心为上。
檐下,银铃乍响于春光。
惊起一双飞燕鸟。